审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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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研报告 篇1

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施工单位报审结算存在的问题。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企业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结算的知识了解较少,不能对建设工程结算进行有效地监督的情况,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编制假预算和假结算,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高估工程造价。

(二)审计工程结算审核面临的问题。

1、承包工程合同签定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2、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计难度。审计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建设费用,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但基建结算审计并不受所有建设单位的欢迎,因为有些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施工单位逐渐产生经济瓜葛,因而这些人思想上有顾虑,认为基建审计核减额越大,说明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都予以认可的核减,而建设单位反不认可的咄咄怪事。此外,建设单位打着“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旗号,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项工程肢解成若干子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除了要支付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增加工程成本外,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甚至干脆代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都增加了工程造价的审计难度。

3、材料成本难以确定。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价格混乱。材料材质相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市场价格差异悬殊,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感觉到材料实际价格无法核实,成本难以测定。即使是审核其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场的混乱使得真伪难辨,况且回扣与折扣普遍,幅度不同,更增加其难度。

4、监理单位没有尽职造成工程结算审核难以深入。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难以做到全程跟踪审计,更无法采取技术扫描和钻芯取样等先进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抽样检测资料只能以监理部门提供的监理日志为主要参考依据。但工程结算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日志并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或找不具监理资质的人员编造日志。所有这些,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监理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如我们在装饰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居室装修普遍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通体砖颜色深浅不一造成地面花,地缝大,地不平等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没有严格按材料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忽视对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外,监理单位没有尽职是主要原因。这既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隐患,又使工程结算审核难以深入进行。

二、问题的成因简析

(一)很多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时为了省时间图省事,往往不对竣工工程进行实地现场勘察,甚至在对工程图纸及相关变更材料均不熟悉的情况下就草率编制,导致已变更取消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结算中仍然出现等高估冒算的情况。有的则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提升其劳务费的“含金量”,进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大。

(二)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的未能完整归档或有意不建档,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无法建立完整的工程资料档案并按要求报送工程结算所需资料,从而使审计工作周期拉长、风险加大。

(三)建设单位缺乏工程技术专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或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中不合规的变更签证增多,从而使得工程造价随意增大。

审计调研报告 篇2

自人民银行内审机构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活动,促进了人民银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但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制约内审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内审管理体制缺乏“三性”

1.内审工作未显权威性。人行内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存在不少难度,其原因在于内审工作缺乏权威性。一些部门对内审职责、性质、目的认识存在偏差,错误认为“工作质量有主管部门管,违纪问题有纪检部门查,内审是‘挑毛病、坏政绩’的多余部门”,在审计时则表现为消极应付,缺乏配合。

2.内审工作缺少独立性。作为人行职能部门,在本行直接领导之下,其审计规模、内容和工作时间就难免不受干扰。同时,在内审问题反映上,也存在避重就轻、有选择地上报问题的情况。有的基层人行甚至把内审机构作为对付上级行审计检查的工具,内审职能作用也因此偏离了“正题”。

3.内审工作不备超脱性。按照现行的内审管理体制,内审人员作为本行工作人员,其提拨、使用、评先、福利等各种切身利益都在本行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开展的各项审计活动受到本单位的制约。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往往会顾及人际关系和切身利益而“心软”,审而不深,查而不全,处而不力。

(二)内审监督方式和手段“过时”

人行审计效果往往会因间隔时间长、当事人变动、资料不全而不尽人意。现场审计方式虽然也能发现问题,但无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同时受审计人员、时间、成本的限制,审计时内审人员不能全面详细进行检查。为此,审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审计作用未能尽现。内审技术现代化进程缓慢,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上,难于全面和有效监督电子信息系统上的各项业务,这种技术落差较大影响了内审效率。

(三)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短板”

目前,人行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全,综合能力不高。相关审计专业培训次数少,造成内审人员素质难于跟上形势需要。由于缺乏既熟悉各项业务和掌握审计技巧,又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掌握现代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致在审计检查中往往表现底气不足,难于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加强内审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层层派出制

实行层层派出制的内审组织体系,理顺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实施派出制,从理论上讲,符合“下查一级”的监督要求;从实效上看,有利于减少干扰,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从惯例上讲,欧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内审机构实行集权制,其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都是由其内审体制的组织地位来实现的,其机构、人员集中在总部,直接对下属各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监督。

(二)健全“三项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一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可以随时掌握金融管理动态、建立监控数据库档案,在监督过程中分析执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是否有偏差,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风险点,确定审计重点,提出风险预警。二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又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是内审工作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有固定时间、固定内容的连续性工作。不定期检查制度是针对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通过这种有目的、不确定时间的检查活动,可以突出重点,把握事物脉络,找准风险导入点。三是健全人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根据执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内部检查制度的情况,应对全辖同级部门进行年度整体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体系,业务风险控制,业务活动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及建设情况,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等,其结果作为辖区内人行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人行内审工作具有威慑力。

(三)实施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内审监督的效果还依赖于实施全面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指所有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涉及到组织的各项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既包括内审部门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又包括执行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措施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以及规范审计行为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方法等,它是对审计管理和审计工作过程的一种行为控制。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其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进行揭示、评价、查处、反馈,纠正缺陷,杜绝隐患,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保证。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应制订长期和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实行“三三制”“两个同步”。具体是指内审人员在一年中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审计检查,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培训;内审部门与业务部门同步学习,内审部门对业务部门同步监督,使广大内审人员不断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同时要学习外国先进审计经验,还要向社会审计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提升内审人员整体素质。

审计调研报告 篇3

为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实现审计价值最大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我们近期对本局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现将检查和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工作情况

1、认真学习《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首先要学好审计法律法规。近几年来,我局一直按照审计署“人、法、技”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审计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认真学习与审计业务工作相关的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管法。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2、广泛宣传《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执行好审计法律法规,不仅我局审计人员要熟悉审计法律法规,更要让全社会熟悉审计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为此,我局采取多种渠道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了解审计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支持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审计。

3、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

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要靠制度和机制来保障。我局先后建立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审计复核工作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健全了审计复核机构,完善了三级复核机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对审计执法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控制约束,从制度上、程序上预防以审谋私、讲人情、放弃原则等问题的发生。

4、依法行政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我局在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审计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角度、广度、力度、尺度”四个环节开展审计工作。一是围绕中心,选准审计角度,将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多年未审计的单位作为重点审计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查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原则,做好违纪违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工作;三是拓宽领域,扩大审计广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四是宽严结合,掌握处罚尺度。在依法审计的前提下,考虑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重在加强教育、促进整改,不断增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规范财务管理。通过这四项工作,我局既坚持依法行政,又提高了审计执法水平。

二、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全面完成审计业务

2007--201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专业审计工作为突破口,密切联系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全面完成审计业务。五年间共完成审计项目40个,累计查出违规资金130,050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20,032.52元,提出审计建议13条,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论文和审计信息22篇,审计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

2、促进了审计规范化建设

我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公布上墙,并相继公开了审计听证规定、审计处罚告知、审计工作纪律、被审计单位承诺书等方面内容,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审计规范化建设。

3、提高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局坚持每星期业务学习制度,抓好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坚持“一审二帮三促”的方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审前廉政谈话制度,培养审计人员廉洁、公正、严谨的工作纪律,认真努力做好各项审计业务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在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树立了良好的审计形象。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其突出问题是审计人员对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业务知识还不够全面扎实,勤勉工作、服务意识不够浓厚。其原因是我局存在一定的重业务轻学习现象,没有把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作为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根本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法律水平与法律意识

要针对部分审计人员没有完全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现实情况,加强学习,做到每月安排一天时间,专门学习审计法律法规。要聘请法律专家和学者给审计人员讲解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法律水平与法律意识,为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打下扎实法律基础。

2、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必须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来保证。要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通过培训,使审计人员具备财务知识外,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适应不断发展的审计工作需要。

3、注重教育,使审计人员刻苦勤勉工作

要注重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使审计人员爱岗敬业,承担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刻苦勤勉工作,全面完成审计业务任务,为提高全社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作出贡献。

审计调研报告 篇4

新形势下,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如何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密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发挥审计职能,营造和谐氛围,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是个值得共同探讨的课题。在此,本人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影响地方审计质量的原因

所谓审计质量就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虽然,地方审计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毋庸讳言,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从主客意识和客观环境两方面来分析,影响地方审计质量的原因主要有:

1、法制法规体系的健全滞后

目前,我们国家的审计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综观审计工作外部环境,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不规范的行为依然存在,无形之中这就增加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而从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经济生活的全部,即使有所涵盖,也有部分法律法规存在着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这种法制体系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其来及弥补的疏漏一定程度影响了地方审计的质量。

2、审计管理体制的人为牵制

审计机关,其性质所决定必须独立于被审单位及受权人等。可以说,独立性是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审计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在总理和地方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经费和人事关系隶属于地方政府,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但与此同时,法律又要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从体制上有所欠缺,审计机关也不具备完成任务所必须的职能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质量。如在办案中,上级领导打招呼说情。办案人员左右为难,不知道如何处理为好。

3、审计质量管理的意识淡薄

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部分审计机关由于人员少,任务重,把完成审计任务和查处大案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影响了审计质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完成审计项目数量多,打造精品项目少的现象。有的审计人员以查处大案要案为审计工作的唯一目标,以偏概全,挂一漏万,不能全方位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造成审计监督的死角。

4、审计质量管理的实施不力

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具体表现在:对重大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上级审计机关检查验收的审计项目较为注意,对一般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对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决定的质量管理上较为注意,对审计程序的全面质量管理不到位;注重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目标的实现,而相对忽视应当遵循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在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执行的不够位。

5、审计工作队伍的素质不高

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来看,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相对陈旧、单一,应对复杂审计工作和提出宏观监督建议的能力比较弱,以单纯的财务会计知识来查错纠弊,就账论账的传统财务审计观念比较浓,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得不到提高;多层次、多视角地透视问题不够,对政策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宏观综合分析能力比较差,审计建议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对象的有效采纳,审计综合报告得不到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信息化的环境下,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受到挑战,增加审计的科技含量,推进审计技术进步已显得尤为重要。而现实情况是,懂电脑审计的人员较少,缺乏这方面的人才。

二、进一步提升地方审计工作的思路与建议

(一)、炼内功,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现,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在不断改进和提高,经济领域里的很多问题仅靠传统的审计手段已经很难解决,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我们要以培养和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本,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学习型组织理论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组织各项能力、实现工作目标的前提。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审计机关应该根据完成审计任务的需要和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现状,确定建立学习型审计机关的目标、战略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审计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学习教育条件和环境。全体审计人员应该树立接受终身学习教育的意识,自觉地查找自身在依法审计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地通过学习和实践,弥补不足。

2、构建清廉型审计队伍。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地方审计机关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讲工作、树正气、办实事”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大事、议大事、努力提高驾驭新时期审计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审计人员,严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多想工作、多讲奉献,树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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