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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篇1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市目督办《关于进行市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1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粮食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完成了年初下达我局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大类项三级指标目标任务,自查评分99.8分。
二、职能职责。
(一)按照全市粮油购销平衡计划,组织好粮油购、调、储、加、销各环节业务工作,成效突出。
(二)按照省、市粮食局粮油安全储存的要求,所有库存粮油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抽检,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帐实相符”。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主要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和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区域粮食流通实施监管。
(五)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粮油储备任务,强化了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了本区域粮食安全。
三、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我局的年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粮食局。
2、全年综合考核自查增分、减分综合平衡后为满分100分。
3、市粮食局已推荐我局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已上报专项材料,待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篇2
一、概述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XX市局于20xx年7月份组织完成了市局上半年绩效考评工作,本次参与绩效考评共计15个科室,81名干部职工。
二、考评成绩
从完成情况看,被考评科室和干部职工均能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指标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各科室考评成绩令人满意,且个人绩效考评无不合格人员。
三、考评结果分析
从各科室共性、个性指标得分上来看,各个科室考评结果差异性不大,且得分相对较高,大体上反应出各科室和个人的工作实绩,达到预期效果,但仍有个别方面表现不足,需继续改进和完善。
四、考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各科室分工不同造成的考核标准不同。由于各科室职能和分工不同,考核一个科室、一名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判方式不同,容易造成不同科室和干部间的考核标准不同,尺度把握不同。因此,必须对指标进行科学地细化和量化,充分考虑各科室职能,量身制作,体现出干得多、干得快、干得好,得分就高,得出公正的结果,让群众信服。
(二)少数干部对内部考核评分有流于形式之嫌,对于量化指标能够较为公正、客观的考评,但对于非量化的绩效指标尺度就难以掌控,特别是一些职能科室的个性指标,其他部门并不涉及而且难以评判,考评方式只能自考自评,未能起到真正合理的考评科室及干部个人。建议成立独立的绩效考核部门,而非由人教科兼 职,各县市人教部门对口两三个处室,除人事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外,还承担局内其他事物,人手十分匮乏,成立独立绩效考评部门后可专职于绩效工作,严格考评标准,上下尺度一致,公正、客观的对局内各科室及干部职工进行考评。
(三)绩效奖励机制无法兑现。绩效奖励在推广绩效考核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绩效奖金却无法保证,甚至无法兑现,这无疑会对考核本身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对队伍整体的动力和活力造成冲击。就目前而言,省局绩效奖金并不明朗,地方性绩效奖金更无法兑现,政府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使得局内对绩效奖金的发放受到了严格限制,甚至不能发放;而且省局、当地政府对绩效工资的支持额度不同,地方额度较低,影响了部分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热情,间接导致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建议明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合理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确保绩效奖励制度的正常运转。
五、总结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局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的过程,随着绩效指标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篇3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分60分,自查分60分)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国家级生态全覆盖,国家级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倒扣分事项
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篇4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按权限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对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1、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1.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设个17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同时还下设了10个监管所:昭山镇(筹备)+荷塘市场监管所、宝塔+五里堆市场监管所、岳塘+霞城市场监管所、下摄司+书院路市场监管所、建设路+东坪市场监管所。
2.在职人员情况:本部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为9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本年度年初预算总计202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5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405.54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615.05万元。包含有:机关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电动车租赁15.4万元,协管员信息员专项116.05万元,监管所租赁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5万元,12315工作经费20万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科普宣教专项费用4万元,“双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四品一械”(含疫苗)10万元,质量、物价、盐业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含投诉举报)11.6万元,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全年共追加预算173.07万元。主要有:
1、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30万元;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1万元;
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2021年7-12月记实资金24.87万元;
4、抚恤金28.42万元;
5、省级专项资金66.5万元;
6、十三个月工资追加预算3.45万元;
7、工伤费用3.02万;
8、新冠疫情防控资金5万元;
9、真抓实干奖励10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本年度预算指标下达总计219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7万元。全年支出2121.1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97.06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525.40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595.71万元。相比于年初预算,调增173.07万元。预算增加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共35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61.57万元;省级及区财政拨付真抓实干奖励共7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4万元,执行数为1525.40万元。年中调整的人员经费预算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新录取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大大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业务性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5万元,执行数为595.71万元。我局业务性专项除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任务增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预算共35万元外,其他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勤俭节约,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3分。
2.2021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5%;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2.70%;目标完成率:254%。
②绩效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③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12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93.08%;目标完成率:132.97%。
④绩效目标: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不低于3%;完成情况:目标完成4%;目标完成率:133.33%。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件。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6件;目标完成率:103.23%。
⑦绩效目标:依法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检查120次;目标完成126次;目标完成率:105%。
⑧绩效目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并查办案件2件;目标完成3件;目标完成率:150%。
⑨绩效目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40批次;目标完成43批次;目标完成率:107.5%。
3.我局全年紧扣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一是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基本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二是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今年企业设立网上办件比例达91.79%,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提质增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今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2.7%。
(2)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我区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19个部门检查执法人员402名,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51次,已启动任务数51次,已完成任务数51次,已抽取的检查人员数125人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达到4%,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数491户次,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企业年报率为93.08%。
(3)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已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441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1534件,举报782件,市长热线1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做到了咨询当场解答100%,在规定期限内办结100%,举报处理后向举报人反馈100%,做到了消费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规范市场监管秩序。重点开展全区价格收费检查并查办案件3件。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共计受理传销举报9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9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36人次,通知传销人员家属接走10人,送往救助站1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告》700余份,摸排出租屋1000余户。
(5)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等重点品类质量安全抽检,其中共抽检食品84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05%。对辖区内33家在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严格把控食品准入关,全年验收许可11家食品经营单位。本年度我局联合河东快检中心已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8073批次,其中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99.6%。
(6)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年关守护(2021)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献礼建党百年守护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专项整治开展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95%,办理药品案件2起,医疗器械案件3起,化妆品3起,医美广告案件1起,结案9起。全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确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对岳塘区12家接种点疫苗贮存状态、运输环节、储存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盘查,建立了疫苗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7)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依法共组织实施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涉氨制冷、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26家次,排查隐患105条,组织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梅塞尔金阳充装站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检查43 台起重机械,责令停用设备 19 台,查处违法使用企业7家。强化宣传培训,发放资料2000余份,组织企业培训50余家,培训人员80余人。
(8)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助力知识产权发展,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369件,同比增长率为17.14%。2021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今年引导全区申报商标546件,注册301件,截至目前商标总量3960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共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全区人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