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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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普高、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特别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建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全力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对20xx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就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组织领导: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明光市教体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明教体〔20xx〕164号)文件中将教育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明光市教体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18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37号),并积极召开全市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资助具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队伍建设:早在20xx年8月10日明光市编办就批准成立明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人。为提高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我们先后开展全市普高、学前和中职全国资助系统子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开展对资助人员政策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政策宣传:我们印发了《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明光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布资助工作信息。

4、财政投入:20xx年各级财政核定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1109.7万元,其中明光市财政配套111.7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明光市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107.935万元,受助学生9609人次。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61.5万元,受助学生61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622.6万元,受助学生415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338.1万元,受助学生3381人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除学杂费金额63.135万元,受助学生898人次;幼儿资助22.6万元,受助学生565人次。全面完成20xx年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校内资助:为确保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计提达标,规范足额使用,我们印发了《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校内资助资金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提取,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二、过程方面

6、指标分配:我们根据各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资助指标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7 、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信息管理: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际发放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9 、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行资助工作巡视制度。我们对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巡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资助资金审计工作,加大对中职、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二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和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三级资助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电话回访力度,助学金受理银行在给学生发放助学金时即时发短信给每一个家长,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对每一个受助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并抽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家访。

10、资料报送:能认真做好中职、普高、学前资助系统的维护,准确及时报送资助有关数据和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月点评季通报"、“建档立卡数据库"及各部门布置有关工作总结等材料。

11、制度完善:为了完成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任务,把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工作方案:《明光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明光市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等。

12、资金管理: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教体局统一管理,为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设立了独立科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全,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各学校资助资金使用须报市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卡给受助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教体局直接拨付到学校。资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使用合规,没有挪用和截留现象。

13、审核审批: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进行评审。

三、产出方面

14、校内资助支出:各校根据《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文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公办普通高中)和5%(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15、资助水平: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获得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1400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家庭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

16、资助质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17、能力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感恩征文、励志演讲、明光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知识。

四、效果方面

18、社会效益:市教体局积极联系滁州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民政局和明光籍成功人士。筹措资金物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一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19、可持续影响:为保证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明光市对教育民生工程非常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都把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中,今年预算安排2万元作为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中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在内。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20、社会满意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较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2、普通高中免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4、中职免学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的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全年资助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897人。约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5%左右。

2、普通高中免学费: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0%左右。

4、中职免学费: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5、中职国家助学金: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范围。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补助资金79.7万元,地方资金110万元,合计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217.4万元,地方资金45.59万元,合计266.99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444.21万元,地方资金141.69万元,合计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434.56万元,地方资金217.28万元,合计651.84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310.08万元,地方资金77.52万元,合计387.6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省级资金29.35万元。

(二)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春季发放99.8万元,资助人数1996人;秋季发放89.9万元,资助人数1798人,合计发放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春季发放135.04万元,资助人数1551人;秋季发放140.7万元,资助人数1618人,合计发放275.74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268.3万元,资助人数2207人;秋季发放317.6万元,资助人数2973人,合计发放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春季发放319.2万元,资助人数2660人;秋季发放351.6万元,资助人数2930人,合计发放670.8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188.2万元,资助人数1882人;秋季发放199万元,资助人数1990人,合计发放387.2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20xx年度我县实际支出29.35万元,资助基层单位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65人次。

以上6项专项资金中,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由于本年度一、二年级人数略有减少,县级少配套0.4万元,其他项目无违规使用、闲置等情况。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专项资金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对学费补偿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产出情况。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五项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中职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99.8%,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专项资金效益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大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大幅提高。减轻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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