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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开展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的通知》(川工财字〔20xx〕18号)要求,市总财务部在全市开展了20xx年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我市实行“一改三策”取得的成效
我市自20xx年开始实行托税务代收、财政统一划拨和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政策,一举改变了工会“全年收经费,收经费”的局面,推动了经费收缴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到方式、方法的变化,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长效机制的构建,形成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新格局。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行托税务代收,增强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据统计,自实行“一改三策”后,我市市县两级工会的经费年增长率超过15%。极地增强了工会的经费收入,工会的实力持续稳定的增长,为职工维权、困难职工扶以及整个工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二是扩了工会经费收缴面。在实行“一改三策”前,由于收取工会经费方式方法单一,市县工会仅能收取国有中型企业经费,对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拒缴、欠缴经费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工会经费收缴面不足10%,实行“一改三策”后,借助税务部门点多面广、征管制度完备、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工会经费收缴面幅提高。
二、我市“一改三策”工作存在的问题
1、税务代征经费收缴足额率偏低。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普遍偏低。市本级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为70.61%,广安区经费收缴足额率16.96%,岳池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6.25%,武胜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9.1%,邻水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2.18%,华蓥市经费收缴足额率24.8%,应收尽收工会经费做得不够好。
2、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市本级48.97%、广安区29.80%、岳池县18.52%、武胜县27.96%、邻水县25.06%、华蓥市33.%。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由于我市企业少,绝多数舒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税务代收点多面广,地域分散,收缴金额小,收缴面高,致使收缴足额率低。
2、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帆企业、中省驻市单位和工会组织不在当地产业工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经费收缴难度。
3、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紧张,要靠财政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日常运转,因而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
四、建议及对策
1、加对《工会法》及《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以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同时建议人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议将财政代扣工会经费足额率纳入年度党政府绩效考核。
3、建议各级地税部门将税务代征工作纳入专项考核。
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重点
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手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障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查看保障标准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标准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查看保障标准是否及时调整,是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地是否组织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省厅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从一卡通发放。查看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注意有的`基层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低保金的行为。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分场对辖区内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当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对象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检查和审核。
2、通过治理核查,重点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审批手续不规范,低保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使低保对象总量降低。
3、通过这次治理核查工作,使我场低保工作达到“监管机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改善条件、促进公开”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时间从4月13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里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低保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二)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坚持围绕主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基层。要认真自查,严格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并认真作好省、市、县的督查及迎检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的,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付卯生同志任组长,总支书记袁先锋同志任副组长,熊开明、桂家尊、张立慧、钟丁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丁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场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管理,巩固成果。要以此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城乡低保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此次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治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一、自查主要内容
(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
1、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转移财政资金问题。
2、有无发放奖金问题,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助问题。
3、有无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问题,主要包括:有无使用科研经费进行股票、债券、产业化等投资问题;有无通过虚列支出(如报账后在会议地点存放资金)、资金返还等方式转到本单位账外的资金问题等。
4、有无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乱投资、提供担保问题。
5、有无购买购物卡(券)情况。
6、有无截留、挪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
(二)预算完整性
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问题,主要包括:
1、有无隐瞒、少报预算收入问题。如部分收入项目未列入预算范围,部分收入项目通过往来款项核算而少报预算收入等。
2、有无未将协作单位预算纳入编报范围问题。
(三)预算管理规范性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问题,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单位是否制定符合国家要求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预算项目内容是否依据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3)项目研究内容有无与其他部委(部门)正在开展或已有工作成果存在重复问题,如多个科研课题经费共同开展一个任务。
(4)预算项目支出测算是否依据有关标准,有无随意性。
(5)项目有无经过专家评审。
(6)有无未细化项目预算问题。
(7)是否按照有关合同向协作单位拨款情况。
(8)有无随意向非协作单位拨款情况。
2、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外协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执行进度是否按照任务计划完成,现行执行率为多少,有无回扣、滞留、闲置资金问题。
3、预算是否按批复执行,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是否存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混用。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内容和支出费用是否与批复预算相符,有无挤占、挪用。
(3)预算调整有无通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4)设备购置中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资产处置有无经过规定审批程序。
(四)往来款项
1、认真清理往来款项,重点清查账龄较长款项,及时收回或还款。
2、有无随意核销往来款项问题。
3、有无在往来款项核算收支问题。
4、往来款项有无收据等。
(五)会议费、出国费使用
1、有无相应管理办法。
2、是否履行规定审批程序。
3、有无在非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召开会议及培训问题。
4、有无超范围、超标准问题,如: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餐费、交通费等,在会议费中列支咨询费、劳务费等,超规定费用比例或费用标准等。
5、有无暂存他处资金、脱离本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问题。
(六)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
二、自查要求
(一)认真按照自查提纲逐项对照检查,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二)自查问题要有详实内容、确切数字以及整改措施。
(三)协作单位经费自查由承担单位组织开展。
(四)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报告(纸件一式两份),纸件含审计联络表(每页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报送至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电子件发送至。
三、审计联络
乡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根据《xx县总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的通知 》汉工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工会经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乡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无伪造、变更会计账簿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我乡已建立工会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无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现象。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2、我乡工会经费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职工业余文艺活动、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依据国家统一的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根据我乡工会工作的实际,本着工会经费使用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原则,依靠本单位职工和工会会员,作好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经自查我乡无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无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无利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无利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此次自查工作,我乡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自查工作,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准绳,以《工会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今后我乡工会工作将依托主管部门,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我乡工会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