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阅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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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9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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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读后感 篇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罢此书,我获得了许多启示、告诫与道理。

20世纪,一位伟大的人物震撼了全世界!她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个无光,无声,无语的生活。我想你也猜到了,他就是海伦.凯勒,一位命运的强者,一位慈善家,一位院士,一位作家!

这是一本让千百万人重获信心与希望的书!海伦.凯勒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迎接生命的挑战;以惊人的意志直面困难,在黑暗中寻找人生的光明。她递出的乐观,自强的精神,不论是残疾人士,还是健全人士,都能从中获得巨大的鼓舞。

“对于凌驾命运之上的人来说,信心是命运的主宰。”这是海伦.凯勒的名言。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现了两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生于1880,死于1968.是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一岁多时,因患红猩热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她考入哈佛大学,掌握了英、法、德等五种语言。一生致力于残疾人造福事业,建立了慈善机构。

她告诉我们:要不畏惧困难,要迎难而上,锲而不舍才能真正的“发光”

我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刚开始我身体弱,毫无抵抗能力,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羽毛球班,我特别不情愿,后来我就被它“感染”了,喜欢上了打比赛,打羽毛球。我刻苦训练。不请假,教练教的动作我都熟记于心,我还积极参加体质锻炼。我认为,有付出,才有真收获。如今,我终于变得坚强了!

我认为,海伦的生活比我困难的千分,万分都不止,她都永不言弃,我还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名著阅读读后感 篇2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名著阅读读后感 篇3

“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的确,关羽自始至终都不失一个英雄的本色。

关云长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伤,……都将关羽的忠义之举,智勇之能,一展无遗,其虎牢关的英勇,白门楼上的恩义,令赤兔马都为之殉命,何况人乎?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麦城之战失利,关羽面临着心与血的生死抉择,以他的才能,一旦受降,富贵权力会一涌而至,“玉可碎不可损其白,竹可破不可毁其节”他背负着忠君的沧桑与巍峨,透着不尽的壮烈与苍凉,留给世人一个从容赴死的背影,赤诚,隽永……

其实在当时,见风使舵已成气候,哪国强大就降哪国的亦不少见,像马超,姜维,张松……或许在当时会威名远扬,但当历史沉淀到今日,他们也就暗淡无光了。一臣侍二主可以长安乐,但关羽宁死不降,蜀国的耻辱就是关羽的耻辱,这时,体面的义无反顾是唯一的。因为,中国人不仅活在生命的百年里,还注重活在千年的历史中。

余秋雨说过:“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关羽的悲剧,又蕴含着多少沧桑的感伤和无尽的苍凉!都说胜者为王,我却一直在心里称他为“失败了的英雄”,不管定语为何,他依然盈满炎黄脉搏的英雄本色。

关羽,演绎了千年不变的精魂,演绎了荡气回肠的凝重。

忠义永存,

英雄无愧!

名著阅读读后感 篇4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脑海常常会浮现出这么个人:满头银发,双手生满了老茧,站在船上,慈祥地望着你。没错,那就是翠翠的外祖父,他是个淳朴的老人。他的一言一行里无不透露出对翠翠的关心。就连去世前,也在挂念着翠翠的婚事。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听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吃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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