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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
曾经大学一门文艺类选修课老师布置了一些课外读书作业,其中一个就是《月亮与六便士》。最后我应该也没去借这本书,学校图书馆的估计被借完了,但我没借只是因为懒。
前几年去东莞出差和表妹在深圳逛图书馆,也看到这本书。因为之前老师的推荐,知道是好书,就拿起来看了。
第一章长篇议论,我以为整本书都是这样了。那时我更喜欢议论,并不喜欢叙事,但我也没有看进去。最后好像放下书又看其他书了。
这次拿了微信阅读的15天免费卡,在推荐书目里看到了它,就点进去看了。一开始居然不讨厌,后来甚至有点投入。
于是没事就拿出来看看。最妙的是昨天体检,人家都在排队,当然我也在排队。不过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中,排到我时反而有种被打扰的感觉。
到今天,才三天左右,就看完了。所以热情这东西是没办法的,可惜当年在学校我对这本书没热情,不然选修课的分数可以高一点。
看这本书时,我想了一件事,如果我像主人公一样,二话不说,放下一切追梦想去,我会“死”在哪一步?
我可能会“死”在第一步,就是搞不清自己梦想是什么?而主人公却很清楚,所以放弃了自己证券交易所的工作。
让我作弊一次,假如我清楚自己的梦想,比如是写作。第一件事,要把现在的工作辞掉。问题就来了,接着去编辑部吗?工资减半。或者闭关阅读,工资为零;又或者出去旅游获取素材,工资为负数。
总之我可能养的活自己,但养不活自己的生活。我快三十了,要结婚了,这样搞,还结不结的起?别人能安心跟着我吗?毕竟,搞写作,比书中主人公搞画画,也好不了多少吧。
接下来可能要面对和主人公一样的问题:你的梦想不能给你带来物质的未来,你在乎吗?
如果说仅仅是吃的差一点,穿的差一点,我其实还不太在意。但我很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如果我的收入在我们乡镇,是底层;在以前的同学中,是倒数;我恐怕心里难以接受,同学聚会也觉得矮人一头。收入,在很多人眼里不就等于你的努力和能力吗?
最后终极问题来了,如果你坚持了一生,在你死前,没能获得世俗的成功,hai放弃了那么多的东西,你会后悔吗?
主人公不后悔,看到他最后在那个小岛上的一段生活,我也相信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都很羡慕。虽然没获得世俗的成功,但主人公画出了他最后的巨作。虽然最后眼睛失明,但他内心平静,毫无抱怨。
也许你正过着稳定的生活,稳定的同义词,是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是卡在社会机器的一环上,是规律到有些单调,单调到一眼能看到很远。你是成功的,安稳的,受人尊敬的,前途光明的;但很有可能,你的内心是不安宁的,心里是有所抱怨的。这样过完一生,你可能会有点后悔。
但我们大多数人并不可能去放弃一切,即使想尝试,也会像我的假设,会在中途“死”好几次。
对于“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择,我的心中也没有答案。不过目前并没有一个强烈的感觉驱动我,所以,不可以完全和主人公比较。
如书中所说,那是一种掉进水里只想活命的驱动力。一般,有这种驱动力的,八成是个天才。一个人既然能做出这种决绝的选择,他的内心一定有自己的逻辑;只要自己能给自己一个交代,就可以了。
我想如果我拿这个问题问涛哥,他可能会说:“咱能不能接点地气,踏实过日子不好吗?再跟我说月亮的事,我一脚把你踹西湖里。”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2
“月亮是高不可及的,而六便士遍地都是。多少人只抬头看一眼月亮,又低头继续追逐六便土。”
初次拿起《月亮与六便士》,领教这句颇耐人寻味的句子后便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书中的画家拥有不俗的收入,可也突然消失在人海里,放弃爵位,放弃稳定优越的生活,一意追逐他对画画的热爱。
起初我觉得他是个偏执的疯子,谁会放弃实现的生活去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又转念一想:月亮是理想,是目标,而六便士是生活。世界上一心只顾着六便士的人数不胜数:疲于工作的父母,埋头苦学的学生,忍辱负重的工人……又有多少人像他一样不顾六便士去追逐散布着皎皎银光的月亮?想到这便又对画家肃然起敬了。
毛姆的.文字机智幽默,画面感极强,我仿佛能透过文字看到在破落脏乱的房间里,蓬头垢面的男人拿着廉价颜料画着不被大多数人欣赏的画。
可是,冷静下来细细琢磨。满地都是六便土,只有画家抬头,看到了月亮。屈服于生活,一生都低头苦苦寻找六便士才是大当数人不可逃脱的宿命。追逐理想固然可敬,但选择安逸的生活也不可耻。正如书中所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于什么意,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想到这里,我合上书本,继续解着烦琐的数学题,继续同千千万万的人争夺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空闲时间,偶尔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3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冷淡到会嘲弄一切情怀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他的情怀表露得够明显了。
对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了解越多,越会明白这一点。
书的结尾这段,是他招牌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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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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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倾向,很是明显,尤其是对爱塔她们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见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来了。
这是给我们的私下礼物:就像一个傲娇毒舌从来不假辞色的男人,忽然跟我们喝了杯酒,说了三句真心话,然后转身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谓傲娇毒舌就是:
毛姆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怀过了线就是铺张和虚伪,所以总得假装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他只会给那些最细心的人,提供一点小福利,展现他诗意的一小面。
然后他就继续傲娇着,用毒舌来遮盖自己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4
xx月了,离新年越来越近了,又要到广大青年被催婚催生的好时光了。生命被一代又一代的安排着度过,有几人抬头看了月亮,如夸父般明知不可为而燃烧生命去追逐,又有多少人低眉顺眼却也安享喜乐平安的过完一生。
斯特里克兰是个勇敢的人,似乎值得我们钦佩。然而他抛家弃子,却没有任何的愧疚和不安,一个冷漠残忍的形象呼之欲出。他的天分为人惊叹,他的生活如苦行僧一般,全部精力都用在他的艺术上。一个伟大的画家正在诞生。然而斯特里克兰对照顾他帮助他的朋友,尖刻无情,忘恩负义,甚至于勾搭朋友的妻子。对着情人,用过即弃,即使是死亡也不能换回半分的怜悯。这样的人似乎就该下地狱,所以他穷困潦倒,生活朝不保夕,最后染上麻风病死去就该是他应得的结局。可是他在塔希提岛上,终于找到了让他灵魂躁动,让他孤注一掷的东西,他用画笔把它涂抹下来,而他的画作也终究赢得世人的称赞。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天才和疯子仅隔一线,所以是否他的罪恶也该被宽恕呢?这就是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让你不知该爱、该恨、该同情、该崇拜、还是该唾弃、该遗憾。我们都如斯特里克兰的前半生一般,或许是根本就没有被上天关照,不拥有那种天赐的天赋,或许是自己自愿放弃灵魂的梦想,甘于现世的平凡生活。这种追梦的梦,容易醒,不易做。尤其是在中国。我们的生活按部就班,已经在父辈的安排下准备了好一切,别说如斯特里克兰这般抛弃所有去追寻灵魂深处的梦了,就是按照自己想法换个工作找个伴侣都千难万难,仿佛真的做了十恶不赦的大错,不过千夫所指到会是真的,所以奔月的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毛姆的伟大就在于他创作了一个跟随灵魂召唤勇敢追逐的人,他的伟大也在于这样的一个人无情冷酷自私,既没有生活富足也没能享受名声带来的荣誉,贫病交加,在大火中把自己的最后的杰作当做祭品,沉默无言的离开人世。追逐梦想的人啊,如果不能忍受这一切,还是早早回头吧,斯特里克兰太太不计前嫌的等着呢,布兰琪也时刻准备着奉献,伟大的梦里容不下任何东西,包括情感。
说道感情,在毛姆的笔下,女人有种天生的直觉,所以斯特里克兰太太在知道斯特里克兰是为了画画而出走后,选择永不原谅。布兰琪恐惧着斯特里克兰,用憎恨掩盖自己被吸引的感觉,因为这吸引就如飞蛾扑火,走向的只有毁灭。
月光很近,月亮太远。深知自己即没有天赋也有没勇气的人只能对着大神顶礼膜拜,月亮与六便士,有人看到了月亮,有人看到了六便士,有人看到了天才的宿命,有人看到了灵与肉的抉择,我看到了我的懦弱和退缩,看到了许多人命中注定的蹉跎与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