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欢迎阅读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平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1月4日至10日,对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财政、发改、国资、科技工信、建设、交通、教育体育、水利等8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政府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等2个国有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平度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平度市开展清理拖欠账款情况

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总体情况:对照国家和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及我市贯彻意见,各部门、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排查。有关单位对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提报资料,对拖欠进行清理。由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牵头部门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12月24日,平度市政府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的通知》。20xx年12月26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到平度市政府转发的20xx年1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20xx年12月26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了《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函》并将文件转发给各镇(街道、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为业务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明确要求于20xx年12月28日前报至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平度市财政局政策落实情况。按照清欠工作要求和科室分工,由有关科室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相关科室依据合同,对中标企业进行资金拨付。

其他有关单位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要求,平度市有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本部门、单位拖欠进行了排查,报送拖欠情况表。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牵头部门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报送清欠工作资料。审计组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审计核实。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清欠账款工作上报不及时

1、未及时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对本辖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别于20xx年12月20日前、20xx年1月5日前将具体工作措施、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于相关工作未及时部署,未按时上报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

2、清欠台账不完善。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台账。截至20xx年1月9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台账不完善,仅填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统计表。

3、拖欠规模底数不清。20xx年1月9日,各有关单位上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805.68万元。经审计抽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660.43万元,多报145.25万元,占上报金额的18.03%。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企业占比大

经审计抽查,截至20xx年12月底,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0.4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100.43万元,占15.21%;国有企业560万元,占84.79%。

1、从拖欠范围看,平度市不同程度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有2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和1个国有企业共拖欠660.43万元,涉及3个民营企业、3个项目。

2、从拖欠账款类型看,拖欠工程类账款占比较大。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工程类账款601万元,占91%;保证金类账款59.43万元,占9%。

3、从拖欠账款时间看,部分账款拖欠时间较长。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1年以内(含1年)账款619.43万元,占93.79%;拖欠5年以上41万元,占6.21%。

4、从拖欠账款原因看,工程尚未竣工决算是主要原因。

截至20xx年12月底,由于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原因导致欠款560万元,占84.79%;由于资金未落实到位原因导致欠款100.43万元,占15.21%。

三、审计建议

拖欠账款的形成,有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导致的拖欠,也有资金未落实或资金未拨付到位等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清理拖欠基础工作,按照形成原因,对各项欠款明确分类,明确责任、还款时间,有计划清理所欠账款。建立长效机制,在营商环境上,对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便利,保证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按照《关于20xx年第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审计第19期工作动态)要求,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xx年6月25日起对临泉县截止20xx年第二季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主要内容为:检查清欠任务部署和台账建立、清偿计划解决方案制定和落实、新增拖欠账款等情况。并延伸调查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学校、医院、政府平台公司等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企业,通过与调查单位沟通交流,检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清偿计划明细表等资料,掌握其多报、漏报拖欠账款,存在分歧和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账款纳入统计范围情况,以及清偿拖欠债务、预防新增拖欠等情况。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开展,我县制定了《临泉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6月,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5118.84万元,已经偿还4573.28万元,剩余545.56万元,其中281.22万元列入20xx年底前清偿余额,剩余264.33万元列入20xx年偿还计划。本次审计我们抽查了六个政府部门及所属的'政府平台公司,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县财政局(包括政府平台公司)、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交通运输局、临泉县交警大队,其中: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县财政局均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临泉县教育局下属31家学校拖欠37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669.20万元(工程款467.67万元、物资采购款201.53万元),已经偿还123.64万元,剩余545.56万元,其中281.22万元列入20xx年底前清偿余额,剩余264.34万元因资金不足无力偿还,计划20xx年偿还。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合计4249万元,其中:拖欠1家企业2014年招标100台出租车经营信誉保证金3180万元,拖欠3家企业2017年59台出租车经营信誉保证金885万元,拖欠4家企业2016年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奖金184万元,截至20xx年5月30日已全部偿还。

临泉县交警大队拖欠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339万元,现已全部偿还。

三、审计建议

落实清欠责任。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

严防新增拖欠。严格项目审核条件,落实举债融资的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淋雨涉企保证金项目。

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

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xx﹞20号)文件要求,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计报告》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逐条认真进行了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一)清欠工作计划、整体解决方案及任务落实情况方面”。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方案难于执行。

整改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清欠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针对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方案难以执行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清偿资金,截至20xx年10月29日,已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二、《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西双版纳州未建立月度约谈制度。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减负办于20xx年9月10日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责任月度约谈办法》,以此督促清欠工作清偿进度。按照省要求,西双版纳州于20xx年10月29日如期完成全年清偿目标任务。

三、《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清欠台账不实不细,虚报多报欠款64281789.38元。

(一)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不实,多报欠款51414400元。

整改情况:1.截至20xx年7月,清欠台账反映拖欠金额11笔3024.29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厅按进度确认多报3024.29万元。西双版纳州上报拖欠台账为5646.79万元,经过认真梳理、整改,对拖欠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结算后减少金额共2631.17万元,其中在拖欠台账中上报审计减少454.54万元,报核减账款2176.63万元。20xx年10月29日,完成支付11个项目拖欠3015.62万元。

2.清欠台账少反映已清偿金额7笔1564.38万元。

20xx年7月经再梳理、再核实后,发现少反映已清偿金额1564.38万元,并在20xx年8月进行了整改,将1564.38万元计入已支付工程款并计入20xx年8月台账清偿金额中。

3.云南索维特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2014年非集中连片六标段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复列报,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552.77万元。

20xx年12月31日在申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时,由于工作不细,对上报的项目名称及拖欠金额没有一一核对,导致重复申报相同的项目—“2014年非集中连片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拖欠账款552.77万元”。20xx年1月5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发现重复申报的问题,但由于国务院减负办清欠台账填报系统在20xx年1月4日已关闭,无法纠正重复申报的错误。20xx年3月,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将重复申报的金额从系统台账拖欠余额中扣减。

(二)景洪市交警大队多报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款87332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20xx年12月,景洪市交警大队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xx年11月29日前形成的逾期欠款)进行了清理,上报的报表为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账款总额10939600元,已清偿8733200元,剩余欠款2206400元。在上报时由于清理上报过程时间紧,加上对政策把握不准,误将已清偿工程款8733200元列入到上报清欠台账中。20xx年4月份上报台账报表数剩余欠款为2206400元,20xx年12月份台账剩余欠款偿还后已调为683700元,至20xx年5月份上报的台账已反映偿还清零。此工作已调整完成。

(三)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清查工作上报数据时,由于当时尚无审定价,因此将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三期)以及云南人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期)的欠款金额按合同价上报,而在开展清偿欠款时,则按审定价进行支付。合同价与审定价差额为214.09万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xx年8月根据工程定案表审减后的金额向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拖欠偿还金额,已核减多反映的214.09万元拖欠款。

(四)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上报拖欠景洪市整市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账款660000元,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00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尚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上缴景洪市发工局,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6100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于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万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标尚未实施,剩余61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拨付条件,没有形成债务。在20xx年6月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清零目标的任务时,经与上级减负部门汇报请示同意后,已在清欠台账中将该笔欠款反映清零。

(五)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的2017年高原热区高效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质保金108500元,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该笔质保金要到约定质保期(20xx年8月13日)到期后,项目无质量问题支付。该委员会将质保金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导致多报拖欠账款108500元。

整改情况:经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核实,多报拖欠账款为108480.00元。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按照上级审计及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已于20xx年8月质保期到期后,通过黎明农场自筹及公用经费资金分别于8月7日、25日、31日还款5973.00元、46000.00元、56507.00元,共计108480.00元,支付了该蔬菜种植项目质保金,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六)截至20xx年7月底,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已结清欠款项目中,西定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混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和宿舍建设等5个项目,多报拖欠资金1274789.38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由于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疏漏、项目资金支付登记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未将已使用债券置换资金、财政返回的质保金等资金支付的款项剔除,导致财政拨入清欠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产生,结余资金共计127.48万元。20xx年9月4日,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发函至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收回结余资金,20xx年9月7日,勐海县财政局已收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余资金。

四、《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三)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方面”。西双版纳州对企业投诉举报案件未办结3件。

(一)西双版纳州减负办接省减负办《关于调查核实民营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的函》,要求核实景洪市拖欠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支付欠款100000元,剩余4835100元尚未兑付。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已安排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分别于20xx年6月24日、10月29日向其支付了100000元、4835100元(两次共计向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偿还了58351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补偿款及其利息举报案件已办结。

(二)景洪市公安局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500.79元。机构改革后,债务人变更为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负责偿还。截至20xx年7月底,该投诉反映欠款尚未办结。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公安局拖欠工程款问题,经核实,景洪市中心戒毒所已于2012年2月移交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其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款也一并移交,20xx年10月30日,西双版纳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发出了《关于清理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的函》,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积极对接有关单位,核实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并积极与投诉人张镇金协商,现已达成协议。

(三)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及利息。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014年1月、2014年5月、2015年1月分四次付清了工程回购款4864087.8元。截至20xx年7月底,回购期利息402363.94元尚未结清。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拖欠其工程回购期利息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xx年10月29日向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4024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已清偿该笔欠款。

五、《审计报告》中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四)其它方面关注的问题”。

景洪市清偿进度较为缓慢。20xx年初,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总额306310800元,根据清欠台款反映,截至20xx年6月底,清欠无分歧欠款52964700元,清偿进度仅为17.29%;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剩余无分歧欠款21845.21万元,清偿进度仅为28.68%,清偿进度较为缓慢,影响20xx年9月全部偿还欠款的目标任务。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xx年按合同计算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完成了工程结算审计,由于施工企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工程量,核减工程款2176.63万元;二是根据结算审计,景洪市于20xx年10月27日上报了《关于调整清欠台账数据的函》(景政函﹝20xx﹞122号),上报调整核减市交通运输局拖欠账款4笔2176.63万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已全部偿还清零,进度达100%。

拖欠中小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按照《甘南州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州工信发〔20xx〕178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抓好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账款等重点任务落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企业问题,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化解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阶段性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免捐赠企业所得税23万元、抗击疫情财政行为税22.53万元,减免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税费36.84万元,个体工商户增值税92.1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81.11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预计汇算清缴时扣除累积83.12万元。二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截至目前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80.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46万元,失业保险9.6万元,工伤保险25万元;稳岗返还98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为989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00万元,为23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35.2104万元,为146名失业金领取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5万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6.6万元。四是继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符合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条件的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兑现执行月度电费优惠5%的政策,截至10月底,为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用户共计优惠电费约181万元。五是协调通信企业降低宽带和专线网络平均资费,为中小企业提供高速低价融合商务专线、天翼手机及云业务的云享宽带套餐,对低速率的中小企业宽带及专线用户全面开展免费提速。

二、金融支持情况

一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自疫情发生以来县域内5家商业银行共计对3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共计20008.5万元,其中,给安多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发放贷款共8000万元,给雪顿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共8000万元,为桑珠大酒店、阿尼格拉大酒店发放贷款826万元。同时,为4家中小微企业5400万元贷款进行了延期、展期,为3家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1610万元,为3家中小微企业共2440万元贷款调整了还款计划。二是加大县域特色产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力度,20xx年来,发放特色产业扶贫贷款共计14笔,金额6950万元,其中支持民营企业12户,贷款金额625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6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8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贷款金额70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户23户。三是落实企业贷款贴息,20xx年我县向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贴息资金126.56万元,向夏河县白噶尔文化传承创新博览园有限公司发放贴息资金8.43万元。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为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发生,我县于年初制定印发了《关于预防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通知》,并督促县上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签订“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承诺书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年内协调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偿还账款33万元,截至目前,我县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四、规范涉企收费情况

一是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目录内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组织县发改局对我县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规定已取消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布了《夏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确保各项收费合理合法。二是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顿,组织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我县范围内的物流、快递、公路货运、行业协会等进行全面清查,均不存在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的问题。三是对疫情期间各行业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金融企业、资源性企业、涉及民生领域的垄断行业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县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均能执行“疫情”期间价格收费优惠政策,特别是水电暖气行业对中小型企业做到了“欠费不停供”,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全县金融企业均严格按照上级金融单位和主管单位制定的优惠政策方案落实贷款利率、收费等方面优惠措施。四是对民生领域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将粮油米面菜等日常用品、防疫用品、电梯维保收费、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收费、通讯网络收费等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民生领域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市场供应充足。

五、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依托“甘南州政务服务在线审批平台”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查询、咨询、申报,工作人员网上受理、审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截至目前,全县网上办理事项5629件。同时,依托“网上开评标系统”积极推行网上招投标等业务,顺利完成“网上不见面”开评标5个。二是严格执行不见面审批和独任审核制,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下载注册“掌上通”APP,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全程实现零见面审批。截至目前,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登记各类企业528户。三是积极推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电子税务局”“简易注销”“审批改备案”等税收服务改革措施,六大类170项涉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四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缴纳等窗口进行了业务整合,按照申请人“一套材料流转”的方式,实行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并行办理,实现全业务、全过程一次提交资料、一次缴纳税费、一次完成办理,截至目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60本,颁发不动产权证明338本。五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新设企业登记最快0.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手续3个工作日办结达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独任审核制,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下载注册掌上通APP,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全程实现零见面审批。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83户,新增注册资金3.1亿元,增长率分别为8.7%和3.6%。六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场所“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放宽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准入条件。七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由县政府成立了夏河县“百名干部助百企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夏河县“百名干部助百企”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县14户重点企业由州县选派14名熟悉业务科级干部,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帮扶。由分管副县长组织全县重点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企业’‘急、难、盼’事项协调推进会”,现场解决企业困难并宣讲各项助企优惠政策。开通了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通道,深化“保姆式”“贴身式”服务体系,全面践行“代办服务”。八是积极开展促销费活动。为落实促销费、扩内需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打开销路,我县筹资200万元开展消费季促销活动,共发放电子消费券7.81万张。

六、落实惠企减负政策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跟踪监督,由各部门按月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跟踪落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将“放管服”改革、清理拖欠账款、清规规范涉企收费和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专项审计、政策跟踪审计范围,开展专项审计13个,确保各相关部门单位惠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整治营商环境。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全力整治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故意设卡、无端刁难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七、政策宣传引导情况

积极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电视台、宣传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多渠道向企业、公众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和各类公告,特别是针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方面,由县税务局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涉税情况进行逐个分析,制作了切实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税收优惠政策集锦,以“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方式通过邮政速递及时送达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精准掌握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涉企优惠政策知晓率。组织企业帮扶干部积极入企调研,指导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使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让企业全面享受政策利好。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提升企业用工服务,强化企业用地保障,进一步拓宽企业反映问题的信息渠道,对企业运营中的难点、堵点和政策诉求,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物流、配套、销售等困难。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成”的目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并联审批、优化流程、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避免发生权力滥用和误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商事登记注册环节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