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年个人自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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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年个人自评自查报告 篇1

自全市“诚信建设年”全面启动以来,在深刻学习领会全市及教育系统“诚信建设年”的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整顿,深刻感受自身还存有一些需要深刻剖析和亟待解决的不足,现就本人在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自我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这些年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彻,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注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与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关系不大的内容就不学习,像计算机中的很多内容,工作中用的着就学一点,用不上的就敷衍。

(2)自我要求不严格。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个人的要求放松了,上班的时间办私事、迟到早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不思进取,故步自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工作作风不扎实。有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精神状态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开展要求,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好工作。主动想事做事的意识不强,只是平平淡淡,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在工作中按部就班,只求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被动地工作,超前意识不强。

(4)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有些事明知不对,很难明确说“不”。在对待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上,自己没有一个原则性的思考,往往在做好事的同时,也是做着有损原则的坏事。例如,去年全部招收普通中专学生,必然伴随着学费升高,自己也搞不清是做了好事还是做了坏事。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及工作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按“诚信建设年”总体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奉献意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有条不紊地完成每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2月1日,市局对保障科进行了调整,4人中我和另外2名同志都是“新人”,所以说加强学习是我和科室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有效的学习,才能掌控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因此,将进一步树立“我要学”思想,真正静下心来学习,每周固定时间组织科室学习,学习政治理论,用先进理念武装头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尽快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下周前全部熟悉分担工作,进入工作角色。

(2)严于律已,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保障科的大量工作是服务学校工作的,不论是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还是负责学生着装、公寓用品及作业本的招投标,还是监督指导学校商店、食堂的经营,还是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图书资料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等,都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因此,将工作重点下移,以服务基层为根本,铺下身子,深入学校,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3)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做好学校后勤服务工作,通过科学的市场运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加大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师生的饭菜质量,此项工作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点,更是社会对教育满意的关键,是今年保障科的工作重点;规范学校商店的经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做好师生饮用水管理,探索饮用水的新精英、管理模式,提高生活质量默认。二是搞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通过真实有效的摸底统计、科学具体的调查论证、规范有序的招标采购,加大学校的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电教设施等配备与管理力度,年内实现全市学校100%标准化的目标。三是做好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高考电子巡考系统升级改造、网上阅卷系统以及高中理科教育仪器更新工程。四是做好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下达的招商指标。五是做好教育宣传、机关干部包户等其他工作。

以上汇报当否,请领导批评指正。

诚信建设年个人自评自查报告 篇2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以”,人如此,政府也如此。诚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的基础,没有诚信,市场机制不可能有效运行,没有诚信,政府不可能有效对社会进行管理。为进一步了解我市诚信建设情况,为我市“创建诚信政府”谏言献策。最近我们走访了有关部门,并到5家中小型企业、6个自然村寨和两个集贸市场采取了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发放问卷和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诚信建设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政府诚信建设力度明显加强,但诚信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制度有待完善、措施有待加强、成效有待提高。

一、诚信建设现状

(一)诚信建设知晓率明显提高

从问卷汇总结果来看,我市在诚信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诚信意识明显提高,诚信管理进一步加强。其中,有100%的村(居)干部和企业领导认为政府将诚信建设纳入重要发展战略;有98%的被调查群众知道政府正在狠抓诚信建设;有100%的企业知道诚信的重要性,并表示将积极创建诚信企业。

(二)诚信管理机制不断加强

经调查,所有乡镇均建立诚信管理机构,制定了诚信管理制度。 至目前为此,x市所有乡镇都已设立了诚信办,主抓诚信管理工作。现以某乡镇诚信办为例:诚信办设主任一人,工作人员2人。工作经费也得到落实。现已建立了辖区内诚信农民、诚信职工档案,但整体诚信管理专业化水平还不高。

(三)诚信宣传活动长期开展

在诚信教育培训方面,100%的乡镇和村(居)都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其中,65%的被调查行政村一年进行1—2次教育培训,35%的村一年进行3—4次教育培训;70%的企业开展了诚信承诺,有关于诚信的口号标语,23%的企业有本企业形象策划广告,但是还有7%的被调查企业从来都没有开展过教育培训活动。

(四)诚信信息获取渠道多样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诚信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对群众信用的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

并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获取相关的信用信息,如,遵章守纪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文化教育情况、市场经营情况等。但是在诚信等级评定方面信息来源多数还是偏向于传统的信贷偿还情况。

(五)诚信村组创建率大幅提升

以某乡镇20xx年4月数据为例,该镇22个行政村有18个村达到“诚信村”标准,占全镇行政村总数的81。82%,比2010年同期增长了45。46%;122个村民组中有106个达到“诚信组”标准,占全镇村民组总数的86。89%。全镇共8776户农户,评定诚信农户8659户,★级诚信农户2789户,A级诚信企业7个。

(六)诚信缺失现象还普遍存在

以本人在X市新场坝和云岭小区两个集贸市场分别购买1公斤生猪肉为例,其中在新场坝集贸市场买的通过复称只有0。9公斤,在云岭小区集贸市场购买的通过复称只有0。85公斤。两次购买猪肉,在不同地方购买都短斤少两,可见,唯利是图,诚信道德缺失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诚信评定不规范

就拿诚信农民诚信等级评定来讲,46%的调查对象认为诚信办在星级评定中多半是依靠村干部进行打分,评定结果缺乏精度,有11%的人认为评定不公平,12%的人表示无所谓,21%的人认为评定很公平。调查中发现,同一人在不同银行的信用等级有差别,评级标准不统一,评级质量参差不齐,信用评级市场不规范。

(二)政府部门有时存在不诚信表现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政府部门曾有失信现象,即4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政府存在不诚信现象,主要失信行为依次是承诺事项未兑现、公布数据不真实(如: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GDP增长值、公务消费)、拖欠款项等。

(三)对诚信管理人员培训不足,管理体系相对薄弱

虽然目前在我市和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诚信管理机构,都已经把诚信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加以考虑,但是在落实上面还是缺乏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诚信管理人员和资源上相对匮乏,大部分的单位缺少专业的诚信管理人员,村(居)、企业的诚信管理机构、职责、程序和资源都得不到落实,对相关诚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足,诚信管理体系无法有效形成。

三、产生失信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道德素质的缺失导致失信

70%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是道德素质的缺失而导致了当前社会的诚信缺失。道德的缺失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对道德素质存在负面效应;

2、道德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教育和用人重才轻德;

4、监督管理机制脆弱乏力和社会激励机制偏颇片面。道德的缺失使得失信现象普遍存在。

(二)缺乏诚信环境导致失信

3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积极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诚信建设环境也得到了大的改善,部分失信行为也得到相对有效的扼制,但是诚信建设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专业管理人员的不足,加之政府在做好诚信表率、搞好诚信引导方面的工作还做的不够;教育系统只重视学生文化教育,追求考试成绩,对学生开展的诚信素质教育较少,致使广大青少年没有诚信意识,整个社会失信问题越来越多。

(三)监督保障措施不力导致失信

相关机构在诚信建设中的监督不力和机制的不完善,对失信行为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漏洞,惩治不够严厉,在执法中往往存在以罚代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存在守信者得不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得到严厉的制裁,往往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失信行为,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四)因不可预料事件导致失信

就企业来说,因突发事件而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或停产,就会直接影响到合作方和经销商的利益,资金回收成为困难,导致失信;就个人而言,因家庭变故、身体状况、工作环境或突发灾害等导致的处境变化也会形成失信。

四、对推动诚信建设的建议

(一)抓好政府自身建设

社会信誉是由政府信誉、企业信誉、个人信誉等组成。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

又是市场规则的执行者。因而,政府信誉对社会信誉起着导向作用。政府若带头恪守诺言、讲信誉,则可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反之,政府无信,市场主体也会加以效仿,无信行为将遭到鼓舞,会对整个社会的信誉产生恶劣的传导作用。它损伤的不只是个人或局部人的利益,也不只是政府的信誉形象,而可能会招致整个社会堕入信誉危机的恶性循环中,成为社会信誉恶化的“催化剂”。另外,政府失信会降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必然惹起政府权利合法性的危机,从而动摇政府统治的根底,加大“政府失灵”,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信誉的降低乃至丧失是产生社会信誉危机的基本要素。因而,政府行为示范直接影响社会信誉次序。当务之急,应注重政府自身建设。

(二)加强政府监管营造良好信誉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挥着积极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作用。作为宏观调控主体,政府经过公布法律、法规、制定政策等方式完成对经济的指导;作为市场监管主体,政府经过标准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发明公平竞争的市场次序。政府的有效监管能够引导市场主体采取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环境,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引导群众诚信自律

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市场的监管者,相关部门应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种种不诚信现象加大监督执法惩戒力度,引导群众树立诚信观念,建立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巡查、举报专查、专项调查等形式,切实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及时了解社会诚信情况,强化对信用失信行为的惩戒,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信用失信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并积极开展对诚信公示单位进行抽查,加强对失信单位的回访与复查,促进对诚信道德的自觉遵守。

(四)加强道德素质教育,诚信从孩子抓起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诚信则社会诚信。教育部门应增加道德素质教育课程,从幼儿园起开始就抓,同时教师、家长都要以身作则,当好示范。政府应出台更多的更有效的奖惩措施,对诚信典范给予大力奖励,不诚信的要注意教育引导,让孩子从小就知道只有诚信的孩子才是好孩子,不诚信的孩子谁都不欢迎。

诚信建设年个人自评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变,激发群众参与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省、市、区人口和计生委、计生协的要求,全面推广“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我镇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群众的力量,加大宣传,选好典型,在诚信计生工作中真正体现计生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诚信计生”的推进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工作班子,健全了组织网络,明确任务或职责,研究协调诚信计生工作,制定计划,转发了《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在专题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海石湾镇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阳光诚信计生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动员,以各类活动为宣传载体,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要求以及创建标准,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弘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男女平等、少生优育等社会主义新风尚,营造“诚信计生”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宣传倡导诚信生育文化,计生干部主动上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利用乡村人口广场,积极开办婚育班、生殖保健班、人口政策班等,满足不同对象的多层次知识需求。

二是分类规范管理,注重诚信服务。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对育龄群众实施分类服务管理,按照不同年龄、采取不同避孕节育措施,诚信承诺履行情况。首先在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自觉性比较高的人群稳妥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鼓励育龄群众自选择长效节育措施。坚持政务公开。即:公xx光诚信计生政策法规,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标准和违法责任;公开服务承诺、标准和办结期限;公开奖励政策落实和政策办理情况;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维权渠道。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优质服务。围绕群众求知、求富、求健康的服务需求,组织实施优质服务进村组,进社区,开展宣传咨询、孕期保健、生殖健康检查以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三是强化诚信激励,增强诚信计工吸引力。全镇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根据区政府要求落实惠及诚信计生人员一生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认真兑现各项计生奖励惠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为诚信计生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和落实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各项惠民政策时,对诚信计生家庭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和社会导向,树立了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将推广实行诚信计生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政策作为重要举措,鼓励群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新农保、新农合就业升学教育资助、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普惠政策中,对诚信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四是完善制度,创造开展诚信计生环境。注重完善制度,强化群众自治,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各村(居)依据《村民自治章程》起草、群众讨论、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查、村民表决、报镇计生办备案的程序,完善计生基层群众议事制度,组建议事小组,形成“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要求,制定了《诚信计生协议书》,由村级与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签定。诚信协议签定率达99%以上,强化了基层群众自治的建设,组织群众自我管理与服务,定期组织村民活动,让群众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中充分行使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人口计生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镇、村、社区设置意见举报箱,开通“阳光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二是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将诚信计生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考核目标。

我镇虽然在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继续强化人口计生法律的法规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继续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继续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诚信建设年个人自评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初,翠屏区全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工作得到了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把全区40多万农民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党的三农政策的具体表现,也是区委、区政府重视农村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积极争取的结果。对于这样一件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农民群众应该积极踊跃参加,自发的参与到这个医疗保障体系中去。然而,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上来看,许多的地方的新农合工作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很多农户都是镇村两级干部反复上门作思想工作才加入。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的农民群众对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政策漠不关心呢?也许有部分农民群众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种认为不相信国家有那么好的政策照顾农民,另一种认为就算有,能不能兑现还不一定。不可否认,这部分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低,思想认识很有限,重短期效果而忽视长远利益,小农思想还根深蒂固。然而,如果换位思考的话,这其实折射出政府诚信在这些农民群众心中的缺位,从而导致农民群众对政府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政府政策的不信任,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有政府失信于民的事件见诸报端,说明政府诚信缺失现象绝非个案,而这些现象的出现则有着历史、经济、政治的深刻原因:

一、长期以来,政府作为一个全能性政府指导和约束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政府行为在人民的政治、经济生活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实际职能是有限的,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政府的替代作用往往力不从心,表现为有些政府的决策和施政行为不能自觉的尊重客观规律,政策的出台缺乏透明性、连续性,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缺乏信心。

二、人为行政行为大于法制行政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依法行政,特别在一些执法部门,由于人为的执行双重标准,不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丧失了行政行为的公平性,降低了群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信赖度,尤其对于农民群众来说,由于法制观念的相对淡薄,处理问题容易走极端,一旦受到不公正待遇,往往产生强烈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三、转型期中的制度规范缺失。由于我国处在一个较大的政治、经济制度转型期中,各种制度新老交替,许多规范和制度都没有完善,因而政府对违信现象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因而也造成了群众对政府公信力认同感的下降。

四、部分政府干部的个人诚信偏低。在农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部分乡镇干部处理群众问题带有强烈的个人意志,认为和农民说不清道理,解决问题简单粗暴,朝令夕改,有很大的随意性,工作作风上推诿、扯皮、言而无信的现象屡屡发生,由于这些干部是代表政府行使职权,他们的诚信在群众眼中就代表了政府的诚信,因而影响了政府诚信。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其诚信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政府诚信是一种代理者诚信,与信用体系相比,是一种非利润刺激诚信,所以诚信动力不足。

2、政府诚信是一种建立在诚信方和信任方非对等基础上特殊诚信,当诚信方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由于权力支配上的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然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管理者和行使者,其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核心,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先导,同时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诚信应该也必须成为社会诚信的重要力量和楷模,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政府一旦失信于民,其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破坏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结果会导致政府威望的下降,进而影响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而政府不能充分履行职能,反过来又造成政府的公信力的丧失。

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这句话明确指出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取信于民,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取决于政府的公信力,很难想象群众会拥护一个缺乏诚信度的政府,包括这个政府制定的政策,这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尤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利益受损害的例子屡见不鲜,农民群众从群体心理上认为国家政策不可能出台有利于农民的政策,而当这种政策真的出现时,农民群众更多是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前,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使农民自发的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来,就必须要打破农民群众的这种心理定势,首先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让农民群众感觉到政府是说话算数的,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打造政府诚信的一些建议:

一.树立宪政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在行政行为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政策制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减少政策制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言行一致,兑现承诺。不轻易改变政府出台的政策,从而取信于民。

二、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政府不仅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政策的执行者,起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因而,政府要对社会失信行为有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要通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约束、指导、规范、培育、创造和发挥诚信的无形效应,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对行业监管和处罚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承诺兑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诚信服务制等,倡导立即就办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热点部门、岗位、行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有效提高政府诚信。政府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信息的透明性,接受外部监督的制约,尽可能减少政府和群众在公共信息上的不平等性,人们可以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适时安排调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并可以当政府的工作行为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政府树立诚信形象和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政府的职能要逐渐从全能性政府过渡到有限性政府,减少政府直接干预人们经济生活,变政府的替代作用为指导作用,让人们的经济生活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觉的趋于规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强制群众服从政府的意愿,增加群众对政府公平性的信任度。

五、提高代表政府的公务人员的诚信素质。由于公务人员代表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直接影响政府在公众心中的诚信度,加大对公务人员的诚信教育,有助于增强公务人员诚信办事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要用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公务人员的诚信行为,对于那些言而无信、开空头支票的'公务行为要有惩戒措施,从制度上来保障公务人员自觉地遵守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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