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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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篇1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 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 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 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 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 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 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 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 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 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是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树立文化立校、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校校有特色、一校一品牌的办学特色,专门用于14所市直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

20xx年部门预算安排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重点支持项目368万元,包括市一中航空航天科技室建设20万元等13个项目;创新校园建设项目132万元,包括外国语学校改扩建心理咨询室20万元等14个项目。项目单位为常德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由市直14所学校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拓展学校的内涵建设,优化、美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打造常德教育品牌。

2、20xx年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14所学校于20xx年完成27项文化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成本预算总额500万元。通过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拓展学校的内涵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学校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突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效,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教育局对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们接到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工作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收集了14所学校项目资料,并对芷兰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8所学校专项经费占全部专项经费比例为78.60%)进行了现场评价,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记录、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并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按进度审核拨付到位322.90万元,与预算相比资金到位率为64.58%,按进度拨付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实际使用242.31万元,具体使用明细为:市一中重点支持项目(航空航天科技室建设)12.45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办公楼文化布置)5.00万元;市二中重点支持项目(机器人实验室建设)22.8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校园宣传片)9.80万元;市三中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10.00万元;市四中重点支持项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29.8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艺术功能室续建)7.00万元;市六中重点支持项目(足球特色学校建设)20.00万元;市七中重点支持项目(教师书吧及陶艺馆建设)10.00万元;市十一中重点支持项目(社团活动广场建设)9.98万元;市十三中重点支持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4.9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碧树园续建)11.58万元;外国语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30.0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19.00万元;芷兰实验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初中机器人实验室)40.00万元。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按进度审核支付,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未完成,剩余资金待项目完工后再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对各市直各学校下达了《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常财函〔2015〕102号),将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按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分解到14所市直学校,共27个项目。已实施的项目资金均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各项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审批程序完善,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详见附件1: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资金明细表。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按照由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进行开展。市直各学校根据《常德市市直教育单位计划内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对各学校建设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察,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共27个项目,截止20xx年底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11个,其中:重点支持项目4个、预算资金9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7个、预算资金72万元;未完工项目16个,其中:重点支持项目9个、预算资金278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7个、预算资金万60元。以预算资金为权重,项目产出综合完成率32.40%。已完成的项目基本按程序组织实施,完工验收后已交付使用。

上述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市教育局于20xx年8月份才完成项目申报,市财政局20xx年9月份才下达专项资金计划,留给各学校的组织实施时间较短,加之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手续时间较长,导致部分项目仍在建设或准备建设中。同时,因为其他客观因素影响,未按计划开展的有:市五中、幼专附小因学校搬迁原因导致项目暂缓实施;武陵区北正街小学因新校区于20xx年5月30日才能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影响了物联网教室项目的开展实施;市四中因城壕湾棚改文化景点建设占有校区东面部分土地并拆除操场边围墙,需待其施工完成后才能进行文化墙建设。

详见附件2: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表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主要为社会效益,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机器人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学会了基本的程序设置以及各种传感器的使用方法,各种零件的搭配组合使用开阔了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动手能力,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习和兴趣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20xx年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机器人比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其中芷兰实验学校获得了省级一等奖2个、省级二等奖2个、省级三等奖2个、市级一等奖7个。

2、心理咨询室建立,为解决目前显著的学生心理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各学校本着预防疏导为主、干预治疗为辅的原则,通过大型讲座、社团活动、个体辅导等方式开展心理教育工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心理问题沟通与疏导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培养学生阳光向上的健康心态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3、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加强和改进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质文化建设,更好地营造了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产生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使每一名师生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等方面对学校文化产生认同,从而实现对师生精神、心灵和性格的塑造。

4、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校园环境,提升了办学品位,丰富了师生文化生活,营造出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场随机调查60位师生,满意度得分为96.47分。

详见附件3:服务对象对项目评价调查情况汇总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11分,评价结果为“良”。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实得1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目标不细化,扣0.5分;目标不量化,扣0.5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25分,实得19分,扣6分,扣分明细:

1、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了部分项目进度,扣1.5分。

2、部分项目未按时开工、实施和完成,扣1.5分。

3、无项目管理制度,扣2分。

4、项目实施欠规范,扣1分。

(三)项目绩效总分55分,实得44.11分,扣10.89分,扣分明细:

1、重点支持项目产出数量未完成,扣4.53分。

2、创新校园建设项目产出数量未完成,扣1.36分。

3、17个项目产出时效延迟,扣4分。

4、可持续影响-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内容未能突显,扣1分。

详见附件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方面

1、绩效目标不细化、不量化

目标申报时未对14所学校建设内容和要求详细描述,无具体数量指标(如建设装修面积、设备台数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项目申报时间迟,资金到位时间晚,影响了项目实施。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于20xx年8月才完成项目申报,资金计划于20xx年9月才下达,因项目实施需经过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环节,导致多个项目不能年内完成计划目标。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欠规范

未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管理制度,个别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不太严谨等现象;市二中将校园艺术创作室建设项目调整为校园宣传片制作项目,未取得变更批复手续。

3、建设项目进程缓慢

重点支持项目、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存在多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投入使用,有的项目手续没有办完,有的项目未开工建设,有的正在实施,有的学校本身重视度不高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对学校文化建设的推进和效果大打折扣。

4、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学校对学校文化建设存在片面认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认为学校文化建设无法在短期内见效;认为学校文化建设会分散师生的注意力,影响升学率。有的学校虽提出一些激动人心的口号,但未将其作为一种文化加以整合,难以真正形成管理理念和组织精神。

(三)项目效果方面

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内容未突显。项目建设中存在雷同现象,各学校在文化建设中未能突显各自的办学特色和品牌。

七、建议

(一)绩效目标方面

1、认真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确定申报项目;各项目标要细化、量化并做到合理可行,做为预算部门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2、完善目标变更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内容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及时申报项目和下达资金计划。建议年初申报项目,尽早下达资金计划,对各项目在建设时间上给予保证,同时也避免因赶工期而忽略项目质量等情况的发生。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教育局要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核算、管理程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了解、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必要时进行恰当的干预,确保各个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3、因校制宜,突出特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注重各学校自身文化特色与内涵的发展,凸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真正实现“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

4、建议对以前年度项目在20xx年底前进行一次彻底清算,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长计划短安排,建立2~3年的项目库,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

5、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和考评。各学校要更新教育观念,提升办学理念,充分认识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局要对每年的学校文化建设项目情况汇总,当年未完工的项目要跟踪清算,发现、推介做得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学校要问责。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多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考虑到市直学校文化建设已于20xx年起连续实施了6年,累计投资总额3900多万元,建议下一年度适当缩减资金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分配结构进行调整,重点确保精品、特色项目,削减无特色、效果不明显项目,时机成熟可取消本项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篇3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xx〕218号)文件要求,现对海南省旅游学校20xx年度预算项目“学生事务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支出项目。

项目用途及主要内容: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全校学生副食品补助,资助困难学生,降低困难学生辍学率。

项目涉及范围:项目资金发放涵盖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春秋两季的副食品补助费,涉及学生生活补助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保障当年度在校学生的副食品补助发放涵盖全部学生,当年度无学生因贫辍学。

项目绩效目标:发放全校4797位学生副食品补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20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于20xx年3月份一次性下达,截止20xx年末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实际支出92.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副食品补贴,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各项支出情况统计如下:

项目预算编制的比较准确,但资金使用过程没有完成支出全部资金,没有完成项目年初预算计划。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该项目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海南省旅游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财务开支实行校长审批制度。五万元以下的经费开支在经手人签名、说明支出款项的理由后,由办公室及主管副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签名审批,五万元(含)以上的,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再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系为了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而发生学生生活补助费用支出。针对该生活补助的发放,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计划或安排,经讨论后交办具体负责人员执行。项目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先交由责任部门按计划制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交至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所有具体项目分工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经过相应层级审核,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合法,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按照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学生生活补助规定的标准支出,年中有追加其他资金使用,造成本项目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生活补助支出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支出。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主要是用于发放全校在校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分春秋两季陆续支出。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20xx年项目各季度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在发放学生生活补助的经费开支方面,未出现任何支出程序或报账程序不合规情况;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学生的在校生活,降低学生辍学率。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补助学生人数。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良。

②因贫困辍学下降率。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无因贫困辍学学生,因贫困辍学下降率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优。

(2)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

项目有效实施有助于维护学生入学率,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整体上提高我省人民受教育水平,提高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为我省旅游行业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支撑。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学生事务管理”为年度经常性项目,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生源稳定,是保证教学工作任务对象的基础条件。项目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政策安排的资金,在未来年度中预计项目是稳定持续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此次绩效评价共设三项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检查、分析、访谈等方法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总得分为89分,评价等次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评价情况

项目决策设定分值20分,实得18分,扣分原因主要系由于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准确,制定的量化指标不符合实际,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二)项目管理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5分,实得23分,扣分原因主要由于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只有77.35%,具体如下: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55分,实得48分,扣分原因主要是本项目资金为完全使用,对应的项目的产出数量不足,具体如下: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的实施,领导应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提前做好实施项目的准备工作,发放学生生活补助要及时,特别是对春季毕业及秋季入学的新生,有效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低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够准确,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

2. 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不够,以及相应的项目产出数量不足。

(三)建议:

1.设置项目的产出目标时要先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及流程,分析项目的用途及效益,最后项目的产出目标设置应能较好地、完整地体现项目的产出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

2.针对项目支出进度问题,应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有多项资金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资金用途相对固化的项目资金。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篇4

我们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绩效评价方法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我们的评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8号)、《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靖州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靖财绩〔20xx〕143号)、《靖州县财政局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靖财〔20xx〕90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地块位于靖州县城西部。场地东临拥军路,南靠体育路,北面和西面为规划住宅。拥军路东侧为靖州文体中心。学校规划用地面积58108.42平方米,合87.16亩。基地整体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233米,整体地势略呈东高西低的态势。整个校区场地较规整,内部无较大高差,多为田土和少量民宅。场地与周边道路平顺相接,有利于校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

根据通靖发改〔20xx〕4号《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建的芙蓉学校校区需满足全日制学生1800人学习,合36个班。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808.00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科技及艺术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期19个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了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芙蓉学校(中学)刻不容缓。一是可以缓解城区学校学位紧缺的压力;二是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三是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速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扎实芙蓉中学工程建设,确保芙蓉中学建成标杆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县财政安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2000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芙蓉学校收到靖州县财政局拨入征拆及建设资金2000万元,支付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2000万元,收支持平。

3、资金管理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拨付是根据征拆及建设实际情况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项目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由靖州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集中支付,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审计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学校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及征拆办公室。征拆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及工程部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门的考评考核制度,每月情况全方位定期考评,根据考评改进征拆建设措施。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新校已投入使用,相关验收、结算等手续正在进行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所对靖州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组。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根据《靖州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征拆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资金的按时投入使项目进度得到了保障,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已完工,现正处于财评阶段,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投资限额以内。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完成质量良好。城乡学生上学环境得到改善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较迟,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拨时间为20xx年9月24日。

2、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经查,与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EPC)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订立时间未填写,履约担保书未填写盖章,部分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承包方未填列日期。

3、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经检查发现,实际实付未按合同执行。

4、20xx年9月4号凭证支付第七期工程款,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申请表施工方报送的支付金额与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的金额不一致,检查中未见双方就工程进度核减金额达成一致的协议、资料。

(二)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权责分明。

2、明确教育局对芙蓉学校项目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3、严格付款程序管理,建议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件,加强付款资料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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