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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经理行为规范自查报告 篇1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关于开展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行立刻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支行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自查时间范围内我支行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3户,其中,基本账户20个、一般账户35个、专用账户5个、临时账户3个,共计销户34户。自20xx年1月1日至今,我行共受理银行承兑汇票217笔,共计2145万元。转账支票售出22000张,现金支票5500张。
对私方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共计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合计2033户。
二、具体情况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以及机构信用代码正。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置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行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置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五)银行卡业务
1、发卡业务。发卡业务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严格审核开户资料。
2、交易监测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
3、受理市场特约商户没有办理,正在积极推广。
4、终端机具管理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5、收单服务外包机构管理发面,每天在报表中查询和打印前一个工作日的收单业务,及时整理入账。
6、受理市场秩序维护情况良好。
(六)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支行在支付业务业务报表方面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信息分析报告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送。
三、今后工作方向
通过本次自查,使我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今后支行将继续努力,持续贯彻落实人行文件要求,将支付结算类管理工作做好。
理财经理行为规范自查报告 篇2
人行太湖县支行根据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完成了保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
一、精心组织,领会精神。
支行及时召开保密委工作会议,会中全文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研究,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规范确定涉密人员,认定涉密岗位,严格涉密人员审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强化涉密人员日常监督。
二、确定标准,定岗定人。
支行根据和结合《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保密委员会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标准定岗定人,填写《涉密岗位登记表》、《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对涉密人员的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和工作经历以及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完善涉密人员台账,建立长效机制。按要求上报了《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及报告材料。
三、开展教育,提升素质。
一是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及人民银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等;二是对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常识教育,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技能;三是及时对新入行员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使新行员尽快熟悉保密知识,向他们发放保密书籍,开展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新员工的保密意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组织保密知识测试。结合“七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保密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保密法规知识测试。
四、强化领导,完善制度。
一是调整组织成员。鉴于人员变动,为有效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履行《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职责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调整支行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
二是重新签订保密责任书。结合内设机构的'整合,为使保密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保密防护措施,有效地预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支行各部室与保密委重新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责任;
三是签订保密承诺书。为使新员工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保密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对新入行员工及聘用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落实制度,监督检查。
支行以开展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为契机,一是开展对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的审查。严把信息发布范围,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课题调研等对外公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支行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公开前均由发布部门填写《政务公开预审表》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对涉密文件检查。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严格按保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三是对计算机安全检查。按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及《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对全行的内网计算机详细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具体到人。计算机都分别设置涉密和非涉密标志,涉密计算机实行台账管理,严禁非法外联,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处理涉密信息,内外网机实行物理隔离。
理财经理行为规范自查报告 篇3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上饶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饶银监办发〔20xx〕20号)文件相关,结合村镇银行实际情况,根据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村镇银行安装自助设备共计3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3台,安装位置分别在总行营业部、青云支行、齐埠支行。无离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村镇银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检查各项登记簿中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内出现轻微渗水,已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了整改。
(三)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因运行时间较长存在防爆灯损坏,已通知办公室购买安装。
以上是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村镇银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理财经理行为规范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xx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xx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xx银行芜湖xx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