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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保障妇女就业权利,进一步发挥广大妇女在参与广东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省妇联、省人社厅联合开展我省妇女创业就业情况专题调研。5月10日至11日,省妇联副主席许红带领第一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副市长崔爽出席调研座谈会。
莅茂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化州、电白等地企业,了解妇女创业就业现状及各地劳动力市场建设、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我市各有关部门人员及妇女代表座谈,同时发放调查问卷。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去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妇女3.19万人,新增转移就业女性劳动力3万多人;实现转移女性劳动力技能培训1.35万人,约占总数的45%。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是我市的品牌项目,至今,共争取各级财政贴息资金1680万元,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179亿元。直接扶持4221名妇女顺利发展生产,间接带动近5万名群众就业增收。项目贷款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调研组对我市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下阶段工作,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宣传好妇女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广大妇女对政策知晓率,引导她们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工作推动力,共同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2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四)失业保险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
全省失业保险制度在巩固中不断发展,统筹级次提高,实现了“地级统筹,省级调剂,财政补贴”的管理方式,失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到XX年底,全省参保人数回升达到189.2万人。5年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3亿元,与“九五”相比增收15.2亿元,增长166%;基金支出18.4亿元,与“九五”相比增加12.9亿元,增长232%;省级向9个州市调剂失业保险基金1.35亿元,与“九五”相比增加1.02亿元;救助失业人员达到32.6万人,与“九五”相比增加20.23万人,增长164%;帮助7.1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与“九五”相比增加2.96万人,增长71%。
(五)资源枯竭型城市就业再就业成效显著
昆明市东川区是我省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随着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东川的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大量劳动者失业,最高时登记失业率达40.2%。为有效促进东川区企业的转产经营和改善劳动者就业状况,XX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东川建立再就业特区,对东川再就业特区劳动就业提供许多优惠政策,为东川再就业特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我省其他类似的资源型城市成功探索出一条发展道路。
XX年年末,东川区户籍总人口为30.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7万人,农业人口23.2万人;全区农业劳动力人数11万人,富余劳动力人数1.6万人,外来流动人口5,100人。在实现就业方面,XX年年城乡就业人数17,938人(其中:在职就业农民工11,117人);在本地就业6,821人(其中:“两后生”826人,下岗失业人员4,836,大中专毕业生750人,技校毕业生409人)。XX年年毕业后实现就业的“两后生”361人,复退转业军人就业92人,劳务输出人数11,174人。
在失业方面,XX年年新增城镇失业人员4,709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400人,“两后生”2400人,复转军人100人,其他人员1,809人;外地户口到东川就业489人。XX年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
在再就业资金使用方面,自XX年东川再就业特区建立以来,中央、省、市三级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14亿元。XX年年支出再就业资金2,054.15万元。截止XX年年末,累计结余再就业资金3,707万元。
二、当前我省就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也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劳动力总量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
城乡就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与社会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之间,在人口不断增加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双重作用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而且更趋复杂。据劳动保障部门测算,我省有农村劳动力2,091万人,其中还有500万人需要在今后几年转移就业,加上每年有37万左右的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以及100万省外常年入滇就业的外来人员,特别是仍在实施的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制,导致由就业转失业的人数增加,全省每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居于16-17万人的高位上,我省gdp每增加一个点,仅能带动2.6万人就业,若经济增长保持9%的速度,我省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超过30万个。因此,就业压力非常大,就业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边疆、贫困省份,据“五普”资料显示,我省0—14岁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6.02%(全国平均为22.89%);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0xx人(全国361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为6563人(全国1114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21233人(全国33961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44768人(全国35701人);文盲率为11.39%(全国6.72%)。
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3
一、**县近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践情况
(一)兑现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是开发就业岗位。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以及就业岗位的开发,平均每年可使1400人次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36%被各类企业吸纳,43%通过自主创业实现了再就业,21%通过灵活形式实现了再就业。二是落实再就业政策。20xx年以来共为1734名下岗失业职工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1512人享受到了再就业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额达151万元,享受工商、卫生、教育、城建等行政部门的管理、注册、登记、证照费用减免12.5万元;全县共筹集了2230万元资金,为572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金;多方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用于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和技能鉴定补贴;20xx年以来共有20xx多名下岗失业职工参加了免费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其中3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通过职业介绍部门免费介绍外出就业;三是全力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20xx年以来共为49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98万元,解决了下岗失业职工资金缺乏的问题,促进了成功创业。
(二)树立优秀典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促进全民就业
一是树立成功创业个人优秀典型。通过全县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提供各种就业支持,全县涌现出了一批成功再就业典型,在榜样力量的带动下,20xx年以来全县共有38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从新走上就业岗位。二是依托充分就业社区,挖掘岗位促就业。社区是基层的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上的桥头堡作用,依托城关镇鲁家台社区的区位优势,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劳动力就业,社区内20多家工厂、商场、旅馆、饭店吸纳20xx多名城乡劳动力就业。
(三)做大劳务产业,扩大就业领域
**县通过将劳务产业列入县域烟、桑、畜、姜、矿之后的又一支柱产业,并列入县对乡镇及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考核范畴。通过抓领导、抓宣传、抓培训、抓能人、抓服务等举措,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使劳务产业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近年来,平均年输出8.7万人,创劳务收入6亿元。20xx至20xx年该县均被省、市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县”,20xx年又被省上确定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劳务产业促进了城乡劳动力的收入增加,推动了就业和创业,全县涌现了像百余名劳务和创业颇有建树的能人,也涌现出蜚声全国的杰出外出务工者,扮靓了**形象。
(四)严管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力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人才是最宝贵的生产力资源,**上下已成共识。“十五”期间,回县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13146人,近年来,**县通过清退精减临时人员腾位子,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补员,新岗位开发,全力为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县共清理计划外用人1000多人,20xx年起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用人计划公开招考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共有628名大中专毕业生走上机关事业岗位就业,一批民营企业共吸纳大中专毕业生1200人,通过享受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1536名大中专毕业生成功外出就业、创业。
二、当前**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困境与问题
(一)传统的就业观念成为就业再就业的局限。下岗失业职工大多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正式工人,他们经历了下岗失业的阵痛,可在重新就业岗位的选择上,他们对工作的期望值过高,这些因素包括:工作的舒适程度、薪水待遇、职业安定等。从而人为的为自己设置了就业门槛,使一些就业机会擦肩而过。据统计,**城区内修鞋、擦鞋、环卫、配送、家政、看护方面至少有300个以上的岗位,其中有20多个不起眼的岗位成为外来就业人员的岗位,大部分岗位还无人问津。据统计,自20xx年以来有14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有914人,被私营企业吸纳的有198人,其他形式实现就业的有288人。20xx多名等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没有通过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就业,而是坐等政府安排就业。这批毕业生中师范类有548人,卫生类的有253人,农林类的有258人,其他类的有941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自身条件已不适应新的条件下的就业需求。**的下岗失业职工年龄普遍偏大,且缺乏市场竞争就业的新技能,再就业难度大。在下岗失业职工中,“4050”以上的占47%。本地新发展的采矿、加工企业需要的都是年青而有技术的工人,相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这是一个瓶颈。因此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岗位并不多,而这些岗位大多数集中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这些大龄人员缺乏在社区工作的意愿,以至于处于长期失业状态。
(三)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意识不强、动劲不大。在参加培训的20xx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意愿的仅有434人,占29%,220名失业职工中再就业的不足30%,粮食系统261名下岗职工有创业意向的只有64人。在小额贷款扶持政策的激励下,目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只有49人。
(四)县域经济欠发达,岗位开发难度大。我县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山区贫困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新办的企业少,非公经济规模小,劳服企业以吸纳原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为主,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近年来,铁路复线、高速公路建设、水电站建设等工程项目每年虽能提供1700个左右的工作岗位,但也很难满足需求。
(五)新的《劳动合同法》贯彻难度大,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各项保险的缴纳缺乏保障。在被企业吸纳的198名下岗职工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20%左右,他们的社会保险续接情况得不到保障。再加上劳动局的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只有兼职执法人员2人,目前县上对劳动执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到县域的每一个角落,新的《劳动合同法》贯彻还具有一定的难度。
三、**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出路与对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国家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县级政府要正确把握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精确思路,健全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为促进和扩大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转变就业观念,积极求职就业。加强对国家新一轮的就业政策、《劳动合同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改变广大下岗失业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的传统择业观念,改变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帮助他们创业就业。切实转变传统就业模式给职工带来的安全感和稳定感,增加下岗失业人员的风险和创业意识。政府、社会和新闻媒体要全力合作,坚持思想疏导,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营造劳动光荣,创业致富光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认为低人一等的心态,要充分尊重他们,信任他们,关心他们。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做法,邀请二次就业的各类先进典型传授经验,或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观走访有代表性的成功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转变观念,战胜自卑心理,开阔视野,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要生存,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就必须靠自强自立,勇于开拓,树立二次创业的信心,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成功就业。
(二)落实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首先,加大就业投入,逐步形成再就业资金的制度性安排。其次,加强分类指导,调整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一是及时跟踪了解再就业相关配套政策效应,不断调整和完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政策。二是针对再就业工作实际情况,扩大再就业容量,以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组织非正规就业和阶段性的弹性就业,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抓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培训要按照县政府的“十一五”规划分层次进行,既要突出针对性,又要突出适用性。既要根据地方产业特点选准培训项目,又要体现对外竞争的前瞻性。通过多层面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扩大培训对象的范围,免费为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学生、复转退伍军人以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各类就业群体进行“包装”和“充电”,全面提升其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技术和本领。
(四)加强岗位开发,保障再就业。结合县域实际,新岗位开发要坚持“五个侧重”。一是侧重在第一产业开发就业岗位,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及各类就业人员“退二进一”、“进农门”,围绕桑、畜、姜、烟四大涉农产业,兴办旅游观光、科技示范、绿色营养、加工增值等生态化产业项目,实现自身并连带他人就业再就业。二是侧重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就业岗位,引导就业群体在矿产开采加工企业,酒店、餐饮等社会服务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前,**每年都确定有百余个项目,这就是就业的契机,西康复线、汉江电站、白柳水泥厂的建设都是提供岗位拉动就业的支点。三是侧重在非公有经济领域开辟就业岗位,鼓励各类就业人员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求职就业,鼓励从事个体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兴办合伙企业实现就业。四是侧重在行业或企业内部深挖潜力寻找岗位。鼓励企业兴办主辅分离的劳服企业或实体,通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减免税政策降成本,安置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五是侧重在政府投资和以收费养员工的项目中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来弥补收费养人不足的部分,安置下岗失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就业。
(五)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再就业工程。**经济每年都以10%的速度递增,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社区服务、餐饮服务、老龄服务、娱乐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食品蔬菜水果供应等服务领域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也有大量的就业岗位,建议县上在城镇商业区内设立再就业园区和创业园区,筹集部分资金支持各类就业群体就业和创业。
(六)支持各类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根据调查,**县有215 家中小企业,职工总数 9090人,其中工业企业136家,从业人员6084人,建筑业8家,从业人员632人,交通运输业6家,从业人员250人,批发零售业53家,从业人员1497人,住宿餐饮业12家,从业人员627人。政府可以通过帮助其落实贷款、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货款贴息、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壮大,从而吸纳本地就业群体就业。
(七)优化公共职介服务,构建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格局。当前,要以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为依托,以乡镇社保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支点,开展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一站式”服务,为各类就业群体跨区域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八)依靠“四大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效能。通过失业保险金待遇以及自主创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通过企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调动其积极性;通过政府开发、政府统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再就业;通过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就业培训机构建立面向市场、适销对路的培训上岗创业模式,对下岗失业职工实行免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含金量”。以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为龙头,开展以职介为主的“一体化”服务。
(九)完善劳动执法机构和人员配置,通过执法为就业工作保驾护航。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对促进就业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县上扩大对县劳动执法监察队的人员配置和设备配置,形成既有业务人员又有执法人员的执法队,既能保证业务工作,又能保证执法工作,从而在全县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4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
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四)失业保险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
全省失业保险制度在巩固中不断发展,统筹级次提高,实现了“地级统筹,省级调剂,财政补贴”的管理方式,失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到XX年底,全省参保人数回升达到189.2万人。5年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3亿元,与“九五”相比增收15.2亿元,增长166%;基金支出18.4亿元,与“九五”相比增加12.9亿元,增长232%;省级向9个州市调剂失业保险基金1.35亿元,与“九五”相比增加1.02亿元;救助失业人员达到32.6万人,与“九五”相比增加20.23万人,增长164%;帮助7.1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与“九五”相比增加2.96万人,增长71%。
(五)资源枯竭型城市就业再就业成效显著
昆明市东川区是我省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随着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东川的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大量劳动者失业,最高时登记失业率达40.2%。为有效促进东川区企业的转产经营和改善劳动者就业状况,XX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东川建立再就业特区,对东川再就业特区劳动就业提供许多优惠政策,为东川再就业特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我省其他类似的资源型城市成功探索出一条发展道路。XX年年末,东川区户籍总人口为30.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7万人,农业人口23.2万人;全区农业劳动力人数11万人,富余劳动力人数1.6万人,外来流动人口5,100人。
在实现就业方面,XX年年城乡就业人数17,938人(其中:在职就业农民工11,117人);在本地就业6,821人(其中:“两后生”826人,下岗失业人员4,836,大中专毕业生750人,技校毕业生409人)。XX年年毕业后实现就业的“两后生”361人,复退转业军人就业92人,劳务输出人数11,174人。
在失业方面,XX年年新增城镇失业人员4,709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400人,“两后生”2400人,复转军人100人,其他人员1,809人;外地户口到东川就业489人。XX年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
在再就业资金使用方面,自XX年东川再就业特区建立以来,中央、省、市三级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14亿元。XX年年支出再就业资金2,054.15万元。截止XX年年末,累计结余再就业资金3,707万元。
二、当前我省就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也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劳动力总量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
城乡就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与社会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之间,在人口不断增加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双重作用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而且更趋复杂。据劳动保障部门测算,我省有农村劳动力2,091万人,其中还有500万人需要在今后几年转移就业,加上每年有37万左右的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以及100万省外常年入滇就业的外来人员,特别是仍在实施的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制,导致由就业转失业的人数增加,全省每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居于16-17万人的高位上,我省gdp每增加一个点,仅能带动2.6万人就业,若经济增长保持9%的速度,我省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超过30万个。因此,就业压力非常大,就业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边疆、贫困省份,据“五普”资料显示,我省0—14岁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6.02%(全国平均为22.89%);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013人(全国361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为6563人(全国1114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21233人(全国33961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44768人(全国35701人);文盲率为11.39%(全国6.72%)。
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5
截至20xx年底,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55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22.8亿元,净收入14.72亿元。各类培训机构共组织开展电焊工、电工等职业技能培训4994人次,大大提高了转移就业水平。创新输出模式,抓住“两站”移民建设等大项目、大工程建设契机,开辟多形式的务工渠道,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19187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把开展贷免扶补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作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就业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xx年,全县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475人2375万元,带动就业712人;全县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00人2500万元,带动就业750人。
(一)抓培训,培养就业新技能。
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技能的意愿非常强烈,极其渴望学有一门技能,拥有和城里人一样的技术水平。
一是进一步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城乡界限,逐步建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党管人才“牵头抓总”的作用,联合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优势,要优化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培训什么、用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定向培训人才。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因需施教,开展校企结合、定单培训、招标培训,利用岁末年初等农闲季节,集中开展建筑、缝纫、烹饪、电焊工、电工、餐饮服务、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等多种内容的培训。农民工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技能,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内容要紧扣市场需求,紧扣农民工的打工需要,让农民工普遍感觉“用得上”、“没白学”,发挥培训的应有效果。
三是聘请各行业专家、各工种技术能手授课,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的高素质、高技能培训队伍,确保农民工学到新技术、新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技术示范、技术人员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让农民工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努力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新型农民,促进其从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同时,应注重培训质量,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农民工看到培训的作用,提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四是加大财政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培训制度落实到位。
(二)建平台,开辟就业新渠道
一是在进行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人才信息库,登记农村劳动力的有关情况,盘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底子。
二是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整合新闻网、电视台、远程教育站点等资源,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网”,建立方便、快捷、全程的信息化平台,使农村劳动力不出村社就能够了解到就业信息,掌握就业动态。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完善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市场体系,力求城区有市场、乡镇有网点、村社有窗口,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准确高效的用工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市场服务大厅、城市电子屏、互联网、大众媒体、电视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真实准确快捷的用工信息,减少农民工无序流动,提升农民工求职效率和企业招聘效率。
(三)重宣传,树立就业新观念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和提高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根本措施,也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农民走出家门外出务工。
二是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活动为契机,广泛搜集各类用工信息,以各种形式召开农民工专场对接会,为农民搭建就业平台,让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
三是落实好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努力扩大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社会影响,激发农民主动参与培训的热情,引导他们更新就业观念,变“政府要我就业”为“我要就业”,为扩大就业与再就业、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建体系,打造就业新服务
一是改革多头管理的就业管理体制,把就业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农民工就业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集中使用就业扶持经费。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工会、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消除部门利益之争,建立统一的组织体系,实现三级联网,直通村庄,统一标准,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办农民工对口服务窗口,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把分散的资源整合到一起,充分利用现有的服务机构和设施,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三是打造良好的“硬”环境,大力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就医、就学、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给予农民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支持,让农村劳动力享受到最新、最全的就业服务。
(五)强保障,建立就业新局面
一是对组织转移输出把好三关,即用工信息关、送人关和跟踪服务关。由政府宏观调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外地劳务市场及用工单位的性质、规模、实力,特别是劳资报酬、劳动安全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统一组织,统一输出,到达用人单位后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对其转移情况进行跟踪询查服务,尽量达到用工企业、劳动者、家庭三满意。
二是努力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建立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的同时,明确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并对拖欠工资的用工单位给以重罚,不让农民工流汗流血再流泪。
三是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保护农民工利益,增强农民外出务工的信心,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四是加大农民工补贴、扶持、奖励政策力度,建立公平的就业援助制度。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贷免扶补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农民工自谋职业或回乡创业,减免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困难就业援助范围、残疾就业援助范围、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范围,免费提供就业岗位及生活救助等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