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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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1

相比较大城市社区建设的蓬勃开展,近年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的社区建设则存在基础差、起步晚、进展慢等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识上的误区:社区居委会就是多了“社区”两个字

目前,一些领导和基层工作者对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无非就是多了两个字,工作性质还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在原来居委会的摊子上换了形式和说法。因此,社区建设工作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既无班子(领导班子),也没法子和房子。也有人认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所需要做的事,于是以本地经济尚不发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差等理由为借口,工作始终务“虚”不务实,社区调整力度不大,社区建设投入小,各项工作迟迟无法落实。

“巧妇”的烦恼:无米之炊怎了得

有的基层领导说,社区建设是好,但关键是一个“钱”字,兴建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需要钱,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钱,安置老居委会成员以及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需要钱,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少、支出大,保运转甚至保工资都非常困难,哪里还有财力物力投入到社区建设?所以,一切只能“从实际出发”,工作只能“雷声大、雨点小”,只能以汇报迎接检查,以文件应付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艰难的适应:“单位人”何以转变为“社会人”

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行政机关、厂矿企业和学校,在单位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中一般前面是办公大楼,后面是生活宿舍区,社区沿用的仍然是“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模式,实行封闭式管理,与外界几近隔绝,社区资源无法做到社会共享。而大量经济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居民和农村进城人员虽然有“社会人”的身份,却缺乏社会化的管理,其管理仍旧是政府在唱独角戏。另外,许多社区居民总是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对下放到社区的保障和服务职能持不信任态度。

不和谐的音符:“行政化”、“形式化”的现象

社区作为城市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实体,应实行社区居民自治,让社区居民自己处理社区内的事情,这也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和主要目标。但在一些地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继续延伸。一是区街政府部门仍然“大包大揽”,对社区各项工作指令性多,指导性小;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费不随事转”、“权不随责走”现象大量存在。另外,一些地方工作中追求形式主义,有的只换“牌子”不换“班子”,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有的片面强调社区内广场面积的大小、绿化率的高低、硬件设施的好坏,忽视社区建设的实质,不重视社区居民的要求和实际,不注意解决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强化责任,突破认识性壁垒。中小城市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的认识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把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使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城区政府工作的主题,作为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强化责任来抓认识、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带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政绩考评机制和责任制度等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区、街道、居委会主要领导要成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量化任务。同时,通过抽查和考核相结合,调度和考评相结合的机制,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立、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的落实、社区管理体制的理顺、新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的规划和建设等硬性指标以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组织等社区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对社区建设工作中避“实”就“虚”,进展缓慢,没有取得任何成效的的责任领导不能评优,不能提拔重用。

多方投入,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现阶段的社区管理是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其范围包括社区居民以及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区整体。社区建设也必然要以这个整体为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多方投入、共驻共建的新机制。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居委会要多动脑子(想办法),多跑步子(找部门),主动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作,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建设和整合社区资源的新途径。要通过“上面争一点、财政拨一点、单位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己筹集一点”等多方投入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争取公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到社区设立相关设施,要通过“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方式鼓励社区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内的资源,同时,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驻社区单位组织和社区居民的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使社区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夯实基础,清除体制性障碍。随着改革的深入,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归的社会职能主要由社区来承担,社区建设成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城市社会整合体制的基础性工程。要想夯实杜区建设这个基础性工程,必须要改革社区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建设的主体作用。首先,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除涉及全社会的宏观社会事务管理之外的权限逐步交还给社区,充分尊重和落实社区居民依法民主自治的权利。其次,实行责、权、利的统一。政府要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的原则向社区转变职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进社区的工作,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行政性收费中拨付相应的经费给社区。

以人为本,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首先要从社区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针对社区的实际,把解决群众生活特别是基本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如社区环境的“亮、绿、净、美”、社区治安等。其次要关爱社区内的困难群体,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帮困体系,开展切实有效的扶贫帮困活动,扎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要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以社区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健全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度综合统筹推进,重心从新农村建设点整治转向统筹城乡、扩张城镇、联乡成线、镇村联动建设,为解决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从20**年开始,我县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了一批中心村,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一、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

整合社会资源,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广泛参与、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通过村庄合并、集约发展的方式,促进农村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民就地居民化。

1、城镇开发建设模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以小城镇开发建设为龙头,结合中心小城镇建设,通过移民搬迁方式,站在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高度,把小城镇开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建设,一体规划、一并推进,围绕“怎么迁得出、怎么住得稳、怎么能致富”核心问题,着力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产业布局、合理的就业结构。如XX县江口镇在小城镇建设中的,把处于深山区的原樟木村整体700多人搬迁到集镇,规划建设了樟木新区社区,辅以蜡芯产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完善相关自治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了新型社区。

2、农业产业联动模式。按照以社区建设为方向、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的建设方向,通过对土地整合集中,实现了人口向农业园区社区集中,农民在产业集聚区内找到了工作,提高了收入,自发向环境优美的社区聚集。土地向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户集中,人口集中以后加速了土地流转、土地向大户集中,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又促进了村庄整合。如南塘镇黄屋村结合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清溪园的开发建设,对黄屋开展整村整治建设,利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形成产业联动的良好局面,从而使农民实现了“从一辈子盖几次房到三辈子盖一次房”的梦想。

3、中心村建设模式。以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在完善居住环境,改善房舍、设施、环境等方面的基础上,实现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同质的、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并通过产业支撑,把农业劳动力变成了一产、二产或三产工人,实现了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转变,物质、文化生活的根本转变,群众文化素质修养的根本提高。如XX县江口镇旱塘新村、南塘镇船埠新村、吉埠镇枧田新村,通过开展整村推进整治方式,建设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中心村,形成了人口2000多人的宜居新型农村社区。

4、整体搬迁集中居住模式。结合扶贫开发,通过深山区移民搬迁,让分散在各个自然村的居民统一在规划地集中按新户型建房,整体重新建设具备生活、娱乐、服务一体的新型农村社区,辅以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让农民从以前的小农经济中脱离出来,逐步转为一产、二产工人。如南塘镇大都新村,分三年集中建设了120余栋房屋,发展了现代农业蔬菜产业种植。江口镇美丽家园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引导农民向圩镇集中居住,转变就业方式。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困难和问题

无论采取哪种模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就近享受周到的公共服务,让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尽快适度集中,住进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房屋,找到稳定的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1、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难。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解决农民看病难和上学难等问题,配套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医疗、教育、公共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更是投入难题。

2、农村违章建房难控制,村庄合并难。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起,引发了村庄合并, 形成了村庄合并的新投入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扩大升级,虽然编制了建设规范,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综合整治工作,但因农民观念影响,违法违规建设仍有发生。

3、对社区建设认识不足,安置就业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认识简单,面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对究竟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它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为什么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作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具备哪些条件,怎样创造这些条件等诸多问题没有深入的思考,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社区的建设也释放了大量劳动力,农民的安置就业将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既是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又是深刻的社会变革;既是发展当务之急,又是长期历史任务,必须遵循规律,科学决策,依法办事。

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往往在经济基础比较好、基层组织有号召力的农村率先突破。对暂不具备合并条件的农村,也应作出整体规划,逐步向这方面引导。

2、尊重意愿,强化协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然打破原有的生活习惯和利益格局,必然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比如,土地置换问题、资金筹措问题、建设标准问题,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统筹利用资金、项目来综合推进。

3、加强服务,搞好管理。新型农村社区要健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队伍,社区建成后,随着人员的增加,公共服务难度也在加大,公共卫生等往往成为反复反弹的问题,要搞好社区党组织、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组织建设,科学制定社区管理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一套运行顺畅、行之有效的社区管理新机制。

4、产业支撑,夯实基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的之一就是在更大范围内规划产业布局,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在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同时,应该考虑和筹划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培植新兴产业问题,有目的地培植一大批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特色农业和龙头企业,促进加工业、运输业、仓储业的兴旺,从各个方面扩大农民就业渠道,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

5、多元投资,调动力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巨额资金,县乡两级财力有限,上级部门应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村民学校、图书室等公益性服务场所建设的以奖代补。

6、土地置换、综合利用。要制定优惠政策,充许利用节约出来的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解决主要建设资金。把这个指标转移到产业集聚区和城区用于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原地复耕后还给农民,用于高产高效农业生产,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到工业集聚区后,用于哪个企业发展,必须吸纳当地群众到企业打工。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3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社区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20个,镇级37个),47个农村社区,434个居民小组。管辖面积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区,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最小的是侣俸镇中兴社区,0.1平方公里。管辖人数(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东城街道塔山社区30560人;管辖人数最少的是少云镇长滩社区,338人。我县社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500元/月,其他干部1200元/月;镇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000元/月,其他干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务逐步到位

全县共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55个,为群众提供低保、社保、就业、卫生等服务。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图书室等,部分社区还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为居民提供休息场所,南城街道桐梓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部分社区联系县级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知识进社区活动。部分社区建立了帮扶救助、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服务。

(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多

多数城市社区成立了文化活动小分队、健身队等,如东方社区成立“东方艺术团”,南城社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经常进社区、进居民楼院演出;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东城社区成功兴办了首届社会体育运动会,受到群众欢迎。部分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

部体来看,我县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县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较重

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居民服务。但目前社承担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纠纷调解、扶贫帮困、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区还要承担“两河整治”、“拆违”、“三整一改革”等阶段性工作,并应付上级检查、考评等,社区居委会超负荷运行特点明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把工本职工作交组社区,但权利、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难、工作效果差。

(二)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目前,全县仅有9个社区达标,大多社区用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区办公用房仅144平方米,旧县镇金钟社区用房仅20平方米,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县社区用房多是利用社区内单位、企业、居民闲置旧房,建设不规范,条件较差。

(三)干部事多酬少影响积极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管理人口增金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生,而每个社区仅有4至6名干部,干部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社区干部工资水平较低,养老保险每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的动力不强、支撑不够;二是社区干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时间和精力。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多方面为社区“减负”

在社区职责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已不堪重负,建议充分为社区“减负”。一是政府要理顺和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在条件允许下调整社区布局。社区合理规模一般是1000户至3000户,目前袁家、塔山等社区已严重“超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社区。三是对管辖范围广、管理人数多的社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配专职干部,或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四是政府部门将工作交给社区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社区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采取多元化方式,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一是将社区建设纳入新城建设规划,县城开发区新建设社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办公和服务用地。二是采取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补助和将部分闲置国有房屋调配给社区使用等办法,解决老城区社区用房不足的问题。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难以落实的,应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四是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方式,将社区内单位、企业的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协调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区

社区建设是一项大工程,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建设社区。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责任共担”的路子,完善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解决社区无法解决的难题。二是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三是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四)增强社区“造血”能力

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的保障,应增强社区“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为社区发展经济实体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有偿服务,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超市、茶楼、绿色网吧,为单体楼提供物业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等,在增加社区收入的同进为困难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方式,兴办服务机构,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连锁经营,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保健等服务。

(五)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社区干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保障机制。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绩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道的培训,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社区干部进行短训辅导,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匮乏是导致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原因,应强化公众参与,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强居民归属感。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其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增进居民感情。经常开展邻里联谊会、二手物品交易、社区歌唱比赛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增加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强邻里感情和互助意识。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机制,树立志愿服务的典型,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

(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能够用较小的成本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状况,提供生活协助、特殊护理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区创办各类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福利机构,让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帮助。此外,社区可试行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医疗难题。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困难多、责任重。只有正视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才能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4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解市区的社区建设现状,探索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路子,市政府研究室组成调研组对市区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986年,民政部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标示着“社区”概念首次进入政府工作的视野。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工作任务。随后,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测评体系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六盘水市创建平安六盘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帮社区创建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提升市民素质活动的通知》、《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在对社区的人口、地域、面积、单位、资源、社区办公用房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年以来,全市共整合成立86个城市社区,在社区建立了党支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了社区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相继重心下移,结合社区建设开展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街道主管、社区主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50个社区,其中钟山区49个,水城县1个,管理总面积约7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9万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服务工作有了较大变化。

(一)社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年社区居委会选举后,一批文化程度高、有办事能力的人员进入社区机构工作,使社区工作者的年龄结构、文化素质得到优化和提升,形成了一支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目前钟山区25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0人,占19.9%;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37人,占54.6%;30岁以下的67人,占26.7%;31—50岁的有175人,占69.7%。XX年,钟山区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招考了xx年租金约11万元),13个社区借房办公。总投资8xx年内两次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一次是在XX年,由平均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230元,第二次是从XX年6月起,把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职、副职、委员的月工作待遇分别从260元、230元、xx年办公经费从每年1600元提高到了6000—8000元。

(三)社区服务逐步开展。随着社区在城市发展中作用的显现,各部门对社区工作逐渐重视,法律、警务、城管、消防、民政、卫生、计生、街道、劳动保障、文体科教等部门逐渐将工作重心下移,社区服务工作也因此得到加强。目前,市区社区配备了计生服务专职管理人员50人,面向居民开展计生宣传、药具发放、妇检等生殖健康和计生服务,计生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已经建成卫生服务中心(站)25个,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结合“平安六盘水”创建工程,在各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现了“一区一警”,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各社区配备劳动社会保障协管员110人,负责开展社区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服务。实施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项目49个,购置图书22500余册,部分社区组织开展了“三个一”(即一本好书、一个好故事、一支好歌)读书活动。已建设“星光老年之家”15处,为居民提供健身娱乐等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已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89支1万余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凸现出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

(一)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认识不够,对居民的服务意识不强,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比较滞后。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社区忙于应付,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需要承担xx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社区服务不到位、不主动,辖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薄弱,甚至大多数居民不知道自己生活在哪个社区。

(三)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区社区工作者的收入仅在400—500元之间,与其他城市工作岗位的待遇差别很大。由于待遇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在任期满后将不再参加社区选举;钟山区招考的20名社区工作者中已经有部分人员辞职。造成社区经费紧张和工作人员待遇低的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足,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未能得到很好贯彻,社区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相应的工作经费较少,有的社区工作人员甚至自己垫钱开展工作,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三、对社区建设的建议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细胞,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稳定发展,对促进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意义。没有无数个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城市的整体管理和发展水平就难以提高。针对我市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

——提高对社区居委会法律地位的认识,避免居委会变相成为政府的下属机构。社区建设的主旨是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居民获得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从而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因此,在社区建设中,不应将社区视为政府机构,单纯地将政府工作职能直接转嫁给社区,把社区建设变为行政体制的向下延伸。应把政府的角色定位于“教练员”而非“运动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状况的局面。同时,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治安、教育、科技、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以社区作为平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将工作开展到社区,并真正做到工作人员进社区。

——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居委会选举改革,试行居民直接选举,扩大选举参与面。指导社区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实事项目和公共事务决策,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体系,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明确社区居委会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和不合理摊派的拒绝权等自治权,在社区建设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帮助社区开展好工作。

——认真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使责、权、利统一起来。一是对部门转移延伸给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对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行政性和临时性任务,可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量制定社区工作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及时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二是所需人员由社区居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社区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监督;三是明确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权,尽量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交由社区,而政府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同时要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社区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

——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让各级部门、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使社区内的居民都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提建议、出点子,监督评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同时,社区要增强主体意识,加强宣传,主动开展服务,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二)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社区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但目前服务设施有限,成为制约市区社区服务能力提高的“瓶颈”,要下大力打破这个“瓶颈”,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落实社区服务所需场地。在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中应考虑到社区服务的需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落实所需的用地、配套设施和活动用房,对已验收但未提供相应配套公用设施的住宅区,要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逐步加以解决。对《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府办发〔XX〕137号)中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商要按照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帮助所在社区建设社区工作用房,或折成相应资金支持社区建设”,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社区公益设施的投入,并明确这些设施的产权归属于政府,使用管理权归属社区居委会。推进社区信息化,为社区配备电脑、网络,形成信息终端,获取社情基础数据,实施人口、舆情、公共事件的动态管理。

二是对社区内的场地资源进行整合。以建设“适宜居住的城市”为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居民生活需要,合理规划服务场地,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鼓励驻社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社区居民需要的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活动场地,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

三是加快发展社区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14号),针对社区就业、文体、教育、体育、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政府与民间的关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善公共服务方式,同时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发展,让它们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

2、部门指导与社区推动的关系。有关部门要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结合本单位业务,积极制定社区工作方案,指导社区开展服务工作。既要防止撒手不管、一推了之;又要防止相互争利、引发矛盾。

3、市场与志愿服务的关系。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同时,要提倡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的美德,注重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将社区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内容。

四是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点,拓宽社区服务面和影响力,增进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居民和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就目前的状况和条件而言,卫生、文体娱乐、下岗工人再就业、残疾人住房难、低保工作等系列问题都是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和难点,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由社区进行统筹管理比较现实,而且情况也更为清楚,反应更为直接,解决起来更方便。关键是理顺管理体制,真正放权给社区。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一是扩大居民对社区选举的参与面,把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服务人员的待遇,把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列入议事日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四是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对社区治安、服务满意度、居民参加活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促进社区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筹资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经费问题。一是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县各承担一定比例,将社区工作者补助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社区福利和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多渠道筹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企业,鼓励社会捐助社区事业。三是出台政策,明确驻社区单位按照共驻建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促进社区资源整合;四是鼓励社区结合社区服务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大量需求的服务,确保社区收入不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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