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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原州区财政局《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17〕32号)文的要求,须对列入2021年重点项目的“2021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单位组织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原州区2021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项目总投资概算1068.25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建设期间2021年8-11月。
根据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21〕5号文件),对项目进行了年终调整,调整后2021年资金规模为1030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为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本工程合同段长约100.12公里,为新建项目,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三级/乡村二级标准维修。合同总价为898.2466万元,工程期限为2021年8-11月。
本工程现已完工完工时间为2021-11月。我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审计部门协调,计划于本年12月底之前完成交工验收和决算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工程2021年资金规模1030万元,资金到位10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度实际支付755.2239万元。
(2)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实际完成支出755.223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资金到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将款项拨到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21〕5号文件)、《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17〕32号)我单位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单位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到项目现场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据此设计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工作组与有关人员及项目执行单位确定联络机制。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规,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2)与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负责人面谈,了解项目管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控制的关键因素,并了解实际控制状况。
(3)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受益农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
(4)现场查看。深入每个项目点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
(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1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项目申报、审批严谨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保障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完善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负担。根据从项目投入、产出和绩效三类方面的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6.08分。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按年初预算数/年度预算执行数计算,完成目标值达到73.32%。
(二)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完成工程量):
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2.质量指标:
2021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均严格按照《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质量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时效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征地方面的问题,需要反复沟通;同时,因村民、施工难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影响了工期验收。这反映出项目管理工作做的还不够精细,与项目相关部门的沟通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保障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安全,实现固原市“精准扶贫”、于2020年同全国同步脱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固原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增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实践精准扶贫、集中扶贫、让原州区贫困地区完成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本项目的建设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新进展。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扶贫道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便利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交流,扩大了农村对外沟通交往程度,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城乡差别缩小,农民生活方式将会发生根本转变,城乡生活也将实现和谐交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大家普遍认为:项目工作组在项目改造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均与项目所在村组相处关系很好;虽然施工期间发生过一些冲突,但冲突处理结果能接受;施工期间虽有给所在村组带来不便,但困难不大;该项目对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对项目本身的总体态度非常满意。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做好前期调研及环境考察工作,尽快做出施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前期要做好预防措施有效应对。
2、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对于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建设实现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兑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优秀的建设管理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扩大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对超重超载车辆依法打击;由于村组道路路线较长且比较分散,仅靠专职的路政管理人员很难管理,因此可以聘用乡村路政协管员分片管理。
3、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市政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为扎实推进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14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20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为进一步加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阳宗海区实际,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阳宗管委会辖区内,属阳宗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沿线居民生活、物资运输的一条重要地方经济通道。项目内容主要涉及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从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截止评价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财政实际到位市级资金3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但就整体项目来看,预算资金资金缺口大,预算下达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工程款,需从相关项目中调配使用。
二、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实地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7分,绩效评级为“优”。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总体较好,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能按照项目相关任务要求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目前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在上级各部门关心支持下和监督下,本工程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路面质量、交通出行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设立2个二级绩效指标,分解为10个三级指标,其中“绩效目标完整性”、“指标细化分解情况”2项指标项未实现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设立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5个三级指标,其中“预算执行率”1项指标项完成情况未达到目标要求;
3.项目绩效:项目绩效设立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0个三级指标,其中“绩效自评” 1项指标项完成情况未完全达到目标要求。
具体扣分原因详见附件一:《阳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较少
由于阳宗海区成立时间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公路管养、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
2.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机制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部分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道路被村民称作“豆腐工程”,铺设的路面只为好看,实际上偷工减料,质量标准不过关,有些原已硬化的路面经车碾压一段时间就起皮破损,既影响美观,又阻碍车辆平稳通行等问题,加上后期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导致已建道路没有很好的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3.项目没有完善的实施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经过查阅项目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编制了项目任务目标及指标体系,项目实施也基本围绕着预算申报目标有序开展,但细化绩效指标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主管部门未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项目实施绩效全过程管理,在自评工作中未建立相应健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
农村公路的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实施起来,工作内容繁杂,点多面广,公路硬化难度大、内容多,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常年的跟踪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与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实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跟踪及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的进度、成效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方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加强资金拨付合理性的主要参考。
市政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6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16〕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16〕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17〕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17年9月开工至2018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评分详见附表1):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16年9月立项,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9月完工,实际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