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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已完成。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xx〕78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度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97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由1个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自收自支单位组成。(沅陵国有苗圃、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事业编227人。实有人员306人。其中:在职202人,退休104人(以上编制和实有人员不含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
1、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
3、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
5、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
6、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5517.1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5517.16万元。
20xx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其他风沙漠治理支出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湘林计〔20xx〕142号)、《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林业建设专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和《沅陵县农业奖补办法》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20xx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速生丰产林造林21500亩,油茶低改6000亩,竹产业基地400亩。完成全县补植补造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中幼林抚育28960亩。完成绿化通道建设(三边造林、国省道绿化)1000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210万亩,退耕还林11.8万亩。完成685万亩林地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75.66%。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156人,发放资金1156万元,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对我县森林可持续影响森林环境改变、森林资源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合理维护、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的为林业生产的,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单位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4、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专项资金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元/亩,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全市相关县市区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项目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均无财会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途是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郴发〔20xx〕8号);
(2)《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xx~20xx)行动计划》(郴政办函〔20xx〕128号);
(3)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xx〕189号);
《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四届〔20xx〕第20次);
《郴州市20xx-20xx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郴州市20xx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郴政办函〔20xx〕202号);
《郴州市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郴办字〔20xx〕102号)。
(4)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顺利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
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示。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提质、生态增效、生态修复、生态创建行动,加快生态郴州建设,实现生态惠民目标。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增加林分树种结构多样性,构建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辐射带动全市油茶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油茶产业快速提质增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户生活,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过逐年的递增,到20xx年市级公益林面积达到20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xx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县市区17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市财政补偿资金170万元已安排至两区,北湖区83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苏仙区87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7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已根据政策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目前已完成“一卡通”发放。
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
(三)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市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补偿基金170万元。北湖、苏仙区财政对市级生态公益林差额补偿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差额补偿基金170万元。
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300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40万元,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项目60万元,各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大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市、县两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调队要求北湖、苏仙两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管护责任,迅速将村、组林场补偿基金落实到村级账户,并对辖区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村、组集体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必须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应实施面积6550亩,现实际实施了6950亩,完成林地清理密度调整等5900亩,穴垦、垦复、开挖竹节沟等3500亩,完成施肥2000余亩。因项目工程受长期下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预计到今年6月份可完成低改工程任务。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模式。项目还未完工验收,所以项目资金还未发放。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安排苏仙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200亩,北湖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600亩,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项目在宜章县石漠化区域新造构树饲料林400亩,在安仁县新造构树饲料林100亩,目前造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63万亩,封山育林30.23万亩,退化林修复35.12万亩,森林抚育96.87万亩。全面完成长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27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油茶新造0.8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8万亩任务。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提高了我市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对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林业、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了示范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加强示范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变慢。个别项目单位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有些县市区林业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了日常监控的缺位。
七、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市、县两级应以生态郴州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付绩效评价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xx年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和组织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项目预算和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环【20xx】36)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环【20xx】22)号、《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xx】60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7932,84.84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51.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566.09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15.3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市林业局下达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我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65.0614万亩,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51.745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1.370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控1.2万亩,进行森林火灾预防。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目标: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0.3825万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7.5万亩,改善水土流失,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3)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8089万亩;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3.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在抓总体、抓计划、抓资金和抓财务管理等工作方面下功夫,结合项目特点不断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控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建设按程序实施,制定方案,严格按批复后方案实施,对项目实施中的种苗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严把项目管理关;二是惠民补助资金兑现项目,实行“一卡通”信息平台管理,严把补助享受对象关,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滞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手段,基本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总体上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合规使用、合理使用、正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从立项、编制方案、批复、任务分解、造价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等环节,一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强化和落实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机构班子建设,重大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项目、一套专门班子”的领导挂联项目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林业项目计划下达、任务分解、申请立项、造价预算评审、招投标、种苗采购等前期工作,一律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先报批后实施制度。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保障了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项目设计与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施工的随意性和盲目赶时间抢项目进度现象。对现有森林资源和新实施的各个林业项目,认真落实后期抚育管护责任制,确保造林和管护质量,努力巩固项目建设成效。四是推行项目质量验收制。按照“谁牵头规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的部门责任制原则,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各项目实施单位(林场、乡镇林业站)年度任务完成后,实行自查验收制度。县林业局由项目牵头部门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提交验收报告,作为财务报账和兑现工程款的基本依据。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20xx年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思路,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加大绿色价值再造,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民生林业、效益林业和平安林业。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97.81万元,执行数为269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79.22万元,执行数为157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69万元,执行数为7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天保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4万元,执行数为1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增加了管护人员收入,维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1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