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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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篇1

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税收征管部门在建立和谐社会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近年来,特别是20__年5月1日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把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以来,全系统始终坚持把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并就此采取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十一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改善。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笔者对近年来全系统在纳税服务中的实践与探讨,做了一些粗略整理,并从中产生了一些粗浅的想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近年来全系统对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探讨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纳税人在依法纳税和行使税收权利中,提供的能够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与期望的行政行为。围绕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近年来,全系统进行了大胆的实践与摸索。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截止到20__年底,全系统先后建立了53个办税服务厅,并按照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的分类方法对服务窗口进行了统一设置和规范。同时,通过落实“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工作制度,为纳税人申报纳税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纳税服务规范。几年来,全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在各项为纳税人服务的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不少单位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度”、“公开办税制度”、“着装上岗制度”“文明办税制度”等制度。特别是20__年11月,结合ctais上线运行,市局对全市的岗责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于20__年8月根据税源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使基层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明了,服务要求更加明确,为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为不断提高纳税人自觉照章纳税的意识,全系统大力加强了税法宣传力度。在办税服务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咨询台、税法宣传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和采取在《北京税务》杂志开辟税收论坛、纳税人信箱、纳税指南、纳税导刊栏目以及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印刷品等方法措施,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税务登记的企业开展培训,努力增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

四是提倡公开办税,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文明办税、公开办税,坚持纳税人所办理的所有事物尽量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所办理的具体事项尽量集中到一个窗口办理,有效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纳税人希望重点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近年来,市局采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发放调查表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全系统在纳税服务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摸底。总的看,纳税人对全系统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希望我们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应简化发票领购手续。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向500户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情况调查表》的形式,对我市开展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涵盖了宣传辅导、发票领购、申报方式、“一站式”服务、办税环境、文明办税、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十个方面内容。其中,一些纳税人对领购发票手续过于复杂意见比较集中。他们认为,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过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标准过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的.数量、次数不能满足纳税人经营业务的需要。对此,希望能够采取措施,简化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手续。

二是应进一步改善申报缴税方式。调查中,尽管80的纳税人对现在的申报缴税方式表示满意,但在所进行的十项调查内容中,其满意率却排在倒数第二位。他们认为,现在的申报缴税方式在方便纳税人方面不够人性化;网上申报、电子申报的普及率以及相关技术支持尚待提高;纳税期间,还有排队等候现象,希望通过延长征期时间加以解决。

三是应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在对东城、西城、崇文、宣武、门头沟、昌平、大兴、丰台、朝阳、海淀10个分局的15个办税服务厅受理申报户数情况进行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每个办税服务厅平均受理户数为10935户,多的竟达到29074户。如此大的受理数量,不仅使基层税务人员超强度工作,也使优良的纳税环境和秩序难于维持和保障,加重了纳税人办税时的心理和精神负担,摧生了厌烦甚至不满的情绪。对此,纳税人希望科学合理的设置办税服务厅,保持好优良的纳税环境。

四是应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截止到20__年6月,全市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3529户,其中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为62805户,占98.9。从我们对3720户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进行调查的情况看,大多数纳税人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但有155户纳税人对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单位的综合评价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要求我们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督一管理,使他们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是税务部门应尽快解决涉税信息资源的共享,减少并逐步杜绝各种报表的重复报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听到一些纳税人对各种报表的重复报送问题有意见。他们认为,税务部门应加强内部协调,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以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三、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方法与途径

客观地说,纳税人所反映出的问题,虽然侧面各异、角度不同,但说到底还是一个纳税服务问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仅靠我们省市一级税务机关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的(如发票管理问题、缴税方式问题等等),但是,只要切实从主观上作出努力,在解决上述问题上我们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宗旨。首先,必须摆正“公仆”位置,给予纳税人应有的理解与尊重。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切实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其次,要经常进行换位思考,继续开展好“假如我是纳税人”的讨论,坚持从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理解问题、去解决问题。同时,还要诚心诚意地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掌握纳税人的心理和工作需求,做到“雪中送炭”,以真诚的态度和过硬的作风,赢得纳税人的信赖,做纳税人的贴心人。

二是要继续加强税收法规的宣传,使纳税人知法、懂法、遵法。要采取及时的、形式多样的、务求实效的宣传办法,通过税务网站、税法

公告、报刊、电视以及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进行宣传。通过宣讲的方式做到税法入企业、学校、社区的作法广泛的宣传税收知识。在办税服务厅要设立税收咨询窗口,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税收知识,逐步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共同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此外,对纳税人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部门无力解决时,应在积极向上级反映的同时,主动地向纳税人做出必要的解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强理解。

三是要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努力改进纳税服务方式。当前,全税系统已全面提升了税收信息化水平,ctais系统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方便与好处。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坚持“科技兴税”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快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特别是通过“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充分利用因特网技术,逐步实现和拓展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申报、ic卡申报、网上退税预审、网上认证、网上下载表证单书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通过筹建纳税服务中心,建设12366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纳税人不懂的税收政策,及时受理、处理、答复纳税人的投诉、举报要以及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规范。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全系统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作好《规范》的贯彻与落实。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明确纳税服务方向,细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纳税服务工作的关键在于质量和效率,要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科学、有效的监督,质量和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服务工作,要在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上为纳税服务工作创造一个相对较好的服务平台,要加强对一些服务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定期的进行检查和评价,使其在注重效益的同时做好为纳税人的服务工作。

六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工作职责及职能、制度,应对纳税人公布,对外公布的也应按照业务分类归口进行公布。通过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与设置,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同时,建议市局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设置,积极改善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

七是要继续积极推行电子申报。截止20__年6月,全市私营以上纳税人实行电子申报的为70,个体工商户实行电子申报的只有66,推行电子申报还有相当潜力可挖。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如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网站等,积极提高电子申报率,为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效率、降低纳税成本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缓解办税服务厅拥挤排队现象的发生。

八是要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税务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除要熟悉基本的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外,还应具备事业心、责任心。要加强学习与培训的力度,努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好人好事,积极开展岗位能手评比,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打牢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的素质基础,推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一个永久的话题,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我们还很多工作要做。今后,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而努力。

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篇2

近段时间以来,在市、区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股紧紧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内容,始终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服务目标,不断提高和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宣传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办税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做到真正服务于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

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2.0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3.0升级

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3.0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参加培训。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3.0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3.0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三是规范办税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3.0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办税厅导税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办税引导,要求办税厅人员认真落实《规范(3.0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在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基本规范等方面超出《规范(3.0版)》要求的行为发生,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三、总结规划,释放发展活力

我股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为继续全面开展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推广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等关工作措施落实。开展全面总结工作,检查漏洞,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助力管理区经济进一步发展。

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篇3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工作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环节的“阶梯式”办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工作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税务部门应该摒弃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才予以服务的陈旧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等方面,应采取深入到企业的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解释透彻,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始终畅通,减少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问题,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如针对一些企业规模大、财务营销人员多、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税收政策、动态信息经财务人员传达不能及时到位的特点,我们要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企业财务人员、营销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税收知识辅导,并以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解难释疑,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素质。

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情况和提供优质服务两个方面,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企业的申报纳税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对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及时传达,对涉税疑难问题给予解释。联络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采取实地调查和查账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销结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经济效益、税款实现、资金收支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为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打好基础。

(二)由一刀切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政策辅导,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税政策的宣传等等,充分遵循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客观实际,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变一刀切服务为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三)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现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多注重于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但微笑服务并不是纳税人的最高需求。纳税人的最高需求,是税务机关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及其文化背景,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本着简捷、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办税程序。只有简洁、高效的程序分工,才能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才能切实体现高水平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程序分工,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务实的行政管理机制;其次是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流程,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服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照法律更好地纳税。由于对服务认识的偏差,一些税务人员把服务与税收管理进行分离,认为服务即是帮助纳税人解决某一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税务机关,应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情况、每月货款回收情况等综合信息,为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提供决策依据。综合服务是深层次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对纳税人更好地管理,使用权其更好地纳税,真正做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

(五)咨询服务向执法服务转变

当前,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中,主要的是办税服务,即是接受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服务。如办税服务厅,既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办税通道服务,又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反馈的咨询服务,成为征纳双方交流的平台,使办税服务过程成为征纳双方即时沟通的过程。深层次的服务并不只局限于办税服务,还要把服务根植于行政执法当中。其实,坚持依法行政也是一种深层次服务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应把深层次服务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补充。如坚持公开执法,通过下达税务稽查告知书、举行听证会、向纳税人公开处罚标准、处罚依据等方式,使纳税人在公开执法的环境中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使深层次服务体现在税收执法的规范、公平之中。

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篇4

纳税服务,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纳税人的人性化、合理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满足他们的各项合理要求,换句话说,如何确保“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顺利实现,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XX区局优化纳税服务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XX区局本着“标准化、效率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原则,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从服务环境、服务效能、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入手,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由于XX区局的纳税服务工作情况在武汉市国税系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将以该局为例对现阶段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成效和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XX区局按照省局及市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环境最优”品牌,办税服务厅达到了“标识统一、设施齐备、整洁明快、功能合理”的标准。严格落实“一窗式”服务,合并、优化窗口职能,全面实现了“一窗办结”,彻底解决纳税人在各部门来回跑、多头跑的现象。统一采用电子显示屏窗口标牌,规范了办税服务厅的各类标识,力求庄重、醒目,塑造了办税服务厅整齐、美观的外部形象。按照办税服务厅规模及结构,设置了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四个功能区域,并在大厅设置了领导值班窗口,满足纳税人申报纳税、咨询辅导、税法宣传、投诉受理等需求。

(二)服务质量得到有力提升

XX区局在纳税服务工作中不断转变观念,以程序性服务为基础,以权益性服务为重点,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全力打造“效率最高”品牌。通过建立税务网站信息平台、纳税服务QQ群和纳税咨询电子信箱、、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导税台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类型的纳税咨询,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难。全面推行了“预约、延时、限时、引导、上门、提醒”六项特色服务,建立和完善了假日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措施,制作了纳税人联系卡,推行了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电子监控、排队叫号、纳税服务评价和自助办税服务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有效地对服务进行监控和评价。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突出岗位能力建设,加大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提升了人员素质。

(三)服务范围得到不断延伸

XX区局针对纳税人的需求,积极推行贴近式服务、效率化服务、人性化服务、科技化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注重利用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税务公告、短信平台等载体和开展送税法“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税法宣传活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新政策,拓宽了宣传视野,使税法宣传更具灵活性、辐射力和渗透力。通过加强办税公开的平台建设,依托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在保证内容全面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和完善包括税务网站、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及公告栏“四位一体”办税公开方式,确保了办税公开的全面、规范、及时,促进了办税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现场征询、接听热线、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征纳座谈、信访接待等多种途径,畅通纳谏渠道,充分了解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纳税人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二、纳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XX区局虽然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纳税服务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等问题,纳税服务层次、手段、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一)纳税服务观念还存在一定的误区

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税收管理员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仍然延续着过去专管员“保姆式”管理的一些套路,过多地以执法者、管理者自居,甚至把优化纳税服务简单的看作是办税服务厅的事,认为与其岗位无关,根本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角色”上来,也没有找到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结合点,导致服务意识淡薄,为纳税人服务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混淆了纳税服务和依法治税的关系。有些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认识模糊,不能将服务与执法有机统一,甚至把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对立起来,片面理解优化服务的内涵,一谈到依法治税,就只想到检查处罚,严加管理,就没了服务,忽视了为纳税人遵从提供可行性;而一谈到优质服务,就没有章法,没了原则,对于纳税人办税手续不符合规定、申报不实或延期申报等违章行为,审核不严,处罚不力,背离了“依法治税”的根本指导思想,使纳税人未真正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

(二)纳税服务还停留在浅层次上

服务针对性不强。虽然,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我局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相继推行了一窗式服务、多元化申报、QQ在线咨询、公开办税、延时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等服务举措,但是在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上仍是“千人一面”。纳税服务大多固定在共性化服务方面,缺乏个性和针对性,机械、呆板、没有特色,无法满足不同对象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形式多于内容。纳税服务有时还是停留在“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这些浅层次方面,部分税务工作者认为笑脸相迎、语言文明、办税环境舒适就是纳税服务,根本没有从提高办税效率和降低纳税成本等深层次上进行优化和改进,总是停留于追求表象化服务,过多注重形式性服务,尚未形成大格局、一体化服务体系。

(三)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还存在局限性

纳税服务质量考评不够全面。目前,虽然XX区局在全系统办税服务厅建立了纳税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而考评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对管理所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过于笼统,未明确管理岗位人员有关纳税服务的职责。

现有的服务质量考评指标缺乏科学性。目前的服务质量考评指标基本上只是针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考勤、卫生、着装、工作纪律、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设计,况且有些评价指标设计比较简单和单一,指标内容与个人工作实绩联系不紧密,不能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统计和量化分析,造成指标体系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服务质量考评结果缺少客观性。目前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不仅与征管系统未进行衔接,况且只有部分主要指标数据是根据纳税服务评价系统自动生成,而大多数指标是通过考核组考评来确定,造成对纳税服务质量的考评大多数采取以人工考核为主,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从而影响服务质量评价的客观性。

(四)人员队伍素质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

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近年来,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基层税务机关人员更新速度缓慢,人员年龄层次普遍偏大,造成人员思想不稳定,知识得不到系统的更新。再加上受职数编制限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仅靠单纯的思想政治工作难以调动现有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干部队伍缺少激情活力与创新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有些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学习、不钻研,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新形势下纳税服务工作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甚至存在着“得过且过”的应付态度,不愿意接受新的税收知识,仍沉湎于老的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影响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进一步优化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针对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念

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理念,是搞好纳税服务的根本。服务意识不到位,是谈不上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的。

正确理解好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之间的关系。要牢固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善于突破陈旧落后的税收服务理论的束缚,用先进的、科学的现代税收理论指导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充分认识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是法律确定的税务机关的职责,更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优化纳税服务不仅不会弱化管理,而且还会对管理产生积极的促进。因此,要彻底抛弃那种陈旧落后的“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定式,多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实现税收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观念转变。

正确处理好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之间的关系。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两种行为是税收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二者寓于同一职责当中,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但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开展纳税服务首先应遵循的前提,如果离开执法,忽略以法治税,就无从谈起纳税服务。因此,在税收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混淆,也不可偏废,既要把纳税人当作执法客体,更要把纳税人当作服务对象,只有确立纳税人平等的法律地位观念,才能在“平等、真诚、尊重”的基础上心甘情愿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在严格执法中优化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执法。

(二)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纳税服务层次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要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

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要把纳税人满意度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的同时,把工作的主导方向从以满足自身的管理需求为主,转向以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差异性,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需求,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办税后顾之忧。

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在服务内容上,要不能停留在过去常见的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税务代理等方面,而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想问题,及时了解纳税人盼望什么、想着什么、需要什么,从纳税人不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做起,不断充实税收服务新的内容,赋予税收服务新的内涵。

(三)要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保障机制,是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是有利于形成切实有效的服务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系统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系统、科学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应从片面追求窗口人员纳税服务质量的误区中走出来,从税收工作的整体上考虑,对纳税服务工作总体目标进行分解,涵盖征收、管理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对每一项考核评价进行配分量化,对各个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只有通过对全局性纳税服务工作进行科学考核评价,才能真正满意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计既要直观简洁,方便评价人较快做出评价结果;又要系统全面,涵盖纳税服务工作各环节,对照纳税服务的岗责体系,充分运用层次化结构设定测评指标,由表及里、深入清晰地表述纳税服务的核心价值和内涵,将总体指标按照可控制、可测量的原则逐层分解成最基本的、可以直接获得测评值的指标,并逐个确定权重,既要有反映共性的测评指标,又要有反映各岗位的测评指标,形成以纳税人满意度、纳税遵从度、解答咨询差错率、纳税人投诉率、按期完成率及税收征管质量完成情况等指标为主体、内外结合的指标体系。

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真实性。考核数据的真实性是考核有效运行的“生命线”,为了实现评价客观性的目的,必须借助科学的技术手段为依托,并与现有的考核体系,如年终绩效考核、征管质量、执法检查的有机结合。

(四)要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税务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的好坏,决定着纳税服务质量的好坏。

加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按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配置好岗位,切实解决好当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岗位交流、选拔任用、表彰激励等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为纳税服务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大力提升人员综合素质。要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税收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采取专题讲座、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以老带新等形式,促使税务人员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专业知识结构,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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