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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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篇1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为切实了解我县企业科技创新情况,5月17日,县政协科技科协界委员赴xx镇,就我县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活动。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方略,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xx为主线,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科技惠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高点定位、目标一流、强势推进,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省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县、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等荣誉。连续6年荣获南通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连续6年荣获南通市科技系统综合考核第一名。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通过科技招商选项目、产学研合作引项目、自主创新上项目,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全县在原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的基础上,已发展形成四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装备、软件和服务外包),七大优势产业(高效节能建材机械装备、电梯装备制造、数控锻压机械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电力装备、高技术船舶配套、电子电器)和三大传统产业(纺织化纤、丝绸服装、特种水产养殖及农产品深加工)群。拥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65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9家,名列xx市第一。引进实施了金属注射成形技术、高可信高安全空间数据库管理及应用、纳米涂料数码喷印技术等国家863计划项目xx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从20xx年的80.73亿元,增长到20xx年的201.24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比增长了5个百分点,达31%。

二是创新载体建设提质增量。

不断加强以企业科技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为主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创新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县建有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个,科技孵化器1家,省级科技孵化器3家,孵化面积达25万平方米;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35家、市级59家,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家、市级2家,科技创新服务机构3家,省院士工作站1家,总量居全市第一。

三是科技富民强县影响全国。

积极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桑蚕茧丝支柱产业。累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75项,先后组织实施市以上农业科技计划43项。全县桑蚕茧丝绸产业年产值达52.6亿元,带动蚕农新增收入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财政收入的14.5%均来自该产业。20xx年12月,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县的经验受到科技部、财政部领导和全国各地代表的充分肯定。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能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能力。“十一五”以来,全县累计申请专利8548件,授权3387件,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前十强”。20xx年专利申请xx件,授权专利1853件,申请发明专利703件、PCT专利2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全市第一。获市以上科技进步奖xx2项(国家1项、省级6项、市级95项)。

五是科技成果转化硕果累累。

通过实施产学研合作“121”、“双百千”工程,推动了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在我县转化。县政府先后与上海交大、哈工大、武汉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大等18所高校院所签定了全面合作协议;与美、德、俄、日、乌克兰、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关系;198家企业与122家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29个。先后承担实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3个,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6个,国家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项、国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4项,争取上级科技拨款1.37亿元。

二、我县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主体意识不强。

企业是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县企业科技创新意识较之以前有一定的增强,但这与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要求还相距甚远。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观念滞后、动作迟缓,满足于小富即安,缺乏战略性前瞻目光,趋利思想严重。片面的认为技术创新投入大、见效慢、风险多,搞技术研发不如购买技术产生经济效益快。甚至有些企业单纯依附来料加工,满足于眼前小利,不图企业长远发展。

2、科技投入远远不足。

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高效益的特点。近几年,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在科技创新投入上逐年加大比重,但这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经济需求。从政府投入看,从总量到增幅都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存在差距。20xx年xx安排三项经费2228万元,xx2616万元,苏南地区的xx更是达到了2亿元,而我县仅有700万元。从企业投入看,总体上规模偏小、结构不佳。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一个健康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在6%、4%、3%以上,而县内企业只有3%左右,低于国家、省标准,更低于发达国家xx%的平均水平。由于资金短缺,产品研究开发、培训所必需的费用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从社会化投入看,近几年,我县也成立了风险投资公司,但投资规模偏小,风险投资资金仅有几千万元,很难满足科技型技术创新需要;加上我县还没有建立科技金融银行,一些好的项目由资金原因没能得到开发和转化。

3、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比较少。

我县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的340家企业中,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仅有128家,占比达37.6%,145家亿元企业与高校院所实施产学研合作的也只有78家;3000万元制造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198家,还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没有建立;全县规模企业申请专利的只有xx1家,占企业总数(905家)的14.48%;3000万元以上企业申请专利的只有94家,占企业总数(340家)的27.65%;亿元企业申请专利的也只有60家,占企业总数(152家)的39.47%。若剔除未获授权专利和无效专利,企业真正拥有专利的就更少。由于企业不重视科技创新,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不高、效益偏低。

4、高层次创新人才比较缺乏。

xx县人才总量虽逐年增加达5.2万人,但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仅为2566人,只占科技人才总量的4%。企业中人才总量还不多,工程技术人员只占18.1%,尤其在企业一线直接从事产品研发的人员更少,只占3.5%。虽然县委、县政府每年都组织大型人才招聘活动,但引进的数量还不够多,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带管理的来海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比较缺乏。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引进难、外流严重,已成为经济、科技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5、科技管理队伍力量比较薄弱。随着国家将科技创新摆上战略层面,各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科技主管部门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内容逐年增加,工作任务也愈加繁重。调查了解到,xx县科技主管部门现有行政编制xx个,其中领导8人,远不能适应科技创新形势任务的需要。科技部门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直接影响到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三、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已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新型工业化的实施,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事关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事关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长治久安,也事关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创新经济建设,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政府推动作用。

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趋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党委、政府要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1、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氛围的营造。借助各种媒体,大力宣扬科技创新各项政策,让企业和社会熟知科技创新各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和社会科技创新热情,推动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的提升。

2、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政策资源,用好用足创新激励政策。对现有的鼓励创新业的财税政策、激励政策,要按规定落实到位,使企业从科技创新实践中真正得到实惠。

3、要进一步加大创新文化的培育力度。积极弘扬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宣传创新典型,推进创新实践,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浓烈氛围。

4、要调剂充实和加强科技主管部门的力量。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积极研究现有体制下科技部门人员编配职数,采取多种方式配齐配强科技部门人员,保证他们有足够的力量做好科技工作。

二是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

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对全社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努力形成以政府资金引导、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资金为主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

1、政府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形成与GDP增长相适应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注重财政科技投入的有效使用,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大公共技术、关键技术和特色产业产品的研发上。

2、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政府可通过行政、经济的.手段和政策约束激励机制等,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主动牵线搭桥,定期举办支持科技创新的银企洽谈会,促进银企合作。

3、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加强金融部门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力度,予以贷款贴息,减少贷款风险。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扩充担保本金,创新担保方式,提高运转效率,加速形成公平、便捷、安全、高效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4、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支持企业科技进步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突出的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免税、减税和抵扣折税的优惠。

三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在创新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地位。企业要从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走向高端,就必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政府要从源头上推进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设。

1、要加强组织引导。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洽谈活动,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和科技型技术企业实体等形式,使之尽快由引进跟踪向自主创新转变。

2、要加快建设创新平台载体。加强科技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完善软硬件条件,强化资源整合,提高孵化能力和研发能力。

3、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重强化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开发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四是加快建立人才高地。

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自主创新的决定性因素。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工作,大量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紧构建人才高地。

1、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对优先发展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优秀人才的引进,采取柔性引才与重金聘才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人才不为所求,但为所用。

2、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对那些有突出贡献、掌握核心技术的拔尖人才,应打破常规,不惜代价,给予特殊优惠政策,采取给予科研启动费、安家补助费、最低收入保障等措施,建立人才特区,既用事业和感情留人,也重视待遇,利用市场法则吸引和留住人才。

3、加快一线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在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同时,要重视职工技能素质的提高。要拿出具体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对生产一线职工科技素质的培养。通过业余教育、联合办班、专项短训、挂钩送学、参加学术交流、出国深造等方式,培养生产一线职工,提高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和对高新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能力。同时,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教授到企业讲学,为职工“充电”。通过对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篇2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以农民的生存保障为基础,以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为目标,不是以市场交易为目标而设计的。具有供给对象的特定性、保障性,土地提供的无偿性或低价政策性,期限的不确定性,以及地随房走的从属性等诸多特征。农村宅基地既是农民的居住消费场所,又是农户家庭经济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这是它与城市房基地最根本的区别所在。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农村宅基地制度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并且目前在许多农村仍然适用,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变化,它的欠缺和弊端也正在逐渐显现:

(一)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不相适应。 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符合条件可申请户均120至130平方米地宅基地。农民向集体申请宅基地可以无偿取得,由此造成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由于缺乏约束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产生了“不要白不要”的心理,致使宅基地占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量占用农用地。致使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寸土寸金的耕地资源无法承受按规定审批新宅基地,许多地方早在5年前(有的甚至10年前)对城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停止审批新的宅基地了。按现有人口增长率,其它不少地方今后也将同样面临无地可供的窘境。还有,多数地方长期来缺乏村庄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宅基地建房土地指标少,农村建房基本处于见缝插针,无序发展状态。这期间许多农民家庭孩子长大了,要结婚,人口增加了住房成了大问题,建房没地,买市场价的商品房经济上难以承受。农村住房保障的缺失,将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现在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不相适应。传统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适应以农耕为主就业结构的社会形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其中发达地区农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xx总体来讲八成以上农村劳动力在已二三产业就业,农民收入85%左右是来自二三产业,近半数的承包农田已流转实行了规模化经营。生产方式决定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着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在城镇居住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年青一代,多数人的工作、生活、读书已完全市民化。但虽在城镇居住,又不愿放弃农村宅基地房子,至使农村“老龄化”、“空心化”问题日趋严重。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别。

(三)农村宅基地市场流转面临体制性障碍。与较为完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相比,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立法滞后,不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内容比较粗浅,这加大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难度。而事实上目前不少地方宅基地和房屋的流转已十分活跃,形成了自发的宅基地隐形市场。据慈溪市调查通过地产所交易的农村住宅仅占实际交易量的一半。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一方面宅基地私下流转,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剧了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房租收入成为近郊农民收入重要来源,近郊农村农户房屋出租普遍,有些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房屋出租,租房客超过了本村人,丰厚的经济利益,反过来助长农村违章搭建,使农村无证经营增加,加重治安、消防隐患。

(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直接阻碍着了农民住房财产进入市场流通的进程。目前,城市房地产早已实现了“一户两证”,被金融信贷认同,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买卖。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房屋归农户私有,房屋不能单独作为完整的房地产产权进入市场交易。农民住宅产权的不完整性,使农民家家都有拥有的最大财富不能作为资本来运作,这不仅影响了金融资本进入农村,在被扭曲的市场(尤其是隐型地下市场)交易中,农民住房很难保证交易公平和保值增值。

二、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城镇近郊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稳定现有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同时,为破解农民住房难,对传统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了积极的探索。

(一)涌现了一批以集中居住、多层住宅为主的社区式农民居住区。xx农村居民以多层为主集聚式农村居民公寓式住宅小区建设于20xx年开始起步。鄞州区以村庄改造新家园工程为载体,至20xx年底,有126个村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已拆除农村旧房子368万平方米,已竣工447万平方米,为农户提供了5万余套新居。余姚市已经建成以农民为居住主体的多层公寓住宅小区13个,在建多层公寓住宅小区6个,建筑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可为农户提供1.5万套新居。江北区也建成了慈湖人家、姚江花园等农民居住小区近100万平方米。慈溪市开展效益型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已规划实施36个农民集聚建房项目。北仑区、奉化市等也相继建成了一批多层为主的农民集中居住小区。

(二)形成了集体农民自筹为主、各方让利、政府支持的建房筹资机制。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资金筹集,集体农民自筹为主,主要是指利用村旧宅基地、集体其它闲杂地等土地的级差优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置换,实施拆旧建新。农民一般以自己宅基地和旧房折价置换新房,或以成本价购买。政府则在外部的基础设施配套和规费收取方面给予让利,大大降低了建房成本,使农民以较低的成本价购买农村居民公寓房。

(三)探索了对“新人”和“新房”实行新的宅基地供给模式。各地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新人”和建“新房”的指标,探索试行不再按传统供地模式批给宅基地,停止单家独院式住宅审批,集中建房指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农民建房标准由原来的以户为标准向以人为标准相结合;农民建房审批标准由原单纯以批建筑占地面积为主向建筑占地和建筑面积双控相结合;农民建房供地以集体土地为主向国有(国有行政划拨或国有出让)和集体用地相结合。以国有划拨性质供地的农村居民公寓,在农民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

(四)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成效明显。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原农宅户均一般占地在0.3亩至0.4亩左右,采用新模式安置农户后,比原占地节约20至40%。

并且退宅还地后盘活了存量土地,缓解了工业用地紧缺的矛盾,既节省了砂地面积,又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近几年新的农村公寓式住宅小区都有是参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品质。三是培育了农村新社区,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用新的宅基地置换模式形成了一批新型农民居住社区,在改变了千百年以来农民单家独户、封闭的、以农耕社会为基本特征生活方式同时,大量新增的生活公共设施为农民开展文体活动、享受休闲娱乐提供场所,这为构建农村社区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面向农村、农民以集中居住为主的宅基地制度,在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建设资金收支平衡难度大,建造成本与拆迁安置价、以入与住房困难户之间的购置价,存在较大差价;二是农民的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制约;三是住宅建设用地安排困难;四老房和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

三、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思路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整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探索,着力解决农民住房难和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促进农民由就业型转移向居住型转移,从制度层面推进城乡融合和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宅集聚化建设。一是按照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要求,加紧制定并实施县域范围的城镇和村庄空间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以其为基础强化城乡空间联系,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切实有效地解决镇村聚落分散、人口集聚度低的问题。二是以城镇和村庄空间布点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农村公共性基础设施的重点区域,力避低效或无效投资,从基础设施的改善方面把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发展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三是发挥村庄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统筹规划各街道(镇)农民公寓式住宅小区建设的选址及范围、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引导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对地处工业规划区、城镇规划区的农村,要加快村庄改造步伐,鼓励建设与城镇建筑风格相融合的多层住宅为主新型农村居住社区。对于地处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的农户,应控制单家独院式建设,在规划居民点内支持建设公共设施比较完善的户均占地集约型的联户联排式农宅。积极引导分散居住农户、新建翻建农户以及已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户向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的新社区集中居住,提高城镇人口集聚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一是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市政府已出台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目前余姚、慈溪、镇海和鄞州等10余个试点已开始启动。各地应根据市政府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和细化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增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同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制度改革。二是要落实好农民建房的各项规费收取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农村居民公寓建设成本。各县(市、区)要本着让利于民的精神,核定建设项目和优惠标准,原则上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市及以下的行政性规费、城建配套费等全额免收。三是落实好用地政策,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于在旧村落翻建多层公寓中产生的复垦指标,不能原地开发建设的由政府以市场价予以收购,以补充农村公寓式住宅建设的资金平衡问题。

(三)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探索城乡建设用地统筹高效利用。一是调整完善农村宅基地整理政策,通过提高复垦指标收购价、补助复垦经费,提高各地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的积极性;要将土地整理工作的重心由农地整理向宅基地整理转变,xx要争取列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二是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解决土地占补平衡与建设资金问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挂钩支付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渠道。三是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增宅基地的行政审批,根据农村居民点布局要求,原则上对“新人”采取集中建房,对新建房实行以多层为主的办法。对存量宅基地的原址翻建改建,也应遵循上述原则。农民建房供地方式以集体为主向国有(行政划拨或国有出让)和集体用地相结合转变。对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独核定、单独下达,避免城镇建设挤占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

(四)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转机制,探索级差化管理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办法。一是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放弃宅基地进城落户,为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创造条件。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奖励方式为一次性货币或养老生活补助。农民放弃宅基地后,将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可在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逐步推行。二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打破传统的宅基地使用的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承受能力差异性,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可先在发达地区推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三是建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参照土地承包权的改革方向,调整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设置。确定每一块现状宅基地的长期使用者并依据规划新增或者缩并宅基地面积。允许农村宅基地在试点区域有序流转,探索建立与农村宅基地合法流转相配套的财税体制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等。建立集体与农户合理的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篇3

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律师可以发挥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与社会各方面均有接触,对于社会管理有切身体会,基于职业训练而形成严谨、规范的素养,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作为法律工作者,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积极作为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有利于提升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地位。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内容,与律师的日常工作关系密切,律师皆有切身体会,对其中的利弊得失感同身受。广律师从内心也有意愿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意愿为创新社会管理献言献策,但如何把我们的良好意愿化为切实的行动,并达到一定的效果,真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律师的职业属性

律师职业不仅是法律所定位的“接受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发挥作用也不仅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本身首先是一个公民,凡公民皆有对社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服务于托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但律师的职业属性天然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下,律师服务于托人的作用才能得到最的发挥。因此,律师不能把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当做等闲之事,也不能因为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可能没有直接创造效益而漠不关心,认为是浪费时间,应当在思想上把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度去认识。

律师的职业属性要求律师不仅是一个职业的法律工作者,也应当是一个社会活动家、实践家,律师不是坐而论道,而应当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发挥律师职业规范、理性的素质,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方面,因此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是律师职业属性的要求。律师行业不仅可以因创新社会管理而受益,律师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也可以拓展个人形象,提升个人能力,扩社会交往,在直接服务于社会中增长自己的能力。

二、在形式上依托律师协会发挥作用

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律师在个案的办理中也可以对创新社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于律师在个案办理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个案的特殊性,基于个案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只能是零散的,不能成为系统,也难以回避就案而起的偏见,因而采信程度及实用性较差。

因此,在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应依托律师协会,以行业协议的名义参与,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律师协会均设有各专门员会和各专业员会,所涉范围可以涵盖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员会除开展律师业务活动外,可以就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进行研讨,律师也可以把个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映给律协,由律协组织进行调研并形成完整的意见,映给相关部门。

南京律协劳动专业员会在20xx年通过调研,发现因新法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突然增多,受劳动争议仲裁审限限制,无法及时化解,通过律协与南京市白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商,创新设立的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机制,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创新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可以说,没有律协组织,单凭律师个人是难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的。

三、在操作上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或办法

创新社会管理在操作中必须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或办法,不能仅仅简单地提出只言片语。社会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创新社会管理需对系统本身的动作方式有相应的了解,提出的创新意见应考虑新旧系统的相互联系,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创新,其目的是使系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不是打破原有系统重建。

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提出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办法。应当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在与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制度设计的操作程序,使创新成果制度化。在南京律协所创新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活动中,所涉的具体操作性规范文件,均由律协组织律师起草,发挥了律师职业优势,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四、在行动上身体力行积极参与

在创新的社会管理中,凡是可以由律师参与的,均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律师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不仅应当提出制度建设的创新意见,在具体实施的活动中也应当积极参与。一方面,积极参与创新的社会管理活动可以扩律师社会活动的范围,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另一方面,律师的职业水准也能够在创新的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并通过发挥作用获得新的业务发展机遇,使律师在非诉讼领域的业务渠道不断拓展;再一方面,如果律师仅仅是制度创新的建议者或设计者而不积极参与,则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诚意也会受到质疑。

当然,就目前社会整体对律师的认识水平而言,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活动在很多时候还不会有的直接的收益,这就需要广律师具有奉献精神,不能目光短浅,我只有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才能让整个社会逐步认识到律师行业在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而推动律师业的蓬勃发展。

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篇4

处于创业时期的高技术企业从事创新活动承担着更大的风险。通常,他们的创新风险主要来源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三个方面。但不少企业却能够逆水行舟、越战越勇,甚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据对若干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奥秘”正在于他们把握了高技术创业企业创新成功的若干关键因素。其中主要是:

一、企业要有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领航带路

创新尤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商海中,唯有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敢于和善于逆水行舟。熊比特讲,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就是这个道理。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能够把握机会,审时度势,屡败屡战。即便企业规模已经很大了,市场占有率已经很高了,他们也不会忘记自己企业还处在创业阶段。近年来,我国不少高技术创业企业能佳绩连冠,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有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领航带路。

二、需要掌握“核心技术”和“根部技术”

企业是否掌握创新需要的“核心技术”,是否拥有技术的所有权,决定着创新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决定着在市场中能否取得成功。国外软件能在中国很快汉化,关键就在于不少企业掌握了软件汉化的核心技术。如将企业创新需要的技术分之为根部技术、树干技术、树枝技术、树叶技术,在技术链中,企业掌握的是否是“根部技术”,决定着企业产品的市场覆盖面,进而决定着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Intel公司之所以能横行全球市场,就在于他掌握着最先进的.芯片技术,而芯片技术是制造计算机的根部技术。

三、要拥有掌握核心技术及根部技术的人

高技术创业企业创新需要持续的技术支持。技术最终是由人掌握的。因此,是否拥有掌握核心技术及根部技术的人,就显得十分重要。联想个人电脑、方正排版系统能风靡中国市场,与他们拥有掌握本产品领域核心技术及根部技术的人有着重要的关系。相反,一些企业上得快,垮得也快,缺乏掌握核心技术及根部技术的人,往往是一个重要原因。

四、企业内部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相同的外部环境下,某个企业能否持续创新,首先取决于该企业能否构造一套诱发员工创新的激励机制。不同员工的个人需求、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作用等是有差异的,因此需要对各级各类员工采取分类激励办法。创新首先要靠企业家的推动和组织,创业企业的创新风险首先是由企业家承担的。对企业家采取“产权激励”是最为有效的,采取“广义报酬”激励制度或办法的效果次之。所谓广义报酬,就是将物质报酬与精神报酬两者有机结合。对企业家的激励如不到位,片面强调“约束”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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