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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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调查报告 篇1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乡镇工作调查报告 篇2

今年来,全国部分省市取消了农业税,使乡镇干部从比较压头的税费任务中解脱出来,但是,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干部“干什么,如何干”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况,近段,我们组织专人对我县20个乡镇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发现大多数乡镇能顺应税费改革的形势,积极探索乡镇工作运行的新模式,创造了一些好的作法,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思路逐步转向,但在抓落实、见成效上有差距。

取消农业税前,许多乡镇把税费征缴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无论是干部力量的摆布,还是工作经费的安排,都把税费征缴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取消农业税后,大部分乡镇能适应形势,果断地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发展经济上来,提出集中主攻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城镇开发的工作思路。但从目前具体实施来看,一部分乡镇虽然提出了较好的工作思路,但在如何组织实施,如何抓落实等方面还在徘徊观望,一下子难以适应工作思路的转变。

二、运行机制正在转变,但在促平衡、促发展上有差距。

取消农业税前,大多数乡镇实行“管线联村”的运作机制,将乡镇所有干部划分到各个村,村级各项工作都由驻村干部去落实。每名班子成员还联系分管1—3线。税费改革后,特别是今年,大多数乡镇打破了这种传统的运作模式。从我们调查的20个乡镇来看,有13个乡镇将干部分成了产业发展组(抓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组、综合事务组(抓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农村党建等)3个组,有5个乡镇将干部分成了城镇开发组、招商引资组、产业发展组、综合事务组4个组,还有2个特色产业比较明显的乡镇将干部分成了烟叶产业组、苗木花卉组、综合事务组。运行机制经过调整之后,很明显地突出了改革发展主题。但从运作效果来看,产业发展、综合事业、城镇开发3个组因以往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运作比较好,但分到招商引资组的干部,由于有的认为招商引资不确定因素多,劳神费力后不一定见成效,干脆不争不跑,因此,招商引资这块工作显得滞后,从而影响整个乡镇工作的平衡推进。

三、改革分流顺势推进,但在聚能人、优结构上有差距。

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也顺势而进。领导职数减少了,干部人数精简了,但仍然存在部分乡镇干部年龄结构老化、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从调查的20个乡镇来看,XX年底,机关干部在册人数530人,其中30岁以下的45人,31-45岁的275人,46-50岁的140人,50岁以上的70人。可以看出,部分乡镇干部年龄确实偏大。从工作水平上讲,相当一部分干部属于那种只会“管线联村”的“万金油”式的干部,思想比较封闭,竞争意识、开拓意识不强,经济工作能力差,服务本领缺乏,难以帮助农民解决致富本领不高、信息不灵、产品销路不畅等问题。

四、干部管理继续加强,但在改作风、树形象上有差距。

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特别是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级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责任考核、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相应的措施,切实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管理。但从目前来看,部分乡镇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认为取消农业税后,最压头的“担子”没有了,可以轻松了,上班时看看报,象征性地在机关转一转,到村组跑一跑,工作浮于表面。特别是还有少数乡镇干部参与请吃请喝请玩,损坏了干部的形象,群众反映差。

五、财税征缴压力骤减,但在保运转、减赤字上有差距。

取消农业税后,曾经是“铁板一块”的财税压力骤然没有了,在让乡镇干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内心里又开始担忧工作经费从哪里来。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20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负债,少则几十万,多的上千万元。只要乡镇工作在运转,那么就要经费投入,小到电话费、电费等办公经费,大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配套体系建设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尽管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也加大了投入,但因乡镇工作头绪多,经费来源相对不足,以后工作运转特别消赤减债的钱从哪里来,90%以上的干部都比较担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必须要顺应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抓住发展的.新机遇,采取积极有效的新措施,乘势而上,开创乡镇工作新局面。

一、对乡镇干部的职责定位要有新突破。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干部的工作职责就是要一心一意谋发展,具体落实“三抓”。

一是抓产业结构调整。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主导工程来抓,在措施落实上要注意做到“两个转变”,即调整产业布局要由均衡分布向突出重点转变,靠农村经济大户带动促发展;指导农业生产要由管种管收向品牌培育、规模经营转变,靠优化品牌和做大规模促增收。二是要抓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要以经济大户为依托,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和销售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要抓招商引资。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寻找发展出路、加快消赤减债的根本举措来抓,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地理优势、交通优势、人文优势,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争技术、争人才,搞活农副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坚定不移地走强农兴工之路。

二、对乡镇工作的运行机制要有新调整。

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要彻底从以往的“催粮要款”任务观念中走出来,围绕发展要务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要由包线、包片、包村逐步转变到包产业、包行业、包项目上来,要敢于打破常规,果断调整,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抓发展。如有些乡镇把工作力量分成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城镇开发、综合事务几块,让一些思想观念较新、开拓意识较强、经济工作本领较高的乡镇干部从事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就不啻为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因此,各乡镇要立足乡情,根据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机制。

三、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有新举措。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抓发展,因此,在要求乡镇干部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质的同时,必须要有较扎实的经济工作本领。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摸清乡镇干部文化科技水平的基础上,采取聘用专家上辅导课、开展远程教育、创建科技示范基地、举办“学用科技大比武”活动、外派学习考察、实践锻炼等形式,对乡镇干部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企业经营管理、投资融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

四、对乡镇干部的考核管理要有新办法。

要树立以政绩论英雄的考核理念,建立健全考核管理体系。乡镇对干部下达考核指标时,要根据干部个人长处,在实行“因事择人”的基础上,科学量化考核内容,合理地配置工作责任金,既要考虑到工作的原有基础,又要考虑到工作的难易程度,让干部感到既有压力,更有动力。同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干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干部工资福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尽可能地拉大奖励和处罚的差距,特别是对于连续三年处于考核最末位的,组织上要进行谈话诫免,并调整岗位。

乡镇工作调查报告 篇3

一、当前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的主要方面

1、土地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问题作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有了新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征地补偿。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开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设性项目征地范围逐渐扩大,但由于不同期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就容易引起农民的不满情绪。征地补偿问题牵扯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在这个问题上是空前团结的,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如果处理不妥,将可能会激化为xxxxx。从我镇信访形势来看,反映土地方面问题的占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我们在处理涉及征地事件时,一定要千万谨慎。

2、农村村务公开问题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农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多数农民对于这项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相当关心。但是,在有些村组,村干部却对这项工作并不热心,所以造成村务尤其是财务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甚至是流于形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

3、农民法制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观念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习惯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4、农村干部的工作问题

一方面有些镇村干部工作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激化了矛盾,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某些考核制度的不合理,逼得下面要么弄虚作假,要么侵犯农民的利益,把干部直接推向农民的对立面。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文化的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卖淫xx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已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

6、劳资矛盾问题

我镇属于工业经济发展镇,基本上每家农户都有人在企业工作,农民与企业主之间因工作、报酬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目前办企业的门槛较底,开关厂比较多,劳动法律制度执行不彻底,企业职工(农民)的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导致了群众性事件的加剧。

7、外来人员管理问题

近几年,我镇的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主要包括流氓恶势力、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

二、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经济上的因素

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加上外来人员大多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来,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与此同时,人们的致富能力却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引民不稳定因素。

2、政治上的因素

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总之,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群众把气出了,问题尽可能解决了,怎么还会有在民主呢?而从目前来看,镇村干部下组入户少了,针对农民的会议也开得少了,与农民面对面的沟通少了,群众直接向干部和组织反映情况的机会也少了,农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相对变窄了。这就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了解下降、信任下降,不寻求正规渠道、手段解决问题,造成群访、围堵公路等xxxxx的增长。

3、文化上的因素

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旧的价值观念丧失对大众的内在约束力,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在围绕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投工投劳等利益,产生了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等诸多矛盾体。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激化,导致经济、民事纠纷上升,不稳定因素增多。

4、组织上的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

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农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就无法相应提供足够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的稳定。

5、制度上的因素

村级组织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治保会、调解会力量不足、战斗力不强,护村队、护厂队作用没有发挥,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得不到提高。

基层安全措施不能落到实处,重宣传轻管理。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制定或者评比、挂牌后,就不注意加强经常性工作,出现号召多,过硬措施少,指导、推动、督促、检查的力度更加不够,造成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抓,引发安全责任事件。

三、发挥基层党委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

1、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党组织班子的直选 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健全村治保会、村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防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农村,推动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民主和法治的社会里,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一样,都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也就有了保障。而恰恰是当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保障时,社会会陷入混乱。我们一定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级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务的透明度,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和民主权利。

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要以开展民主法制村建设为契机,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应着眼于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是基本国策类的法律知识,五是农业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大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法进行,对普通村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农村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动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4、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

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镇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受益面。

5、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造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做好归正人员、涉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残余分子。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6、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要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xxxxx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

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农民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农村稳定各项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乡镇工作调查报告 篇4

居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是关爱农村五保老人的必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行动。**市民政局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组织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市**0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调查,并对乡镇敬老院现状和今后的管理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现状

**市现有乡镇敬老院**0所,为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创造了硬件条件,基本满足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养老需求。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项目建设,农村敬老院得到全面改造,集中供养率大幅度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一)明确经费渠道,供养机制初步建立。目前,五保供养经费已经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了从机制上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20xx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确定五保供养标准。

(二)实施“关爱工程”,硬件设施明显改善。20xx年以来,连续实施八年“关爱工程”建设,先后投入1.83亿元,其中省补1.1亿元、县(区)配套0.21亿元、乡镇自筹近0.52亿元,对全市绝大多数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增床位数1.3万多张,新增附属设施建筑面积近5.55万平方米,敬老院硬件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改观。

(三)创新管理制度,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内部管理服务水平,**市尝试对全市农村敬老院按星级进行分类指导管理。星级敬老院是根据敬老院规模、设施配备、内部管理与服务等综合条件,用星级表示敬老院的等级。目前,全市达到星级敬老院标准的共计92所,占敬老院总数的71%,其中三星级34所,占敬老院总数的37%。**县**镇敬老院20xx年获得全国模范敬老院称号,**市民政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管理措施”等做法于20xx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创新奖。20xx年,市民政局根据省厅部署,下发了《关于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二、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目前,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主要存在“四缺”现象:一是机构性质缺失。敬老院在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均为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纳入县(区)人事部门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改革后,取消其事业单位性质。从此,敬老院再无合法“身份”,成为乡镇事业单位的“黑户”,也无权在银行开户。二是工作人员缺编。全市每个敬老院平均供养五保对象88人,平均工作人员7.9人,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之比不足1:11,对供养人员的衣、食、住等大量服务管理工作只能疲于应付,敬老院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况。加之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没有解决,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直接导致管理水平下降。三是管理经费缺少。乡镇敬老院管理维修经费不足,部分乡镇敬老院设施陈旧、功能不全,有的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部分敬老院没有院办经济,每年的供养经费要用于支付伙食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经费十分紧张。四是思想观念缺位。受传统思想、亲属阻拦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还有少数敬老院不愿接纳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有部分敬老院院长多为照顾安排的离岗村干部,工作人员也多为农村留守人员。这些人员往往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工作能力欠缺,积极性不高。

三、进一步提高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要将乡镇敬老院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依法为乡镇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和需求,配备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乡镇敬老院或者主办机关应当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是保证敬老院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加大财政投入,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民生,让农村五保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确保正常运转经费。财政要按照在院供养对象每人每月一定金额的标准安排管理运行经费和安排服务人员的“三险”经费、修缮经费等。二是合理安排敬老院升级改造经费。县、乡两级政府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分步实施,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服务好的五保供养工作队伍。公开招聘管理和服务人员,定期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严格落实“两个公示承诺”项目内容,促进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转变养老服务理念。社会养老服务既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大事,也是时代对民政工作的客观要求。民政工作在社会养老方面要加快“四个转变”,即养老服务主体由政府向政府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转变,养老体系内涵由单一机构养老向居家养老、社会养老与机构养老相衔接转变,养老服务内容由单纯的生活照料向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系列服务转变,养老服务对象由传统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开展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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