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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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xx〕46号),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 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xx]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xx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xx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xx]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xx]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七、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林业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xx年度政策(项目)共计24个其中民生类项目9个;产业发展类项目14个;其他类项目1个,项目资金计划1972.399138万元,实际到位1972.39913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xx年度政策(项目)资金共计1972.399138万元,实际使用1217.331494万元,执行率61.72%,按照要情和资金审批单合相关规定使用资金,要求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使用项目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民生类资金443.926633万元,实际使用433.926633万元,全部完成目标任务;产业发展类资金对1202.86568万元,实际使用526.344161万元,占目标任务的43.76%;其他类项目资金325.606825万元,实际使用247.0607万元,占目标任务的75.88%。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民生类资金全部完成目标任务;产业发展类资金中“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申报创建工作经费19万元,实际使用12.854万元;王朗疑似图斑整改资金9.3万元,实际使用9.09369万元;20xx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660万元,实际使用6.5万元(雪宝顶保护区);大熊猫人工繁育许可证工作经费20万元,实际使用3.330791万元;其他项目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其他类项目资金中王朗保护区请回项目资金47.936255万元无法完成支付,拟缴回财政;平通镇鲜花乡镇项目待审计后付尾款,还有34.5699万元未支付,其他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类项目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660万元,20xx年受新冠疫情及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20xx年禁止开发区补助项目实施进度总体缓慢,且由于批复时间较晚(20xx年12月17日批复),截至20xx年12月底,项目均未开工实施,目前只有雪宝顶保护区支付了6.5万元;其他类项目王朗保护区请回项目资金47.936255万元无法完成支付,拟缴回财政;平通镇鲜花乡镇项目待审计后付尾款,还有34.5699万元未支付。下一步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无法完成支付的按规定缴回财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规定于20xx1年5月10日前在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的绩效自评。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1、预算支出概况

20xx年区财政下拨我局第一批省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用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

2、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林业、财政、审计、纪委4部门联合现场核实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动物的数量、品种和标准,做到补偿数据真实可靠,不少补不漏补。我局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12960元到一家企业对公账户,通过区财政乡财局“一卡通”方式刷卡1738140元到21户补偿农户。对核准的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企业和农户一共发放补偿资金1751100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区财政下拨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我局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补偿资金1751100元,资金补偿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应补偿22户企业和农户,实际补偿22户,实际完成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主体满意度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项目支出评价重点是:树立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林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林业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2万元,全部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7.64万元,执行率为19.4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065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777亩;

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实际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人数≥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9.46%;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全年完成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96.2万元,实际全年完成57.64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15人,实际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64人,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67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5%,全年实际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56万元资金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40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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