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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4月底至5月上旬,区人大财经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财经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淑英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到区国资办、商务局、区粮食局、房管局、工信委、朝阳产业园、东市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对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去年十月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复核的决定》,区财政、审计及国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查工作组,历时一个月,重点清查复核了31家行政事业单位,9个工程项目。本次调研有关数据在xx年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复核结果的基础上作了补充和完善。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非经营性资产中房产面积为2296053.43㎡,已抵押面积8224.27㎡,非经营性土地面积为904336.5㎡。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区经营性资产中房产面积421927.276㎡(已办证面积87445.186㎡,未办证面积337890.75㎡,已抵押面积72321.706㎡),其中:住宅所管理的直管公房面积为xx57.62㎡,其余经营性房产面积为220269.656㎡;经营性土地面积929421.7㎡,其中:已办证面积744411.69㎡(含城投674亩土地),已抵押面积641260.68㎡(含城投674亩土地),未办证面积185010.01㎡。
1、经营性资产管理形式及隶属关系情况
(1)资产已移交且经营管理权一并移交给区国资公司的房产面积有36856.156㎡,店面64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16.73%的和店面总个数的6.14%。
(2)资产已移交,但资产仍由原单位控制,经营收入仍由其自行收取,这类房产面积共有2314.04㎡,店面8个(沙溪农贸市场),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1.05%和店面总个数的0.77%。
(3)资产未移交,授权经营(区商务局)的房产面积有19712.4㎡,商铺886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8.95%和店面总个数的85.03%。
(4)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房产面积有161387.54㎡(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店面有86个,分别占经营性房产总面积(不含住宅所经营性房产面积)的73.27%和店面总个数的8.06%。其中非住宅房管理所有营业店面65个,营业房面积5595.68㎡。
(5)资产未移交,自行管理的政策性经营资产面积xx57.62㎡,为住宅所管理的直管公房,由物价局定价,占全区经营性房产面积48.1%,住宅房管理所管理的直管公房总户数约为3500户,其中1/3为老旧危房,面积约6万㎡,1000户左右。xx年住宅所危房维修费用66.9万元,维修户数约为180户。
(6)经营性土地总面积929421.7㎡,其中449335.58㎡土地划归区城南投资公司名下,划转区国资公司的土地面积94877.29㎡,剩余385208.83㎡留在原单位。
2、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入情况
经营性资产xx年经营总收入约为2232.61万元(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其中进国有资产专户495.3078万元,另有1737.3022万元未进国有资产专户。经营收入收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由区国资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经营收入有495.3078万元,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22.19%。
(2)资产已移交,但经营收入仍由原单位收取的有2.3万元(沙溪农贸市场),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0.1%。
(3)资产未移交,授权经营管理的是区商务局的资产(白鸥园、八角塘农贸市场和大江南),收入共计400.62万元,占总收入的17.94%。
(4)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经营收入有1334.3846万元(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占总收入(不含住宅所经营收入)的59.77%。其中主要有:非住宅管理所经营收入478.31万元,文广新局资产经营收入220万元,粮食局资产经营收入270.42万元,朝阳产业园资产经营收入90.53万元,东市街道资产经营收入60万元,交通局资产经营收入52.72万元,北门街道资产经营收入34万元,卫计委资产经营收入34.22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3.61万元、区农水局11.76万元。
(5)资产未移交,自行经营管理的政策性经营资产收入为住宅所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入339.27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始于20xx年,历经9年时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仍有很大差距,国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资产流失风险。根据区委[xx]9号文件的规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经营性资产由区国资办统一管理。但是目前,我区国有资产在监管的体制、机制上还没有真正理顺。监管和接受监管体系不畅,有的还仅停留在行业监管上,国资办对部分单位不能完全行使相应的监管职责,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且由于资产分散,没有集中统一管理经营,无法充分发挥全区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难以做大做强区级投融资平台。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现象。
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单位和部门较多,主要有区国资办的国资经营公司、区商务局的商业国资经营公司,区房管分局的非住宅所和住宅房管理所,区粮食局的粮食国资经营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区工信委的国资经营公司、朝阳产业园的上饶市朝扬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部分单位无专门机构自行经营管理等模式,由于多家管理,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管难以到位。
2、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
一是不够重视,不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产权意识淡薄,不少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房屋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的'产权,存在哪些风险所知不多;三是部分单位未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健全、不规范。
一是未移交资产的原产权单位未建立完整的台账管理,有的虽建立了台账,但未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二是大部分单位未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国有资产管理杂乱无序,且由于单位人员变动,城市改造征迁等原因,国资管理缺乏延续性;三是部分资产的资产性质已改变未及时作变更,影响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性和准确性。如:一小、六中两处都已由原产权单位收回做教学辅助用房,财政局、妇幼保健所、文化馆、图书馆四处资产也因为原产权单位工作需要已收回,经统计这部分资产约有xx㎡。四是对财政投入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应移交的国有资产移交不彻底,资产大部分证件不齐,失去了融资效益。如:区商务局的原大江南商厦、八角塘部分资产、区粮食局的财富广场、非住宅所的65家店铺、上饶慧谷大厦、东市街道的海西酒店、北门街道的瑞成酒店等都未办理产权证。有的资产甚至连办证的原始基础资料也遗失,如:灵溪镇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图纸遗失。
4、国资部门监管职责难以到位。
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没有按照授权经营管理协议执行,比如资产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状况未按要求上报国资部门;自行经营管理的部门,对外招租、拍租、招商未按要求上报国资部门审批,未将当年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资专户,也没有按规定交纳资产占用费;工程项目部的经营性资产,项目责任单位未及时向国资部门报备和按规定移接交,存在流失的隐患。大部分资产用于平衡项目物管费及拆迁安置,未产生任何收益。据xx年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复核,项目部房产面积总计90739.24㎡,经营性收入总计约131万元,分别是:住宅所五三花苑3500㎡、非住宅所解放安置小区10764.46㎡、灵溪镇铁路北移安置小区3150㎡、信息服务业产业园21000㎡、上饶慧谷16900㎡、上饶淘宝园28000㎡、商业国资公司长塘棚改项目7030.76㎡、区商务局带湖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394.02㎡。
5、国有资产被侵占现象较为突出。
有的企业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以及改制时对资产清理不够彻底,导致有的资产被强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区就业局的三间店面从xx年至今被原改制企业负责人徐焕冰强占,区工信委下属原纺织供销公司一套住房xx年被原职工张启炉强占,原电池厂食堂于xx年也被原职工郑强强占并翻新建起违章建筑,水南街道下属原常青机械厂土地于xx年被改制企业负责人陈德强占。
6、存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象。
部分国有资产未在该单位固定资产账上,但资产收益却在该单位财务账面上反映。如:区接待办的账面反映,xx年8月至xx年7月收取区国际会议中心场租费95.09万元,但会议中心及信州大酒店这两处资产产权单位为区城南城投公司。
7、存在部分资产遗漏未上报资产清查
调研中发现少数单位还存在有部分资产未上报,其中经营性房产面积3408.66㎡(区商务局宝泽楼5间店面108.66㎡、区粮食局粮油储运公司仓库约3300㎡),非经营性土地面积约600㎡(区工信委位于上饶县罗桥街道一处废弃砖瓦厂的土地)。
(二)国有资产经营不规范、效益偏低
1、部分国有资产经营不规范。
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国资监管部门,自行出租国有资产,如原区中小企业局自行将土地租赁他人;二是部分单位管理的资产,租赁收益偏低,如区商务局的白鸥园共有摊位500多个,但xx年全年净收益只有168.14万;三是部分资产租赁时间过长,未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如区人社局的信州饭店(20年)、东市街道的海西酒店(18年)、区商务局的原大江南商厦(17年)、北门街道的瑞成酒店(15年)、区国资公司的吉阳国际大酒店(13年)。
2、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区xx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总收入2571.8824万元,其中进国资财政专户495.3078万元,自行收取并上交财政非税收入账户1799.49万元。另有241.17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既未进国资专户,也未进财政非税收入账户体系,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有:①朝阳产业园朝扬开发公司90.53万、②区农水局6.74万元,③区粮食局143.9万元(其中洪客隆67.4万元、盈盛家园1.5万元、粮油储运公司仓库75万元)。
3、国有资产经营方式单一,效益低下。
全区国有资产总量庞大,但经营方式基本都是租赁权拍租和协议租赁,由于方式单一,效益低下。特别是近几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和电商的冲击,国有资产收益更是不容乐观。全区xx年度国有资产收益只占国有资产总额的5‰左右。
4、国有资产经营税费等成本较高。
由于大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是通过公司形式进行经营,且同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除需缴纳房产税(12%)、增值税(5%)、企业所得税等税金外,还需交纳资产占用费(5%)和财政调控费(5%),国有资产的经营性成本较高,尤其是人员负担较重的单位,经营性收入入不敷出,收支难以平衡,如区住宅所现有职工绩效工资目前仍有资金缺口。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全区国有资产运营的决策和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在国资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总责,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
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对全区现有多家国资经营机构进行整合重组,对全区的国有资产真正实行由区国资办一家统一管理。
(二)明晰产权,健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把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彻底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企业资产“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认真借鉴外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出台《信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的指导机制和考核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国有资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从而提升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效果。探索建立国资管理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联网的动态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对资产购置、资产出租以及资产处置等管理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信息,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环节的动态管理,以信息化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购置、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档案齐全。
(三)严格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一要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在保证政府需要使用的前提下,对零碎、收益差或者闲置的资产资源,要采取对外出售、资产置换、挂牌招租等市场化运作形式,尽快盘活存量资产。要加强合同管理,研究制定房产租赁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条款和合约期限;对现存租赁期限过长的合约,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产收益。
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国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的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三要加强房产管理。特别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区国资办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积极取得市里有关部门支持,对能采取措施补办手续领出产权证的房屋,要及时排定计划时序,明确责任要求,落实人员经费,强化跟踪考核,督促早办快办。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要探索发放内部登记证等形式加强监管。四是各工程指挥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账卡、档案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报告,资产处置要报国资部门审核批准。五是开展专项清理,收回被强占的国有资产。由区国资办牵头,联合区法制办、各产权单位,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采取法律手段收回被个人强占的国有资产。
(四)整合盘活国有资产,做大做强融资平台。
加快国有资产整合盘活,充分发挥政府性闲置资产整体效益,将分散的资产集中、把僵死的资产做活,做足经营文章,将全区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
一要将全区所有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起来统一营运,整合到信州区投资控股公司,扩大信投公司资产规模和实力,提升融资能力,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二要加强土地收储力度。土地收储是融资平台做强的基础,要把所收储的土地资产纳入融资平台,增加平台的资产总额。增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三是加速城建资产货币化处置,尽快完成原各指挥部的剩余物业拍卖,回笼资金。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2
截止20xx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103.873公里,其中县道7条,109.917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专用公路3条,5.929公里;村道578条,903.866公里;二级公路7.694公里,三级公路78.884公里,四级公路1017.29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93.504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682.588公里,沥青碎石路面7.922公里,碎石路面192.927公里,土路121.261公里,其他材料铺筑路面5.671公里。
一、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们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变当地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20xx年开始至今已建成苟段公路一期、余平公路、界汤公路、界阜公路、咸兴北路及天王路等县级公路85公里。今年将开工建设西宝中线(兴平段)、兴小路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相继建成将更大的提升我市交通通行能力。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为:县道7条109.917公里,平均好路率为77.3%,好路里程85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3%,好路里程70公里;专用公路3条5.929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4%,好路里程为5公里。村道903.866公里,平均好路率83.4%,好路里程754公里。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设置情况
1、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兴平市农村公路公路管理站,人员编制20名,事业编制,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试验资料室、公路养护股、路政股。人员工资为县财政全额支付。设站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站长2名。其职责是: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县乡公路养护工程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2、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共有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由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兼任,副所长1名、公路专干1名。其职责是:接受农村公路管理站的行业指导,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村级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对村级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指导村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3、村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村级设有农村公路养护员,第一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按照该村村道里程每2公里不少于1人确定养管员,全市共聘用养管员511名养管人员。其职责是:在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公路管理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作业;提高养护质量,确保路面路肩平整坚实,路基边沟无积水、无杂物、无损坏,行道树无缺损;配合支持县乡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维护村级公路路产路权,发现重大破坏公路产权的人和事,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五年建设了近1000多公里的农村道路,但农村公路的.网络化程度和技术标准还不够高,自然村通村率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
(一)大项目建设损毁公路严重。20xx年以来,由于西宝高速改扩建、西宝客专、西宝北线改扩建相继施工,运送沙石车辆对我市农村公路损毁严重,沿渭的6个乡镇尤为严重。
(二)建设、养护资金不足。关于建设资金问题,我局领导已多次在省市交通会议上提出加大补助标准,目前的补助标准只占到公路总预算的40%(按目前公路造价三级公路每公里改建造价约120万元,国家补助45万元),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过去,村级公路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超限运输问题严重,公路养护成本大为增加,但养护资金投入甚少。
(三)养护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正在建立,市、镇、村三级养管体系有待完善。
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及其养护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并提高农村公路路况,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通村公路建设先易后难,只有坚持规划优先,才能确保有序发展。现在,我们重点要以“通畅”为目标,以“通客车”为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要利用好现有路基实施改造,用好资源,节约资金;
又要注意路网辐射面,让更多数群众受益,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路网规划还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将农村公路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与新农村规划的衔接。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是保障,是重点,也是难点。必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有序地推进。要采取“五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即向上级争取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群众自愿筹集一点、就地取材节省一点,广泛筹集资金。建议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凡是可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涉农资金都可以争取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通过动员和鼓励原籍在外成功人士、企业业主为家乡捐资修路。三是认真抓好“一事一议”。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依据国家政策,运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是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和推进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3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和体制的不断改革,物业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它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物业管理即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是房地产业在消费领域的延伸,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市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于此同时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了各种矛盾,此次调查的目的正是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了解物业管理的现状,使我们更好的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梧桐花园小区简介
梧桐花园位于梧桐花园位于西夏区同心北路,交通非常便利,学区完善,周边综合商场,公交,医院,银行,邮政所等生活周边设施齐全,小区布局合理。
调查所得信息:
此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采取访问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小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此次的问卷主要针对物管公司的工作和服务而展开。
根据业主反映,客服中心的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服务意识偏低的问题。我们共调查了5位住户,其中有的两名业主反映,物管公司职员与业主的交流及沟通非常少,这就导致了物业管理公司在进行工作时片面性。在实际走访中发现,该物业管理公司只设有两名客服人员,并且办公室位置偏僻,一般居民很难与公司人员进行交流。据了解该小区装有多个摄像头,夜间也有值班人员轮流巡逻。但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住户对安管中心的工作表示了一定的不满。对住户的抱怨进行大概总结后发现安管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区的巡视力度较差,没有在小区内形成24小时有效巡逻机制,在对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上工作存在局限,交接班没有明确的记录,安全护卫人员巡查白天巡逻次数不够。在实际调查中据业主反映,该小区内曾经多次出现物品被盗现象。保安只是在保安室中值班,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制度。
保洁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保洁员的待遇较差,并且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休息室。经过调查,大部分的业主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方面认为服务到位,工作效率及质量较好,但是有一些业主也对此表示不满。此外该小区的业主普遍认为小区在绿化方面太单一,树木种植单调,流经小区内的一条河流污染严重,散发出的阵阵臭味严重影响了河道两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根据问卷调查反映,居民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较多不满。主要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区后,与居民群众的交流没有到位。致使业主对该管理公司的第一印象不好,使得他们的工作在日后的管理中难以进行。并且物业在工作中没有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从而招致了许多不满。比如其中一位住户反映,某一楼道中的灯坏了他通知物业后,一直迟迟没有人来维修,过了将近一个月才将这一问题解决。
其次,物业公司在管理费的收支上不透明,业主在对用在管理及社区建设中的资金存在疑虑。这就会引发业主对物管公司不信任,致使日后的管理及小区建设难以发展。
最后,由于公司还处在发展阶段,公司业务人员素质偏低,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当然,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小区内绿化及道路的布置较为合理,没有发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小区内的卫生环境良好,但部分设施也缺少人性化设置。因此,整个社区的建设仍处在进一步发展当中。
总结以上各方面不足,为帮助该小区创建和谐社区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
1、调整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社区开展应该与街道部门考核挂钩,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对于小区发展经费不足问题,应该设立“政府→行业→个人”三点结合,即政府进行补贴,物企和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共同分担的模式。
2、强化小区服务功能,保证居民需求得到充分实现。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小区服务中心,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缓解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帮助小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支持和鼓励小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其次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小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最后,多开展以人为本的服务活动,同时物企要发挥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
3、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日积月累从而由量变到质变,整体上提供小区的人文环境。物业公司应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深入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及传统文化活动,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小区的文化品位,拓深文化内涵。建立小区图书和阅览室面向老人和儿童,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小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小区宣传建设,向小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国内外时政新闻、物业管理费收支等情况。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物业公司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对于不同的不门使用不同的管理手段。
我深知,在课堂上仅局限于学习理论知识而没有和实践相结合的话,只能是“纸上谈兵”。通过这次的调查,切实加强了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调查分析报告中存在很多不足,但收获不小。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4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市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我们对xx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
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
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
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物业企业现状
我市物业管理从年前后开始起步,至今发展仅年时间。据调查,截至年底,在我市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24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10家,从业人员367余人。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的3家,从业人员约32人。
(二)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4个,物业管理面积239.1万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指20xx年后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共有16个,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1.2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国际现代城住宅小区获得xx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是20xx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共18个,房屋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0.85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足50%。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20xx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资金1372.79万余元。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xx年底,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在调研中发现,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61.9%的小区在业主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50%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62.5%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物业管理行政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道、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按照《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有关职能的划分,物业管理涉及国土、住建、民政、城管、物价、公安、工商、供水、供电、质检、通信、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20xx年以来,我市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房管局也出台了配套性文件《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我市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平均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建筑面积仅7万平方米,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也不足10万平方米,由于管理项目较小,管理规模不大,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
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
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
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
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市24家物业企业的34个项目,有31个项目亏损,几个项目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
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危机日益突出。
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仅1200元/月,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且没有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
二是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较大一部分业主来自农村,对物业管理概念不深,对物业服务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这一新生社会产物。
三是建设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
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
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共用设施设备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
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
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
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
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
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
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市开发企业下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资金。我市20xx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设备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为已办理了房产证的业主,他们不愿意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财政局、房管局指定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上交给房管局,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导致成立后,作用发挥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市看,缺乏一个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数小区业主将车库用于住房或经营,接通水、气等,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水、气主管部门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但作为房屋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我市专业物业公司只占37.5%,开发商下属企业占54.1%,外聘服务企业占12.5%。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
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
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我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房管、公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新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联动的社区服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经理在社区居委会党组任职,社区居委会干部义务担任物业公司总监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小区中设立社区便民服务部,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业主投诉和日常生活事务,业主委员会定期值日,社区居委会配备专门的物管员,落实好相关的经费。共同帮助物业公司调解纠纷,协调矛盾,特别是解决公共服务、户籍、计生、社保、民政、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民政、公安、计生、社保、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电、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在物业企业代业主办理日常生活事务时,职能部门应提供便民服务通道。业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提供该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业主们慢慢地认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这一级组织,渐渐地接受物业这一行业,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同时,启动职能部门领导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高部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政企联动的小区管理社区化机制。具体步骤上,可选择城区建筑面积较大、入住率较高的小区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期稳步推进。
2、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从房屋预售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开发建设企业承担。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启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3、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另外,物业纠纷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质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区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加强管理,在物业承接查验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房屋质量和设施设备配套关,为物业管理奠定硬件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