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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往来款管理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费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精神,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教委工作安排,现对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时间:
5月11日——5月19日
二、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自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登记领用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职责、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财务管理情况
1、收入管理情况
能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物价部门批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支出管理情况
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无虚列虚报或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现象;按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能实行政府采购;能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大额资金使用经领导集体讨论并有会议记录记载;学校财务管理的审批人员、报帐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的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无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所有支出发票均有经办人签名及用途,对购置的财产有入库登记;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学校无违规乱发钱、物。
3、资产管理情况
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均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均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建立了学校资产台账和财产领用台账;能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新购、新建的资产能及时进入固定资产核算。
(三)存在不足
由于撤点并校,财产有待于进一步清理。
虽然我们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去做,但是由于我们工作能力有限,对上级精神领会不透,也可能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误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财务往来款管理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保障办《省保障办关于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保障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xx年元月起,实施“校财局管”,成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中心设财务负责人1人、审核会计1人、制单会计1人、记账会计1人、出纳员1人、资产管理员1人。独立核算单位设报账员1 人,资产管理员1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各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执行。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在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账户下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设二级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二、新机制资金分担情况
县政府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列入年初政府预算,按要求及时足额下拨。
20xx年,上级先后下达我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省、市级资金2498.91万元;县级应匹配资金86.91万元。现已下拨春季学期公用经费1377.4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3.5万元)。
三、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监控情况
建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财务统一纳入县级管理,在不改变学校经费的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和保持会计主体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对学校实行岗位牵制管理,按“管钱不管账、签批不经办、经办不管钱”的原则,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内审机构,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审计。
四、预算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在预算编制上,每年都先进行预算编制培训,要求各校领导必须重视,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编制上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进行,将所有预算内财政补助收入、专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严禁无预算支出或坐收坐支。
五、资产管理情况
对于学校资产管理,针对以前学校做的固定资产台账、总账、明细账混乱不清、残缺不全的情况,我局专门召开过多次培训会,针对要点进行讲解,统一做帐模式。各校按要求均建立有固定资产台账、总账、明细账。
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购进,学校按年度预算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政府采购办办理采购手续、规范购进、登记入账、最后实名签领使用。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须由学校出具书面报告,交国资办审核批准后,到教育局核销后才能报废或转让。
六、财务培训情况
每年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对学校报帐业务和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培训,结合年终决算和年初预算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重点科目进行讲解。且利用中小学校长参加业务提高班的机会及一些行政会议,对各校校长或负责人在财经纪律、政策要求、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我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对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工作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学校开支定期在校内公示的情况
各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由学校报账员整理,报校委会通过,定期在校内公示。
八、建议及以后工作打算
结合我县实际,学校在公用经费的使用上的确存在一些必须的开支,如寄宿制学校发生的晚自习费用,因缺编或请假所产生的代课教师费用,因工作检查或校际交流(听评课、质量研讨、学术交流等)所产生的招待费等,希望上级部门能统筹考虑适当调整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让公用经费确实落到实处,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服务并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20xx年开始,我县实行“校财局管”,经过一年运行,发现我县学校财务管理有很多薄弱环节,如学校资产管理方面较混乱、资料建设不完整等。为了切实纠正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法规意识,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校财局管”核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认真管好、用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建立良好的教育财经工作秩序,将教育经费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为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管好、用好上级下拨的各种经费。
财务往来款管理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上级“学校经费管理年”的文件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数据准确,入账及时;校长执行“一支笔”对学校负责。
4,学校收入管理情况: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及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书杂费收入由教务处核对义务教育及免费补助情况,报账员按照教导处核对的人数及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完毕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5,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了“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
6,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7,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财务往来款管理自查报告 篇4
我校一贯重视财务管理,专门制定了《三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在财务结算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自检报告如下:
一、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可进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每学期按照教育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各种费用。不得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各类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二、支出管理:
学校所有支出均按实际发生额收取,不存在虚报、白条抵库等现象。学校购买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和图书资料由政府购买,学校的财务支出由校长严格执行一支钢笔。2019元以上的支出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财务监督小组审议后执行。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公示重大事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簿记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分离,各司其职,职责明确。小金库、公款、表外账户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转让、捐赠、报废和挂失,由校管委集体决定,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学校建立了健全的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移交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财产账户,组织了年度资产清查,确保账户平等、一致、一致。学校国有资产经校务会集体决定,报上级审批后出租、出借。不存在利用学校资产抵押担保、用货币资金投资企业、购买股票基金、公司债券等风险投资活动。
四、会计队伍建设:
在我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权,拒绝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并提醒、督促相关人员予以纠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学校大力支持会计师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