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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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1

一、逐步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

(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打造“公平财政、阳光财政”工程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范围,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覆盖城乡的卫生财政体系、服务农村与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农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二)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财政管理机制,打造“精细财政、绩效财政”工程

主要是通过继续深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支付、使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新体制。

二、改进收支结构的具体对策建议

(一)改进收入结构方面的主要建议

1、把增加地方金融能力作为解决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

铜陵市现有地方金融基础薄弱,资金供求结构渠道不畅,资金融通能力较差。一方面大量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金被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条件与额度限制较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又严重不足。因此,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商业银行对铜陵经济发展的支持,同时要加快财政担保事业发展,改善融资条件,增强地方融资能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2、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扩大经济规模。

项目是经济增长的支撑,加快项目建设,特别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是要积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搞好人性化、人情化招商,增强亲和力,赢得好口碑。二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内外产业转移重点,做好项目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抓住这个关键,有了项目建设,才能保证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协同增长,才能实现财政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

3、把发展三产提高到重要位置。

三产的基本贡献一是解决就业与地方营业税收入,二是可以增强城市的发展功能。加快发展三产,当前可以重点考虑: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市政府可统一出台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铜陵,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拓展物流市场,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二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议建立内外包服务区,将国内外知名IT软件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监理、会计、审计等服务公司吸引进驻,承接本地业务、辐射外地服务,增加地方收入。三是深入推进金融保险业、贸易服务业、城市旅游业、会展业以及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4、用足用活税收政策,进一步挖掘地方收入的增收空间。

一是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利用财政契税征管信息平台优势,在财政契税征收窗口统一征收(代征)房地产转让环节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一系列与房地产交易转让环节相关的各地方税种,能有效地避免此类税收的流失,切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加强税种之间的征管调控。比如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企业税前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应足额缴纳或计提。这样既可防止企业虚增利润,也可直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符合税法政策要求。

5、要在税源管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一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在行业上重点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业、货物运输业税收稽查工作;在纳税主体上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的'征管工作;在税种上重点加大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依法减免税收。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减免审批程序,堵塞税源流失漏洞,从而把经济增长的成果切实体现在税收的快速增长上来。

(二)改进支出结构的初步设想

1、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重点支出。

依法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努力节约财政资金,配合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城乡社会治安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提高财政应对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大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的筹资力度,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2、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加快推动和谐铜陵建设。

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的目标,重点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工廉租房、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并努力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加快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3、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大力推行“以钱养事”服务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和深化“乡财县管”和“村帐乡管”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整合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和资源整合,继续完善面向农民服务的全程代理模式,不断提升农村“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行“一线实”工作方式。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4、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大财政对科研与科技进步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财税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人员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加工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不断提高其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努力服务全民创业。大力支持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努力巩固财政管理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报、网上支付工程。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财税库横向联网工程。积极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政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2

近些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市委、市政府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农业综合实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如何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财政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而,我市支农工作调研是财政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

一、工作成效

我市支农工作开展以来,支农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从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惠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支农政策及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提高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用足用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类资金。近几年来,财政对支农专项资金66794.36万元。完成了那棱格勒河二级站、格尔木乃吉里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格尔木温泉水闸除险加固、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江源生态保建设等项目。二是实行县级报账制度,财政部门审核原始单据后加盖审核专用章、主管部门加强财务核算,双方联管杜绝不合理支出,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联合部门对资金实行“全程”管理。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监督管理,并由事后监督改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惠农补贴因素性问题较多,现实价值认同度不高

我市惠农补贴包括耕地地力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公益林补助等方面。近几年累计下达XXXX万元。国家惠农补贴范围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加,力度也不断增强。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制度设计和运作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惠农补贴的作用与效益未能充分体现,群众对此的认同度并不是很高。

1、惠农补贴民心效应高于激励效应,效益预期缩水。惠农补贴的目的在于刺激并保护好农民生产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国家粮、生态保护;这也是国家以工补农、反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政策途径。从调查情况来看,尽管补贴资金每年都在几千万,集中起来是一笔很大的资金。如耕地地力补助项目按补贴标准计算,平均补贴到户,补贴多的也只有几百元,少的甚至只有几十元。与粮油等农产品价格增涨所带来的利润空间和收益相比,与打工收入相比,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兴奋点刺激不大。可以这样说,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杜绝了弃田抛荒现象,但惠农补贴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抚民心、稳定农民的作用,对农业的生产、农民的增收没有实质性地推动。另外享受草原生态奖补项目的群众思想观念陈旧,“等靠要”现象较普遍。各项补助政策“含金量”高、补助资金金额大等现象较普遍,导致群众收入来源多为政策性收入,缺少产业发展等带来的转移性收入,长效稳定增收难度大。

2、惠农补贴制度设计超于农村实际,相对成本过大。目前,各种惠农补贴项目分类很细,项目发放要求各不相同,既加大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成本,又增加了农民不必要的麻烦。如:如良种补贴补当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当年补上年,发放的都是当年不补,次年补上年。基层干部感觉一年四季都在为发放补贴做准备都在发放惠农补贴。而每次发放补贴,镇、村及财政干部都要进村入户逐户登记、逐户核实、制订账卡表册,张榜公示,层层报批、层层督查、层层验收。对各种惠农补贴发放时的人力、财力重复投入实行成本效益核算,行政成本过大。从政策宣传、填表造册、公示报批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严格规范的资料,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乡镇、村的干部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动员、调查、核实,投入的行政成本,远远超过这次补贴所带来的实际收益。

(二)支农项目整合乏力,项目资金放大效应受限

20xx年至20xx年6月底,全市通过财政下拨的上级支农专项资金为66794.36万元,其中农业专项资金16133.41万元,林业专项资金24083.73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6240.67万元,扶贫专项资金10336.55万元。近些年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我市项目资金还存在以下二个方面的问题:

1、项目规划编制滞后,资金投入重点分散。有些部门对各自领域内的建设项目没有提前规划,项目库很不完善。每年在向上争取项目时,往往不是根据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各地重点发展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进行项目策划和包装,而更多地是跟着上面的政策走,依据上级年度支农方向,为争项目而报项目,为争取到项目而跑项目,造成争取的项目很多时候不适合实际,项目投入作用不大。同时,财政支农项目投入涉及农业生产的水、田、路、林等多方面,一般由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分别管理,有很多条线,分许多口子,政出多门、“资”出多门,各部门安排各自的计划,各部门争取各部门的项目,造成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各行其事,投入分散,从而导致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总量不足,建设规格不高,甚至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

2、项目管理各自为政,资金统筹配套困难。一方面,对于每一个部门、每一块的项目和资金,上上下下,条条块块,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不少项目国家、省里是直接到点,不少资金国家、省、州也是戴帽下达。对于这些不同渠道和类型的项目和资金,大多无法进行区域、产业上的`整合。另外,很多项目资金都附带地方配套的要求,而我市地方财政都比较紧张,地方配套难以承受。这样,既造成很多项目因配套资金难以完全到位,影响项目实施的完整性,同时也增加了市级财政统筹的压力与困难。

(三)缺乏有效的绩效审计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师提高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但是,当前我市却还缺乏有效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这制约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相关的审计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缺乏足够重视,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的提出整改建议,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效果性不强。虽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受到广泛的关注,但是关于如何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审计,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选取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以及如何运用绩效审计结果却成为困扰绩效审计顺利开展的难题。

三、意见建议

(一)改革惠农补贴的实践形式,提高现实价值认同度

针对当前我市惠农补贴因素性问题较多,现实价值认同度不高的现状,建议应当积极改革惠农补贴的实践形式,提高现实价值认同度。惠农补贴要立足实际,既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更要体现方法的灵活性。目前,我们要在进一步落实现行的惠农补贴政策,完善补贴发放形式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尝试新的惠农补贴途径。

首先,应变分次发放为打包集中发放。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逐步改变以往的惠农补贴年度内分项、多次发放的模式,简化补贴审批程序,优化补贴标准,实行惠农补贴次年度一次性打包集中发放。凡是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助资金,可以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发放;其次,是要改变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杜绝“懒汉”思想和“等靠要”惯性。如发放草原生态管护员补贴资金时实行“基础补贴资金+绩效补贴资金”,其中基础补贴资金比例占70%、绩效补贴资金比例占30%,以“一卡通”形式兑现。基础补贴资金上、下年发放二次,绩效补贴资金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兑现。考核不合格的管护员绩效补贴资金不予兑现,并解除聘用合同;第三,应加大财政支农直补力度。要突出补贴重点,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完善补贴的“激励-约束”导向机制,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补贴效率。要切实加大“一折通”推进力度,积极探索改进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方法,逐步将发放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归并管理,建立以财政统一管理资金,实现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到户。

(二)提高支农项目整合力度,增强项目资金放大效应

财政支农工作应当合力而为之,这样才能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平性、合理性、科学性,同时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增强项目资金放大效应,以解决当前我市支农项目整合乏力,项目资金放大效应受限的问题。

首先,应努力形成支农资金整合的思想共识,把全市各部门的支农工作思想统一起来,将整合支农资金作为支农工作的重要一环,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管理的问题,各部门尽快形成“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机制,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力争通过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形成整合工作上的合力;其次要加大支农项目资金整合的力度,合理确定资金分类,明确整合方向,同时搞好项目规划,完善支农项目库建设。另外,还需要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采取项目捆绑、资金统筹的方式,围绕三个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搭建项目、资金整合平台。在整合利用上级资金的同时,我们也要围绕这几个方面的重点,积极对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及其他支农扶持资金加以整合,及时对项目建设进行配套补充,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第三,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支农资金整合保障机制,例如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等,确保项目、资金等可以得到有效的整合。

(三)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对“三农”的发展十分重要,针对当前我市缺乏有效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问题,我们必须真正重视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审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这是开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前提保证;其次,建立完善的绩效审计制度,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方式,科学的资金绩效审计方式能够有效的提高绩效审计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再次,有效把握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的过程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对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审计的过程的科学把握,促进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支农资金使用过程的审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提升;最后,加强绩效审计的指导性。在实际的绩效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注重审计结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指导作用。提高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促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改进和使用效益提升。

从整体调研结果情况来看,我市的财政支农工作有进步、有成果,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以及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积极的寻求改进、完善,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农工作成效,促进“三农”建设事业发展。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这个中心,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具有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思路,将财政支出监督放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对支农、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科技、国债资金等公共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前、事中监控的方式方法,促进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成效,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力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现结合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就如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调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财政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

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库管理条例》、《会计准则》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32条,执法职权176项,全部分解落实到了执法具体部门和执法的每个岗位,并明确了各自的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专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规程》,简便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接受社会监督,还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考评相结合,实行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局长信箱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服务对象担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2、注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市财政部门还把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档案、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示证上岗,岗位轮换到行政执法岗位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以外,我市财政部门只有财政局具有法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财政局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只是行政处罚的承办单位,在实施财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统一以财政局的名义对财政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行“办案、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在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听证,要按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的答辩质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严禁办案单位提前向当事人收取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或非法所得。严禁办案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财政执法活动。

在财政行政执法的整个体系中,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策的分散化、竞争的自发化已成为必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财力壮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论是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还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展开的监督检查方面,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积极筹划,全程参与,更加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更加凸显民生特色,更加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作用,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体系,为财政机关依法管理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在财政执法活动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财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财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更少。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更为鲜见。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也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开展财政执法工作。

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就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给被检查单位也带来了负担。

财政监督管理有空白和盲点。就内部而言,一方面,财政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传统的重收支、轻管理的积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而实现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项职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有关执法机构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的情况。这就造成财政行政相对人既要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财务检查,又要接受会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头检查使财政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4

为了解乡镇财政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我们采取书面调查、典型分析、分片座谈的方式,对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

我县乡镇财政改革按区域设置一乡一所,人员每所1-3人,实行当地政府与县级财政部门双重管理,每乡镇都有办公住房。实施“划分税种,核定基数,全额解缴,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乡镇财政运行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划分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烟叶特产税按政府文件实行超任务奖,农村税费改革缺口由县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二)界定了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范围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费医疗支出、民政优抚支出、抢险救灾支出、支农支出及生产经济建设等支出。

(三)保证了乡镇机构正常运转。我县财政供给人员达18000多人,属全省最多的县,近几年实行省直管以来,人员工资已经能保证按时发放。

(四)消化了部分乡镇赤字。我县是一个以烤烟产业为主的税种单一县,近几年,煤碳产业发展迅速,有矿乡镇收入增长快,超收奖励政策提高了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赤字得到很大的消化。

(五)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乡镇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自身结余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招商引资,加大了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双重管理的机制使得有的财政所人员上推下滑、长期不干实事,有的则以乡镇的中心工作为主,缺少业务能力,形成两个极端。当然,管理制度也需完善。

(二)现行管理体制致使乡镇财力悬殊。由于交通、乡镇区位环境及经济发展变化等诸多因素,造成乡镇之间财力悬殊较大。

(三)现行管理体制造成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结余差距过大。

(四)现行管理体制不利有效化解乡镇债务。由于乡镇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乡镇未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正常运转、消赤减债,甚至不顾财力状况大兴土木、购买小汽车等。

(五)财政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够到位。乡镇财政所的管理权限主要在乡镇,财政所只能作为乡镇政府的会计出纳,监管上缺乏激励机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财政、财务大检查,财经纪律执行力度弱。

三、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界定乡镇事权范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事权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含津补贴)、公用经费、场镇管理运行经费、医疗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村(居委)干部补贴、村(居委)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低保配套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等。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分成比例,并把能征收的税种尽量留给乡镇。二是根据乡镇事权范围每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按当年预算超收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县乡分成,乡镇留足刚性支出基数和超收分成的部分后,余下的上缴县财政;属收不抵支的乡镇,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是烤烟税、社会抚养费分成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四是工业园区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列入县级财政收入,乡镇招商引资进入园区企业税收按一定比例分成。园区坐落地乡镇,可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改善工作条件。

(四)坚决控制乡镇新增债务。在对乡镇进行考核时要牢固树立“增收是政绩,偿债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把促进发展、消化债务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乡镇新增债务。乡镇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凡违反规定担保形成的新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要逐步偿清历史债务。对已形成的债务,进一步明晰债务构成,明确债务主体,分年度逐步消化历史欠账。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票据管理。乡镇财政收入票据实行“存量控制、缴旧领新、规范填开、及时入库、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各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用票据台账,县财政局实行专人管理、分乡设簿、收发登记,并采取双月结算检查制度。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权属乡镇的资金,必须当年划拨兑现。三是严格财务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引税收;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大财政、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四)协调做好上级安排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五)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六)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县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七)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八)协作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要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夯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十)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十一)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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