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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超收费用整改报告 篇1
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
医保超收费用整改报告 篇2
今年4月29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
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
(二)明确要求,压实“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体责任。
1、要求经办机构对照市局要求和自身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一查:基金审核制度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待遇保障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问题;稽核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稽核案卷有没有未按照市局的规范要求填写等。
2、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对照《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明确自查要求,力争做到查实、查真、查到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把自查自纠作为一次整改、规范医保结算业务的绝好契机,并且再次向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强调纪律要求,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
3、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市局督导要求,进开展以账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基金拨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自查审计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5月份以来,我局持续增加对医疗机构的稽核频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医疗机构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动员,组织稽核人员、医共体骨干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排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对全县乡镇医院以上(包含乡镇医院)公立医院以及全部民营医院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各定点医院HIS系统中的项目对照情况,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价格情况,医院病人病历情况以及病人在床情况等,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认真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
2、和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座谈,将梳理出来的问题反馈给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一查自身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并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主动配合经办机构退回违规费用。
三、工作成效
1、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收到34家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台账130余份,拟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685268.91元。自查出的问题共计5大类,27小类,其中不合理收费问题合计452462.47,串换收费问题合计7300元,不规范诊疗问题合计1398789.94元,虚构服务问题合计771元,其他问题合计568688.5元,医用耗材违规问题合计:269859元。
2、医共体账户:Ⅰ、医共体专用账户未建立相关制度,制度未上墙,人员岗位责任不明确,账户安全存在隐患;Ⅱ、医院对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开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未留存相关图片和会议资料并及时建立档案。我局已责令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认真对照市局督导要求和自查问题清单,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专用账户整改完善工作,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3、经办机构:经自查,“两中心”存在稽核力度和稽核频次不足的情况,我局要求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协议管理责任,把好审核关,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稽核单位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稽查卷宗。
四、梳理总结,规范归档
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查找医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总结好的经验、好做法,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台账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按照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此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超收费用整改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xx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13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门诊人均费用低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责任医生下乡宣传,印发就医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们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保超收费用整改报告 篇4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按照整改任务清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和权限,做好举一反三,切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医保系统治理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
一、整改情况
(一)相关部门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条款不统一及部分条款未及时修订。
已整改到位。市扶贫办已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我局于6月份完成《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修订后的《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已经由市政府于6月底完成审议和发文,《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也于6月底完成修订发文。
(二)218家企事业单位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367.3万元,43家企业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用人单位催缴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多享受367.3万元,退回给用人单位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三)3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支付限制用药费用规定导致8个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33.68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33.68万元。
(四)5名参保人员重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用报销,导致4个医保经办机构重复向参保人员支付6.42万元。
已整改到位。4个医保经办机构已5名参保人员追回6.42万元。
(五)18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多收床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导致9个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61.8万元
已整改到位。9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61.8万元。
二、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各地反馈的情况,整理问题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全民医保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立行立改。在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举一反三,注重审计问题整改与全市医保系统治理相结合、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确保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实现医保基金良性运行。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建章立制。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以规范运作、严格程序、注重实效为目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全方位审计分析,聚焦全系统薄弱环节,形成一套内容全面的制度框架体系,以建章立制促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经办机构工作制度化建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监管。加强事后监管,每年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分析,通过精准数据分析查处欺诈骗保及医保违规行为,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