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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实习报告 篇1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大四第一学期进行为期12周的专业实习。实习单位可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等单位进行。经过我自己慎重的考虑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去律所实习。于是在10月26日那天,我第一次踏入诚高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始了我为期2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却把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
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
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
4、主持调解或处理撤诉问题;
5、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6、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而我由于还是在校生也未系统的学完法学教育,当然还不能完全胜任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助理的所有工作。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私下里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并且结合自己已学知识和实习观察案件审理过程,我尝试进行了归纳整理。一个诉讼案件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案源
1、找到,或者发现当事人。这当中很考验律师的社会人际关系,应用自己已有的人脉迅速找到当事人并进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2、达成协议,接受委托,签订代理合同。
二、准备(最重要)
1、尽可能地列出一个全面的,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清单。这很关键,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到了法庭上证据是最重要的。越全面越清晰对日后的梳理就越有利,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当事人。
2、梳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准备起诉状,并附上主要的证据,或者关键的证据。这当中的工作相当的繁琐,对于律师来说也相当的关键,要找到其中的因果联系和重要与否很考验律师的能力。当然也是律师助理职责的内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3、在举证期限内,列出一份大致的,交给法庭用的证据清单
4、阅卷,拿到对方提交的证据。或者,申请进行证据交换。
5、开庭前,根据自己一方与对方的证据材料,列出法庭质证用的详细的证据清单。
6、开庭前,准备好至少两轮的辩论意见,尽可能地全面,然后在法庭随时进行调整。这也是最考验律师思辨性的地方。
三、开庭及以后
1、开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休庭后,尽可能快地整理出代理词,在质证提纲与辩论意见的基础上
3、等待法庭的调解或判决
4、判决后,不上诉的,本案直接结束。上诉的,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写出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交费,并等待二审的开庭。在此期间,准备二审开庭用的法律方案及代理意见。
5、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说完了自己的实习工作,下面谈一下自己对这次毕业实习的体会对于这次实习,我不想过多的去讨论所经历的一些案件,而想着重地谈谈真正投入到法律实践中的感受。因为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
首先,我想谈一下关于法律思路的整理。为什么在接到一个相同的案件,有些律师就做的非常的吃力,到最后甚至要承受败诉的后果。而有些律师却能很快的上手,并且最后轻易的胜诉。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存在那就是法律思路!思路是自己的选择,一个案件到手,法律关系的分析,从哪一个关键点去着手非常重要,有时候思维的转换就更加关键。联想之前在法院的实习,法官也强调如何适用法条是最关键的问题。由此可见,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首当其冲的是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和清醒头脑。作为律师,打开思路,不走死胡同,时刻都要保持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辩证思维。
其次,我要说的是之前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误解。也许是受到很多影视作品的影响。总觉得律师是口才好,反应快,似乎一定是一个辩论高手。自己在学校参加很多辩论赛,就对律师这个职业有很深的向往。然而这种想法在实习之后就会发现是很幼稚的。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相较而言更为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的是知识,阅历,涵养的一个综合……而另一方面,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所以说,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之前对律师的各种认为都是不那么切合实际的,带有一点儿幻想和戏剧化。
再次,我想说说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感触最深的,也是很受教的一点。那就是无论做什么都要不断的学习,学习才是使得自己的事业时刻充满生命力的关键,尤其是对于一个律师来讲。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律师做久了,就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剩下的只是周而复始。这么说来对,也不对。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这往小了说,是要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往大了说,这就是一个律师的责任,因为当你代理了一个案件,就承担了一份责任。如何把案件弄得很清楚,如何解释给你的当事人,如何找到突破口很可能取决于你是否明白这个案件上的非法律问题。律师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都很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以前觉得律师越老越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时代变了,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要被社会所淘汰。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事业上,谁能与时俱进,谁就有机会。
最后,我要说说关于这次实习的困惑。实习的目的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在踏入实习地点之前,我们总有理论指导实际的雄心大志。我们以为要实习的、学习的不过就是流程,是看起来变“老道”的经验。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我们所谓想指导实际的那种理论的困窘是很明显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突兀,让自己感觉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子很难分清。很多事情,并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大部分都处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
从我自己的角度反思,明年的这时候有可能就参加工作,然而一个短短的实习让我感到很震惊,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还是应该落到实处的,这些理论应该结合我对社会的一些基本感知。这些基本感知对法律适用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这次实习,发现自己缺乏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而这恰恰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会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重大失误。
总而言之,这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收获了很多。不管是困惑、感动、迷茫亦或者是反思。对于理论和实际的差异;对于见到各种当事人面孔的那种复杂的感触;对于实习中所见识到的一些社会上的所谓的风气的反思。这些不是一篇实习报告所能够全数表达的,我想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并且我相信这段时间的经历会对我日后的做人、做事、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律所实习报告 篇2
一、实习目的: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因此,我们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二、实习时间:
20XX年1月15日到20XX年2月27日
三、实习地点:
江苏省如皋市郭圆镇法律服务所
四、实习内容: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
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五、实习总结和体会:
对于一个大学生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虽天气严寒,寒风呼啸,我毅然踏上了社会实践的道路。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从20XX年1月8日研究生入学考试结束后,我就投入了毕业实习的行动中,经过将近一个星期的寻找与比较,最终我选择了郭园镇法律服务所,蔡霞主任的女儿是我的好朋友,因此她对我也格外亲切,对此我心存感激。我于15日上班,开始了42天的实习生活。
首先,在这次实践中,让我很有感触的一点就人际交往方面, 大家都知道社会上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但是具体多么复杂,我想也很难说清楚,只有经历了才能了解。我想说的一点就是,在交际中,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些东西,那我们就学着适应它。如果还不行,那就改变一下适应它的方法。这次实践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处理人民调解工作时,尤其突出,真的是应了那句古话“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人们之间缺少了日常交往的最重要的原则——宽容,最后从乡政府闹到镇政府,然后政府会将这些琐事交给我们来调解,最后的结果是,既浪费时间,
又浪费了司法资源,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啊!因此人际交往的厉害关系可见一斑!
其次,我们初次参加如此正式的实习,难免会犯一些小错误,因此在此过程中,我们既要自强自立,又要虚心请教。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招难”,在外面工作的时候,无论什么困难,首先靠自己去解决!在实习的几十天里,我能深深体会这句话的含义,并身体力行,努力做到自强自立!遇到难题,我先自己慢慢琢磨,想方设法地解决。因为实习的目的之一也就是让我们接触社会,学会自立。当然,同时,我们也应该虚心地请教别人。好在所里的领导和同事总是那么地热心,对于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晚辈总是有足够的耐心和包容心,他们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我提出来的那些小问题,同时还会拓展性地告诉我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让我很感动。
再者,一切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在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中,我尽量搜索四年所学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但有时还是会显得力不从心。说实话,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绝非我们所学的那些知识就可以顺利解决的。为此我也很苦恼。有时会去请教主任,主任说,有的时候,试着从社会学的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因为法律最初也是来源于社会。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法律学习与研究的突破将意义非凡。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自己所学专业的重要性。选择了法律为专业的我,在这次实践中自然比较关注这一环。虽然在实践中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真正运用出来也使我颇感兴奋!在这次实习中,我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的疑问。这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在蔡霞主任的悉心带领和法律服务所的其他同事的宽容与支持下,我比较顺利的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分配的实习任务,并且收获颇丰,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我的知识运用到了最佳。但是,
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
最后,我要感谢学校给了我充足的实习的时间,感谢郭圆镇律师服务所给了我实习的机会,感谢在实习过程中给予我悉心教导的领导和主任,感谢用自己的工作激情感染我的律所的前辈们。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们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律所实习报告 篇3
一、 概述
1、本次实习目的为:通过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锻炼自身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能力,锻炼自身独立处事的能力,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收集信息资料
2、本次实习预期达到的效果为:对专业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将课本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理论结合实际的效果;通过实践学习为人处事,为毕业后的就业做好准备;开拓思路,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二、 实习过程
实习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是联系实习单位,坚持理论知识学习。在克服了一些困难之后,我在世纪三和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为期12周的实习活动。
实习前期主要是负责一些档案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实习中后期开始协助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会见当事人,收集证据等
三、 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我选择的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在12周的实习期内我从基础做起,前期主要负责档案整理与会议记录,闲暇之余我还借阅了张律师与吕律师的案件卷宗,学习起诉书与答辩状的写作。经过3个星期左右的实习,我逐渐熟悉了律师的日常工作流程,并进入了实习的中后期。在实习的中后期,带我实习的张律师让我尝试着在她的指导与监督下去写起诉书与答辩状,处理一些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四、实习收获
“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这是论语中的一句话,说的是一个人整夜不食不寝去思考钻研一个问题,没有什么好处,不如亲自去学习研究。实践的过程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必经之路,在这个路上,你不在是个孩子,在锻炼,在成长,跌跌撞撞,且歌且行。青春的光阴留给我们更多的是奋进的号角与激昂的乐谱,也许每天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来,也许每天都要为了赶一个答辩状而焦头烂额,也许每天都要为了明日的会见当事人做着准备,但我是快乐的。不再是不为浮云遮眼之势,更在一览众山之躯。
通过这次的毕业实习,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自身努力学习知识并将之与社会相结合的信心和毅力。在这次实习中我还认识到,对于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们,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大学生的毕业实习是大学生磨练品格、增长才干、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舞台与机会。通过这次毕业实习我真正的锻炼了自己,为以后踏入社会做了更好的铺垫。
本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初到律师事务所,我既感觉新奇又有莫大压力。每每看到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们会见当事人,带着文件出去立案,整理资料去开庭,我都会觉得不管理论只是我掌握的是否扎实,我,一个即将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还有许多技能要学。带我的张律师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女律师,从她身上我看到了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平时在律师事务所,也有很多律师会教给我一些接人待物以及律师办案所会用到的知识与技巧。李律师见我时送了我三句箴言作为“见面礼”,后来又陆续指出我的不足,还热心提供书籍帮我提升个人素质。在为期12周的实习中,不但有前辈们的谆谆教导,我还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与林林总总的案件,在实际参与其中的具体实践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理解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只有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去,把理论知识与具体社会劳动实践结合起来,才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正确之路。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和团体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书本充实自己,为以后服务社会打下更坚固的基础!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这次实践活动意义深远,对我们的帮助享用一生。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律所实习报告 篇4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你发怒一分钟,便失去60分钟的幸福。忙碌是一种幸福,让我们没时间体会痛苦;奔波是一种快乐,让我们真实地感受生活;疲惫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无暇空虚。生活就像"呼吸""呼"是为出一口气,"吸"是为争一口气。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