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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知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如果做一个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也跟我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2
同学们,今天是xx年12月4日,大家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日子吗?奥,骆老师看到很多小朋友脸上一脸茫然,其实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呢?可能很多小朋友连这个词都是头一次听到呢。宪法呀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虽然我们国家有许多法律,但是呀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如果一旦违背宪法,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无效的。所以简单地说宪法是我们国家最厉害的法律。宪法规定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我国现行宪法也正是于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日子的重合正是暗含着“宪法乃万法之母”,其规定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不得与之抵触之意。而“国家宪法日”也确立在这一天又将为之赋予新的意味。
今天骆老师想和大家一起来学一学宪法当中的其中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同学们,你是不是懂得尊重、维护国旗的尊严?也许有同学会说我要是护旗手也会这样做的。但老师相信,其实即使我们不是旗手,也一样可以表达对国旗的热爱、敬重和景仰,比如认真参加升旗仪式。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吗?当你认真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你正在遵守着我们国家的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在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学习《国旗法》,维护五星红旗的尊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职责。为了帮助、督促同学们认真规范地参加升旗仪式,我们一起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好吗?
1、出操过程中做到快静齐。
2、当国歌响起,五星旗冉冉升起的时候,统一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表情自然、庄重。
3、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走在路上还未归队的同学,此时必须立即停步立正,面对国旗,致敬,待升完旗后,再归队。
4、不做小动作、不讲话,尊敬国旗,并能仔细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先进,了解社会,鞭策自己不断进取。
希望大家从小知国旗、爱国旗,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努力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4
敬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安庆市健康路小学六(1)班的朱今语,我演讲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有的人经常说爱国,那么,遵守宪法规定,我认为就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费尔德曾说过:“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宪法知识,是治国之本,它可以使我们安居乐业,让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他还可以保护弱小,让人们免遭欺凌。它管理着我们,保护着我们。可以说,宪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形影不离。
你看,马路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逆向行驶;过马路时,行人要走斑马线;不可翻越护栏……这些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宪法内容之一;
你看,在旅游景区里,不乱丢垃圾,不乱涂乱画,文明出游;不乱焚烧塑料;拒绝白色污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些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障法》,它也写进了宪法;
你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买无营业执照小摊卖的东西……这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是宪法里的内容。
瞧,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只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宪法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也许有人会以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情。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说过,法律和礼貌是两种能够带来安定的力量。在中国,自古就有周公制礼,韩非说法。宪法知识,应时刻记在我们的心尖。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