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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1
为巩固前一阶段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孝昌纪发[20xx]5号《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管委会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根据《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11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 )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