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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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经过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及管理信息统计工作主要情况:

资产清查和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定产权关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一是迅速整理了上级资产清查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向县政府领导做了汇报;

二是成立了我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汶上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召开了全县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部署并安排了资产清查业务培训;

四是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均于3月12日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操作,严格审核。

一是对有条件的单位逐户安装了系统软件,做好数据的程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照各单位20xx年资产统计报表,做到数据衔接无误;对照部门决算报表,做到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其他相关数据无误。清查中发现的违规处置资产,已经核销减账的已冲回;

三是采取单位自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清查上表后,事务所对其报表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详实的审计报告。

(三)夯实基础,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对所有单位(不含乡镇),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一是单位填写占有登记表;二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清查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及有关权属证书进行审定;三是换发新证,做到了资产清查与产权占有登记同步,共为县直112个单位换发了新的产权登记证。

二、数据分析情况:

(一)资产清查单位户数情况。据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统计报表显示,本次资产清查截至20xx年底,共清查登记全县各类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166户,其中县直单位112户,乡镇单位54户。

(二)资产负债结构。

(三)主要资产实物量结构

(四)固定资产及增减变动状况。

三、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xx年度,我县财政局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一起,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努力,全县上下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所有、财政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资产统计体系,全面实施资产监控。

一是通过编报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清查报表,基本摸清了“家底”。按照实物量管理与价值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要求各单位对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各项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清查,保证了家底常清。通过资产清查,盘盈入账的资产价值37。85万元;

二是按照统计报表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在资产清查的同时,还要求对土地、房屋、车辆、设备等重点资产的产权、产籍进行详细清理、核实,从根源上解决产权不清现象,切实避免产权纠纷的发生;

三是按照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告要求详细披露本年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未按规定程序配置和处置资产的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纠正价值48。57万元;

四是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今后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促进有效使用为目的,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管理。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监管,是确保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和防止国有资产及其收入流失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三项措施加强对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的管理。

一是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杜绝了私自处置资产的行为。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随意处置、低价买卖,确保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活动等改变用途的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鼓励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强化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积极加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通用专用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急需研究解决。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当前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脱节的问题,不仅造成了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而且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资产购建预算与资产存量信息不对称,编制预算缺少信息支持。二是对资产购建预算的执行情况缺乏跟踪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标准、进度配置资产,严重削弱了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政策性。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账实不符现象严重。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目前,相当一部分单位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的现象,没有形成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事前购置与财务资金计划脱节,事中使用、处置与财务会计处理脱节,事后资产统计与年终财务决算脱节,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如:不少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特别是对上级调拨或捐赠等渠道无偿获得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未在账房屋建筑物面积16068平方米、未在账交通运输工具24辆、未在账设备5878台(件)。

(三)资产处置存在随意性。近几年,资产的处置管理虽然得到加强和规范,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仍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处置资产的情况。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规定限额内的自行处置资产事项,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管理漏洞较大;另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于规定限额以上资产处置事项,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变卖、处置车辆,拆除、出让房屋,越权报废、调拨固定资产。

(四)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不高。利用好这部分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单位自我创收能力,缓解经费不足等问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这部分资产的运营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效益低下和对外投资潜在风险严重。

五、建议措施:

财政部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实施职能到位。财政部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实业务管理人员,并在办公设备、业务经费等履行职能所需条件方面给予保障,确保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施资产管理科学化。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切实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财政改革相结合的配套机制。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对接;二是资产配置要与部门预算对接;三是资产购置要与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对接;四是国有资产收益与“收支两条线”对接;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配置标准,尽快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化;六是按照“因事制宜、阳光操作、市场运作”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资产,推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按市场化取向,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搭建平台,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和质量,切实增加财政收入。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由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已出让土地)、房屋、汽车和大项资产处置项目、经营性房屋公开招标、公开拍卖,资产处置收入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现财政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三)建立资产网络台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为彻底扭转行政事业单位以财务账代替固定资产账和没有固定资产账、“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

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和实物卡片的基础上按土地、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建立网络台账,做到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相符,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相符,实行网络管理。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全县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借鉴外地经验,改革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的房产、地产全部收回,由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和以其它方式所得收益收归县金财公司所有。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经营性资产,全部收归县金财公司统一经营,收益归政府所有。彻底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占有政府公共资源不同而造成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20xx年度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xx】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二、中介机构的抽取和时间要求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三、费用承担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O一七年x月x日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3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0xx年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4

根据《XX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XX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X元,汇总负债清查数X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X元,20xx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X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X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XXX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XXX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审计,由x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XXX元。具体为: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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