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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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自查的通知》(建函〔20xx〕319号)要求,我处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领导重视、职工参与

自查工作由处长同志牵头,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认真领会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时间步骤等,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自查领导小组,让全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 “小金库”的危害和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性,让职工参与治理“小金库”的监督举报、投诉。

二、对照要求,认真清理

按照文件要求和自查内容,以积极的态度对单位的收入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主要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额收取;是否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另设账户,设立“小金库”,规避审计;是否有变相虚列支出领取资金的现象。同时对管理处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清产核资工作,做到账面资产与实物相符。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加强了对单列预算建设工程和维护工程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办事。

在处财务公开栏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本次清理和复查“小金库”的结果、处长对治理“小金库”的承诺书进行公示。

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支,尽量控制超项目的支出和无项目预算的支出。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

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实行限额管理,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

通过自查,公园管理处没有“小金库”。我处承诺,现在、将来都不会有“小金库”的存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事,并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及工程管理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强化监督,坚决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临群组发【20xx】7号文件要求,县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清理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项逐人进行了全面清查,保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当。现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业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粮食系统的专项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一是学习政策。首先组织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明确清理自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在组织专业队伍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财务、工会及有关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三、自查结果

1、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情况,现我局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7平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调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发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

2、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套用混挂车辆牌照及挂假牌照问题。

3、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

4、根据惯例,经局党委研究,局长兼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无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

5、通过财务自查,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6、通过自查,县粮食局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如数入账,没有私设账外账现象,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通则》《新会计制度》要求执行,会计核算独立,粮食局局属经费拨款,设经费收支账一套,除会计账内开设银行账户,没有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20xx年罚没收入500元,已交县财政局,除此之外,无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自查,县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没有私设“小金库”,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粮食收储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保证了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3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202x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咸地税发〔202x〕105号)的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局开展202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贾丰源同志担任副组长,计财、纪检监察、政工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出台我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内容,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对我局“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详查。

二、自查情况汇总

这次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了对我局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以及对我局202x年1-6月份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检查,经查我局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理,无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

1、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我局收费项目为发票工本费收入,均按上级规定收取入账并上缴市局,各类税收罚款均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我局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县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无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我局各单位均为报账制,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

此次自查,我局虽然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督促我们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4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xx县《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xx年2月14日开始,县史志办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施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主任张树才为组长、副主任詹应泽、支部书记蒋卫树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xx]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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