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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1
我算不上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书最初是为了找寻自己的影子,说白了,就是只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但时间久了,我发现自己竟成了书的影子——哪里有书,哪里就能找见我。
这个暑假,我贴身放着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埃米尔》,开始是被书名吸引,所以买下了它。翻开首页,主人翁埃米尔走进我的视线,随之他的故事也在我眼前一一展开。埃米尔他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他倔起来简直是一头发疯的犟驴,无论你怎么劝他,他都不会回头。可他的外表却给人一种乖乖仔的印象: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呃,这简直就是我的'翻版,虽然我眼睛是黑色的。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的调皮捣蛋应该也和他别无二致吧。我们还有惊人相似的一点,那就是都有自己的语言体系,(其实也就是爱说个方言啦!)比如:埃米尔说“我的帽子”会说“我的猫子”;而我每次奶奶问我问题时,我爱说“不晓碟”,其实就是“不知道”。哈哈!你说,我们像不像?
埃米尔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但往往好心办坏事。他为了测试一只猫的速度,而追着猫跑了几公里,结果差点没被猫爪挠伤。读到这,我不禁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大热天,我担心我家的小狗会热死,于是我用铁铲捅狗窝,企图把小狗从狗窝里转移出来,没想招来狗娘的穷追不舍……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所幸,我在书中找到了我的影子——埃米尔。感谢埃米尔,感谢书!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2
今年寒假,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由被称为童话外婆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林格伦写的,十分有趣,埃米尔也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埃米尔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听话,但他却是一个淘气包。他顽皮,正义,勇敢。他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的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他有四个好朋友,他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骑着鲁卡斯,抱着小可怜儿,一年四季到处淘气闯祸,所有人看见他都只能摇头叹气,可谁又会想到他会成为了社区主席呢!
埃米尔是个可爱的小男孩,我认为他以前很淘气,可哪个孩子不
是这样的呢?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懂事,当他成为了社区主席,也许人们已经淡忘了过去的埃米尔是个怎样的小捣蛋鬼。
想想我也是一个惹老师、父母生气的`淘气包。教过我的老师说我上课不够专心,妈妈说我患上了“多动症”,原来这一切都是调皮“惹的祸”。看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也想像埃米尔那样,不能光是调皮,还要勇敢、正义。如果调皮是他的缺点,那么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他的小伙伴们,最终他成为了社区小主席。
林格伦笔下的埃米尔让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不会因自己的调皮好动而感到自卑了,我要像埃米尔一样找到自己的长处,让身边的人也感受到,真正的喜欢我!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3
埃米尔·斯文松又淘气,又善良的孩子,他每次淘气后都要蹲木工房,一年中,他蹲了372次木工房,但有的淘气是碰巧,而不是他自己故意这样作的:
因为家里老鼠变多了,所以安东·斯文松买了一只猫,(我在前面说了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孩子)埃米尔就把这只猫放了出去,睡觉前还将捉鼠夹放到爸爸经常放脚的地方,再睡上床去,习惯地说出第一句话:“我要‘俄的猫子’!”然后再习惯地说出第二句话:“我要‘俄的墙’!”第二天,安东·斯文松喝茶时,不小心将脚放到了捉鼠夹上(安东·斯文松不喜欢穿鞋子在家里走),结果他的脚趾头被捉鼠夹夹着了,他连想都没想,就一口认定者事肯定是埃米尔·斯文松干的好事,于是安东·斯文松便将埃米尔·斯文松一把从床上拉起(只要不到7点钟,任何东西都无法将埃米尔·斯文松吵醒,[除非有特殊情况]),拖着他往木工房走去,不让埃米尔·斯文松说一句辩解的话。
这时,我想到了我蛮不讲理的样子——父母建议我这件事应该怎么做时,而我却蛮不讲理,不接受。
好了,前面都说了埃米尔·斯文松的好,现在还是谈谈埃米尔·斯文松的不好处了吧?埃米尔·斯文松有时做事非常不专心:
有一次埃米尔·斯文松把特里斯布达的'门插了销,碰巧,安东·斯文松在里面上厕所,这时,埃米尔·斯文松大声唱起来:“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安东·斯文松好不容易出来了,便将埃米尔·斯文松请进了木工房。
我想:做事如果不专心的话,是要受到很严重的惩罚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4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很淘气的小男孩。比如,他想给爸爸喝猪血,结果失手将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害得妈妈以为爸爸鲜血直流。还有,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看到城市的全景,就把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更离谱的是,他把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结果闯下了说不出口的大祸。
当然,他更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埃米尔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用刀划破了手,染上了血中毒,有生命危险。他就拼了命地把他送去了医院。他家的一只小猪失去母亲后,小猪就一蹶不振,日益消瘦,埃米尔见了很难受,就每天照顾它,陪伴它。
其实,我和埃米尔也差不多,经常疯来疯去,不时搞出点恶作剧,妈妈常被气得大叫这淘气包真是没救了!记得有一次,我把橡皮泥放在床上玩,还捏了两只恐龙,并指挥两只恐龙打架。然后就打到了被子上,扯不下来了。害得奶奶只有把被单洗了。不过,淘气的我心地可好了,就像埃米尔一样,看到可怜的小动物我就想抱回家。
我知道的很多名人也大都这样,18岁的特蕾莎淘气地离开家乡,独自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她看到很多饥寒交迫的孩子,就租了房子收容他们,让他们能够活下去。
认识了埃米尔,让我懂得了淘气并不一定是个坏孩子,反而透着善良和勇敢。非但不会被人讨厌,更是受人欢迎。我也希望自己的童年是天真快乐,善良勇敢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5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一生为孩子们写了87部文学作品,多么惊人的数字啊。虽然,林格伦已经去世了,但我们会永远记得她。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虽然看上去很听话,但这仅仅是人们的想象。他5岁,强壮得像一只小牛。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爸爸给他买的一顶很不时尚的帽子和一把木制的假枪。埃米尔非常调皮,总是戴着他的“猫子”,扛着他的“墙”,到处去闯祸。每次干了坏事后,他都会被爸爸关到木工房里反思。可每次,他却都闲不住,于是便刻了一个个小老头儿,最后一统计,呀,100多个了。由此可见,埃米尔被爸爸关到木工房的`次数还真不少吧。
数数他干过的调皮事,那可真是数不胜数了: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送咖啡的篮子里竟出现了青蛙;为拔掉丽娜那颗糟牙三次大胆尝试,并把妹妹的脸图上深蓝色;抓老鼠的老鼠夹夹住了爸爸的脚趾,而埃米尔将功补过时,又将猪血豆腐、土豆糊糊扣到了爸爸头上,一天去了三次木工房……听上去埃米尔的确是太淘气了,但实际上他都是为了这些“被害者”:想让妹妹看看整个村庄,又想锻炼锻炼妈妈的胆量,还想帮丽娜解决疼痛,在妹妹脸上涂上蓝色也经过许可,就连爸爸脚上的老鼠夹子也是想替爸爸捉老鼠……埃米尔一年到头虽然干了许多“好事”,但却也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长胡子女士,抓了贪婪的女领班,还赢来了一匹马、一头小猪、以及一只瘸了的鸡,甚至还教会了那只瘦弱可怜的小猪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
埃米尔虽然经常闯祸,但有一大半都是好心办坏事,这并不能代表他是个坏孩子。相反,我倒觉得他足智多谋,又心地善良,帮助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和他的动物朋友。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埃米尔一样,即使知道可能不会被人认同,却依旧维持心中的正义地生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