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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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1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全院职工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

医院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方案》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及医护职工,传达《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举措。制定我院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

将集中宣传责任,压实到中层干部及主管医生和护士身上,开展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住科室晨会、交班会时机,宣传医保政策、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去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到病房向患者、向家属、向亲友宣传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规定;在入院走廊、电梯、收费窗口、导诊台、护士站等显眼位置张贴《致全省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及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了我院职工、在院患者、陪护家属及探访亲友的法治意识,让医患及群众了解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增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心,在全院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2

我局按照区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医保发〔20xx〕53号)和市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保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结合实际,开展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广泛宣传、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核检查、完善进销存系统、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责任约谈、暂停医保资格、下发督查通报和核处罚通知书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监督管理。

截止目前,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16家,民营医院10家,诊所14家,定零售药店96家)已实现全覆盖稽核检查,并对11家医疗机构及40家零售药店进行稽核反馈问题“回头看”。

此次稽核处罚公立医疗机构14家,追回基金38231.15元;处罚民营医疗机构9家,追回基金43681.89元;处罚零售药店56家,追回基金46673.5元;处罚诊所1家,追回基金500元。此次追回基金共计128586.54元,对3家民营医院及1家零售药店暂停医保服务并限期整改;下发两次督查通报并对重点违规的16家医疗机构及2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0家重点违规的医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自接到区、市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全局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医保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召开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暨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议,签订《协议》,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及治理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

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协调县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六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抓住重点 逐步规范

在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分管领导带队,邀请了县、中医医院专家及稽查人员成立督查组先后6次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双随机”突击检查。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进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的宣传、进销存系统的建立完善、购药清单明细的提供、是否摆放生活生活用品、食品及化妆品等并诱导参保人购买并兑换现金;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分解收费、挂床住院、不合理诊疗、非实名就诊报销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保医师,重点查处无诊断用药、开大处方、过度给药等违规行为;针对参保人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及使用社保卡等行为。

在持续不断地督查中,各协议医疗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能够自觉履行《协议》,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

(三)“双随机”检查全覆盖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我局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断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才能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

在今年的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县医保局改变以往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半年或年终集中稽核督查的方式,不再事先发文通知。为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监督管理效果,县医保局创新实地督查方式,采取不定点不定时“双随机”检查,先后对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及公立医院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专家助力 成效显著

目前县医保局懂医专业人员整体较少,专门稽核监管人员老化,稽核检查时对病历等方面检查难以做到专业性的检查。所以,在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邀请了县人民医院及中医医院专家与我局稽查人员共同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进行实地督查,专家主要审核病历、查看用药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从目前稽核反馈情况看,相较与专项治理行动之前,各协议医药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

1、协议零售药店情况

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引向深入。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规范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不仅能从思想上统一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上来,而且从行动上积极配合医保局开展工作。

建立完善进销存系统,实现了入库、成列检查、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有效地避免串刷药品问题发生;规范购药管理,提供购药微机小票能够真实记载所购药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余额等信息,保障了参保人购药的知情权;加强了药师队伍的建设完善,执行营业时间药师在岗制度,为患者提供安全的购药服务,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

2、协议医疗机构情况

协议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因病施治原则和医疗服务质量管控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提供诊断治疗。完善病历书写,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严把住院标准,尤其民营医院试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后,落实打卡签到,住院期间病人在院率高,入院把关较前有所好转;按照《协议》要求做好诊疗服务、费用结算、医保医师管理等工作,及时认真审核上报医保医师资格证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建立药品的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药品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各协议医疗机构对历次稽核发现反馈的问题能做到主动对标、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严肃惩处 形成震慑

对于核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同时根据《协议》规定对具体行为进行处罚,下发稽核处罚决定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努力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管理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成绩和进步是看得见的,我们需要做的是继续在薄弱环节加大力度,通过督查发现协议零售药店药师脱岗、串换药品,协议医疗机构控费意识不强、不规范诊疗问仍然存在。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坚决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不折不扣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一)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

在“双随机”稽核督查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并对之前稽核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同时,将切实做好引导工作,通过利益引导、诚信监管、宣传教育,促进协议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避免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内力和外力相结合。

当前,县医保局成立不到一年,医保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一方面,将会进一步加强稽核监管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稽核监管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邀请医院专家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继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方式进行稽核检查。

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纪委监委、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加大震慑力度,倒逼医药机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全面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优化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发挥好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运用好人脸识别新技术,严把监管前端关口。紧盯历次反馈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协议医药机构认真整改、按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协议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定,顶格处罚;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该淘汰的淘汰,该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取消资格,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3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我敢肯定,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医保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助到家。

20xx年,我院在局的领导下,根据《xxx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与《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了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会计工作总结传单20xx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科室及医保部门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后勤工作总结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xx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德育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医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我院在市医保中心、未央区医保中心各部门及各位领导的指导下,并在我院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各科室医务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未央区医保政策,按照未央区医保中心的安排,使我院的医保医疗及医保管理经过三年的时间日趋成熟。医院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医疗及医保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更好服务病人,合理治疗,20xx初我院对医保工作进行了以下安排:

1、在院内多次举行了临床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指南”学习班,按照西安市物价新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在日常工作中指导临床医生根据临床需求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本着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开不相干的检查单,不做小病大治不诱导患者住院,确保从医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出发,尽量的满足他们,在不违反医保政策合理要求的同时,又确保了政策专项基金不流失。

2、利用医保宣传及公示展板及时公布新的医保政策,并公示医保的补偿比例,让参保患者切身体会到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惠,从而转变观念重新认识医疗保险政策的优越性,并积极、主动的参加及支持医疗保险工作能够顺利运行。

3、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的影响力,定期对我院周边的参保职工进行调查和回访,并发放了各种宣传彩页。

4、20xx年我院对各临床科室制定了从药品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及单病种执行率的`几项考核评分标准,对未执行的科室按月进行处罚。

5、由医务科、质控科加强病历质量的管理,全面提高有关医保病历水平,做到四合理。质控科、医保科每月抽查病历20份,在每月检查中将有问题的病历及时的下发整改通知并扣除病历质量评分,扣除部分在每月奖金中对现。我院对从规范病历书写到临床用药,都做到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各临床科室制定了有效的工作程序和奖惩办法。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参保患者的满意率。

6、20xx年全年我院医保患者出院人数336为人次,累计统筹挂账为488840.7元。

作为西安市医疗定点医院,我们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参保患者的积极性及大家的健康水平,所以我们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进一步深化宣传,优化补偿工作程序,保证医保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医院骗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5

20xx年度,我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紧密配合下,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冒名顶替、分解住院等情况,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按照平医保函20xx[58]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合理收费问题

个别医务人员对项目内涵理解上存在偏差,超出项目内涵计费。

个别人员存在重复收费、套餐收费问题,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医院督促院价格办加强收费管理,定期抽查在架病历,对及时发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进行修正。

二、串换项目(药品)问题

我院严格按照医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药品进行维护对码,以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版)数据字典库为依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药品对码,确保院内药品严格按照目录内药品的统筹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三、不规范诊疗问题

加强患者的入院和出院管理,对确需住院的.患者必须经过门诊医师的接诊后,经相关检查后有明确入院指征确需住院的开具住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合理治疗,对出院患者经相关检查反应有明确出院指征的办理出院手续,分解住院问题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出院后一周之内不再办理入院手续。

对有限制支付要求的药品加强人员的定向培训和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的法定适应症和限制支付用药条件开展合理用药,对超医保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或医用耗材不纳入医保结算。

四、虚构服务问题

医院通过开展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多媒体、喷绘写真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欺诈骗保行为,同时定期开展住院患者身份核查工作,确保我院住院患者人证相符,无挂名住院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相关基础工作、思想认识、政策培训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夯实等。

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不够完善,工作检查不够严格。

(二)有些工作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政策的学习不透彻,未掌握医保工作的切入点,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三)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些医务人员对医保流程未完全掌握。

(四)医护人员在执行限制支付用药条件、不合理使用护理级别、病历书写、低标准入院等不够规范。

(五)医保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医护人员违规成本过低,没有起到即知即改的导向作用。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省市县医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文件、知识的规范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二)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三)加强医患沟通,规范经办流程,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四)促进和谐医保关系,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促进人们就医观念、就医方式和费用意识的转变。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购药,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以优质一流的服务为患者创建良好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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