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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不好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