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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篇1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篇2
为认真贯彻平度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按照同和街道党工委结合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细部署,顺利完成营商环境大家谈第一阶段活动。并在借鉴学习上海新时代店小二精神、人民日报评论以及其他同志优秀经验的同时,对照先进找差距,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促使自己以新思想、新认识、新作为推动工作稳步提升。
我所在的环境卫生检查大队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形成尊商亲商的良好环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最大力量。近期我与同事一起组织青山绿水保洁公司管理人员、各工作区人员,从源头抓起环境卫生工作。以不留死角为目标,以协调保洁公司与村庄互相结合的模式,为咱同和发展、为商家发展铺好路。为广大村民提供易居环境,我们也为做好商家与村民的店小二,在分五批验收合格村中,圆满完成了该项工作。为创一流环境,我们加班加点是常事,经常周六周日不休息,为迎接市里验收做准备。在101个村庄验收中,我们逐村、逐巷、逐街、逐户督查督促,并与保洁公司、工作区互相帮助,共同发力推各村清理三大堆。同时督促保洁公司经理,重点清理路域、村庄内外的`湾塘、沟渠等容易产生垃圾和乱倒垃圾部位,对各村内路边杂草、空闲地杂进行修剪清除。在验收工作期间,对于问题存在较少的村庄,我们最少要督促两遍,对于问题存在较多的村庄,我们最少需要跑三遍进行督查督促。在此期间,我们累计行程3000多公里,验收通过百分村41个,高分通过村庄50余个,未通过村庄1个的好成绩。并在验收合格村期间,对省市观摩路线进行整治6次,圆满处理热线电话督办件5起,在高温中、加班加点的工作中,我与同事向做一个合格党员,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打造优美易居环境尽我们最大力量。
下一步我将继续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遵守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安排,努力工作,查找自身不足,向先进同事、先进单位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努力提升环境卫生,争取在下半年的合格村验收中,再提高成绩。做好店小二,为创最优营商环境做好脸面卫生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篇3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大有可为。
思想认识做到“三个转变”:
转变思维模式。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放松监管执法,而是要求我们依法行政,综合监管、高效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转变监管理念。对轻微违法行为“轻违不罚”“首违不罚”,对共享经济、网络经济等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转变执法方式。与教育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
监管执法做到“五减五增”:
减频次,增质效。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需要依法立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以外,其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检查质效,做到“进一次门,查清多项事”。
减范围,增力度。对除重点监管之外的市场主体按照“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进行监管,减少执法检查范围。对危害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处罚到位。
减罚款,增综合。落实《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罚清单》,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制度,对非主观故意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罚款处罚,重点推广说服教育、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手段。
减瑕疵,增环节。严格落实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程序合法、更加注重事实清楚,更加注重证据充分,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瑕疵。
减陋习,增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使用规范执法用语,自觉抵制各类诱惑,杜绝“人情案”“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量化于果,主动适应监管执法新态势,奋力打造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篇4
县工商联副主席到县内某民营企业接洽工作,中午在公司职工食堂放心地吃了顿便饭。谈起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出台前后的情形,副主席深有感触:“以前到企业调研,到了饭点,企业负责人留吃饭,是不敢随便答应的,就怕授人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之柄,说不清,也给企业老板们留下不好接触、高高在上的印象。现在,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这样的规定,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更人性化了。”
良好的政商关系,廉洁的营商环境,对于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为规范政商交往,各地做出积极探索,如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公职人员干事不再畏手畏脚,有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但也有个别公职人员不敢担当,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或没有抵挡住诱惑,越过红线、底线,出现贪腐问题,以致“谈商色变”“清而不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藩篱。因此,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还得在厘清交往边界基础上,让政、商“各司其职”。
规范政商交往,公职人员要当风向标。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这种“帮忙”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不能损了公家肥了自己。面对企业一而再送上门的“红包”“辛苦费”,以及上杆子的吹捧,公职人员要清醒地认识道:企业敬畏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为了一时蝇头小利,坏了长远的人生“经济账”。只有立住脚,不伸手,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扬起清风正气,方能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规范政商交往,企业要当监督仪。企业追求利润,与政府注重公益既有共通之处,也有利益上的矛盾。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围猎有职权的公职人员,让其批条子、指路子,有风险的同时也可能鸡飞蛋打。但你不干,有人干,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大家才会去捧臭脚丫子,导致政商交往逐渐偏离正轨。对此,企业就要规矩经商,静心推动经济发展,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对公职人员的“吃拿卡要”行为敢于发声、大胆发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仍心存侥幸试图火中取栗的公职人员不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动政商交往正常化、规范化。
规范政商交往,执纪者要当助推器。孟子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职人员被企业“拿下”,除了自身精神的薄弱,更在于监督制度的执行者是人,而人性本“恶”。面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或诬告陷害行为,执纪者是“酒杯端起来,原则放下去”或不敢撑腰鼓劲,让规矩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在嘴上,违纪者只会日益大胆,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制度要形成威慑力,需要担当与问责相配套,既要惩戒反面典型,更要树立正面标杆,促使执纪者做到真正的担当、长久的担当,才能推动各级把规范政商交往,维护廉洁营商环境的担子切实挑起来。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是关系人心向背,构建清廉政府的政治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多方效力的大格局,让人人共建共享清廉之风,养成以廉为荣之自觉,政商关系才能进入良性轨道,营商环境才能更加廉洁和谐,进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