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欢迎阅读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1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21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五、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本年度下达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的面积1.5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年度到位资金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开工已完成100%工程量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办严格按照“三支笔审核,一支笔审批”进行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进行建设,目前资金运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建设任务15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间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

(2)质量指标。工程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率,已完成工程合格率能达到100%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时间在2021年10月前完成。

(4)成本指标。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区完成了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回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的任务。解决了长期以来田间工程不配套、灌排不畅、道路不通、农机无法下田作业等一系列问题,使大量零散地、中低产田改造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如今,项目区实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建设目标,为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基础,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平均提升了 1~2 个等级,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20%,道路通达率100%,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左右,亩均粮食增产15 公斤,新增耕地面积500亩,年新增粮食45 万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达到67.5万元,则可给群众增收总额12万元。受益贫困户人口500余人,改善了项目区内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社会效益。建设高标准农田,把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方向不变。青稞在西藏被誉为“粮食之母”,只有保障以青稞为代表的西藏粮食作物的持续增产增收,才能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多种经营,各种经济作物生产,搞活地方经济,提高粮食产量,减少自然灾害,增加粮食产量,农牧民可以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每年可减少农忙季节因争水灌溉而发生的民事纠纷,使得工程区内农作物生长有保证,对粮食增产、百姓增收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对减少社会矛盾,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3)生态效益。该工程主要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所以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上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利用。工程建成后,改善了灌溉条件,提升了耕地土壤质量,扩大了农田林网面积,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不仅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也使自然生态环境得以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完工合格之日后,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工程项目满意度能达到100%以上。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虽然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内容较多,并且勉强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需求,但是受项目资金的限制出现配套的田间配套渠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建议适当增加农田配套渠系的资金。

2、受整个项目的单价相对偏低原因,导致客土改良的加土量难以保证实际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整体效果。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3、尚未覆盖高标项目的农田均属落差较大的梯形耕地,存在挖方、填方及田埂砌石的工程很大,且不易大型机械机具作业。因此,按照目前高标准的亩均单价无法再这种地形实施高标准项目。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二)下一步打算

1、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规划及资金安排,扎实做好今后项目建设任务,将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大力筹集项目资金。在用好已有资金的情况下,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大力开源节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并整合各类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建设资金足额用在刀刃上。

3、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筑领域知识,以便更好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有效的行为规范,从招标、投标、评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招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批复下达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和公开。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农机补贴有关政策制度,圆满完成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卧龙区农机购置补贴转移支付预算

1.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宛财预【2019】166号)和《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剂部分县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20]491号)精神,2020年上级分别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9万元和350万元(争取调剂资金),合计1009万元,2019年度结转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9605万元(宛财预【2018】155号),合计2020年度可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4.9605万元。

2.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020年度下达我区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万元(宛财预【2020】584号), 2019年度结转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6090万元(宛财预【2019】385号),合计2020年度可用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87.6090万元。

(二)上级下达我区绩效目标

1.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年度目标

(1)提高农机化水平;

(2)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3)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2.绩效目标: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472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

3.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

(1)提高农机装备技术含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推进“四优四化”,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突破机械化薄弱环节制约,协调提升机械化水平。

(4)减轻不利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粮食品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5)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机械化技术推广,有效节约秸秆资源。

(6)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支持环境生态保护。

(7)进一步协调农民购买和使用特定机具的积极性。

具体绩效目标:

一是省级累加补贴机具为17台(套),受益户数16户左右。

二是补贴对象确认准确率为≧95%,补贴档案的规范、完整率为≧98%。

三是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度,县级资金兑付时限为60天。

四是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增长为≧0.5%。

五是补贴政策公开率为≧90%,市县补贴工作考核率为≧95%。

六是补贴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卧龙区共补贴各类机具573台(套),其中轮式拖拉机188台(含120马力以上四驱拖拉机29台),花生收获机147台(含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84台),秸秆捡拾打(压)捆机25台,免耕播种机30台,穴播机52台,旋耕机84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8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台,其他各类机具25台。直接受益户420户。卧龙区2020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1044.8980万元,补贴资金已执行完毕,中央资金使用率为99.99%,资金兑付率100%。结余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0.0625万元,拉动直接投入2534.5550万元。提升了我区农机化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优化了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强力推动了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2020年度使用省级累加补贴资金34.3560万元(其中使用2020年度省级资金12万元,使用2019年度结余省级资金22.3560万元),2020年度省级累加补贴资金0结余(其中20万元用于2020年低扬尘花生捡拾收获机试验示范补助项目,12万元用于2020年度省级累加补贴机具),结余2019年度省级资金33.2530万元。共补贴秸秆捡拾打(压)捆机25台,深松机1台,直接受益户26户。省级资金使用率为62.04%,资金兑付率10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我区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积极性,实现我区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的突破;降低了花生收获劳动强度,解决了困扰我区花生产业发展的瓶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持续多年的推广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区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有效的引导农民购买农机装备,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得到较好发展,农机装备得到调整优化,有效促进了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没有严重偏离绩效,但存在补贴资金不足,满足不了我区购机补贴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大力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质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促进卧龙区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

我们在卧龙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分别公开各级补贴政策等信息、拟补贴对象公示信息、补贴实施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实时公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做好下一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2.建议加大对新型重点项目机具的补贴力度,如增加设施农业机械补贴资金额度和适当降低保有量已趋向饱和的轮式拖拉机补贴额度,以充分调动购机户积极性,以机具数量保重点项目任务完成,推动农机科技进步。

3.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18〕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20年-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04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20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19]278号)(包含:2020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19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20]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20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20]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20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20-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21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20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