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补助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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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助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篇1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年度补助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年度补助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年度补助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篇4

一、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第1条“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条款以及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条款。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是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保证国家近几年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能力,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城乡卫生发展,鼓励、引导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提高卫生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突出抓好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新冠等重点疾病预防,切实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实现以上目标,就必须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并逐步使之医疗现代化、先进化。

3.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康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无论是自身的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是社会发展的参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都必须以身体健康为前提。而发展卫生事业正是人民健康的保障。只有卫生事业发展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才会有保障,才能投身经济建设之中。

4、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院在全县医疗机构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治体系,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交通事故、疾病抢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改善医疗环境和布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基本需求。

5、是医疗体制改革、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救治能力又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医院加强自身建设,防治结合与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及配套设施、环境的现代化,是改善医疗体系落后现状的重大举措,将大大增强医院综合实力,大大提高医院综合竞争能力。特别是医院在不断完善医疗体系,适应市场经济、技术力量与医疗设备配套有较好基础的前提下,医院各项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更加完善的良性循环。

6、是公共机构建设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居住区文化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医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条件,提升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医院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对全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显著提升全县的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水平,增强中医院的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符合医院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同时中医院已为本项目的实施做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可大力改善中医院的医疗条件和诊疗水平,对提高医疗质量、拓宽医疗业务范围、满足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建设和发展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中医药医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升、各级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人民群众就医更加方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工程,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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