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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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心得 篇1

2月11日,我又一次观赏了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的美国影片《乱世佳人》。记得上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在十年以前,在中原文化宫和几位朋友一起看的,虽然十多年过去了,可在我的心中,对这部影片的喜爱却是有增无减。喜欢它,是因为喜欢影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由好莱坞著名影星费雯丽扮演),更是因为自己喜欢读《飘》这部小说。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人们喜欢它不仅是因为故事传说中美丽女主人公斯佳丽,还有它曲折动人的故事传说情节也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位读者,它把人们带到那战火硝烟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斯佳丽是美国南部一位庄园主的女儿,原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梦想能嫁给她心爱的阿希礼,然而美国南北战争的战争不仅粉碎了她的梦想,而且使她两次成为寡妇,生活上一落千丈,面对残破的家园和巨大的困难,她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站起来亲自种地,并想方设法让家人过得更好。读了这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不但是她的美丽,还有她的坚韧和顽强的生活态度。当然故事传说还塑造了其他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如拥有绅士风度而又脆弱的庄园主儿子阿希礼,善良大度的玫兰妮,亦邪亦正的瑞德·巴特勒船长……等等。小说还展现了规模宏大的南北战争场面。

读这本书,让人仿佛进行了一次异国旅行,对人生又有了新的认识。

飘的读书心得 篇2

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非常经典的爱情巨著《飘》,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角是美丽、好强的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全书描绘了他与几个男人分分合合的爱恨情仇。这部小说不仅写出了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更写出了社会历史重大变迁,斯嘉丽的逆境中凭借自己的精明能干逐渐从低谷中爬起来。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我喜欢白瑞特,机智果断,我喜欢艾伦的温柔贤惠,但是对于主角斯嘉丽我却不知道怎么描述她,我认为她在感情上是失败,她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可是两个人她都不了解,如果她真的了解阿西礼,他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的了解白瑞特,她就不会一次又一次的辜负他对她的一往情深。她为什么爱上阿西礼,那是因为他按自己的意愿做了身衣裳,披到了阿西礼身上。她爱的不是阿西礼,而是那件衣裳。

斯嘉丽像一个小孩儿,她把爱她的白瑞特吸引到身边,明明幸福近在咫尺,可她却坚持把他推到了深渊,到最后怎么也得不到幸福。但无论怎样,我还是很敬佩她,敬佩她的坚强,敬佩她的勇气,敬佩她的聪明,敬佩她对土地的执着,正是因为她的这些优秀品质才让她能够在逆境中成长起来,为自己开创美好的明天。

这部书的主角有着鲜明的特色,配角也塑造得栩栩如生,在斯嘉丽成功的背后有一个重要的人物梅兰妮,无论斯嘉丽身处何方,梅兰妮总是她坚强的后盾,帮助她完成各种事情,她像母亲一样对待斯嘉丽的孩子韦德,在斯嘉丽杀死北方佬之后,冷静地帮斯嘉丽收拾残局,在人人都怀疑斯嘉丽和阿西礼时,她一如既往地帮助她,勇敢地保护她。

可以这么说,没有梅兰妮就没有斯嘉丽的成功,对此我认为《飘》这本书在讲述着爱情同时,也在向我们讲述着战火纷飞的年代,人心与情感是如何温暖人心的。

飘的读书心得 篇3

刚开始看《飘》的时候,我有想不看的冲动,我受不了斯佳丽自私虚荣的小女儿的心。但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那个太过骄傲,叛逆却又坚强乐观的女孩。

她有骄傲的资本,出身富贵,美丽动人,而正是那些人发展了她的虚荣心和自负。她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她爱的阿什莉一定是属于他的,这是有道理的.,但那是霸道的占有欲,不是爱。为了报复,她先嫁给了查理,被嫉妒蒙蔽了双眼。

斯佳丽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被爱情和嫉妒所迷惑。因为迷茫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一直爱着她,为她疯狂的阿什莉,其实并不爱她,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其实她爱的不是阿什莉,而是她心中的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形象就越是完美,而正是因为她的错误迷恋,她才错误的看待自己真正的幸福。当她最终选择回头时,瑞特已经离开了。

也许这就是现实。斯佳丽在心里画了一个完美的艾希礼,却没有注意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一个爱斯佳丽的英俊、富有、忠诚的白马王子,一个只有斯佳丽看不到的优秀的男人。

我喜欢这本书,但当瑞特最终被斯佳丽打破,选择离开;当斯佳丽终于成熟,懂得了爱情的真谛,她才没有灰心,放弃。她仍然是坚强乐观的斯佳丽。“反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幸福的。如果很多人能对爱情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很多爱情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很多人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新的一天总会充满希望。

飘的读书心得 篇4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给弄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一天啊!”思嘉最后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是的,岁月会如流水般静静带走一切,或失意,或荣耀。陈床梦醒,那光年之外的一米阳光依旧会柔柔地洒在你我的脸庞,唤醒你我疲惫的灵魂。我们都是有责任的人,不能任失意与痛苦肆意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我喜欢女主角思嘉,她的自信、勇敢、坚强以及她所拥有的奥哈拉家族特有的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纵使前方有千军万马,她依然会骄傲地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的强者,遇到战乱,明知塔拉农场可能已经沦陷,却还是坚持要回到家,回到曾经属于她的乐园。而归家后的一切却令她心碎,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和一无所有的农场,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挑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她夜以继日地劳作,累得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去想象:一个曾经高高在上宛若小公主般的柔弱女子霎时间就要以她柔弱的肩膀去撑起一个家庭、一个农场的一片蓝天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啊!我们不禁喟叹:人生无常,世事无常!教育家李霁野曾道:“人生的确是无常的,不过人生的可爱处也多半就在这无常之间。”也是,无论多么美丽的风景,看得久了,也会视觉疲劳,只有时时变化更新,人生才会有新的际遇,新的挑战。一轮回环,一季变幻,只要心微笑向暖,一切便会安然无恙。

我欣赏思嘉,她那颗小小的脑袋里,总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面对破败的塔拉农场,她亲自将其重新组织起来,动员所有人去种棉花,她自己更是没日没夜地干活,当牢狱中的瑞德再次拉着她的手时,那双原本细腻柔滑的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俨然变成了一双仆人的手。战争过后,北方人看上她的农场,她为了保全农场,保全她爱的人,嫁给了弗兰克,并一步步地掌管了弗兰克的木材厂,在思嘉的经营下,木材厂的生意更是蒸蒸日上。我们不得不向思嘉致敬,敬她的才智,更敬她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佩服思嘉,因为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期限之内,她依然敢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穿着黑纱接受巴特勒的邀请,与他共舞,有着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在木材厂干着男人的事业,多少人向她投来质疑与讽刺的目光,她都坦然接受了,因为她知道,唯一让他们闭嘴的方法就是经营好这个木材厂,最后,她的确成功了,她让这个木材厂的生意越做越火,对她假以不懈的人便都悄悄闭嘴了。大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一切的真理,都得经历这样三个阶段,才会为世人接受:第一阶段,觉得可笑而不加理会;第二阶段,视为邪说而强烈抗拒;第三阶段,未加思索便欣然接受。所以,一旦你接受了别人的信念,就如神经系统被下了一道紧箍咒,你的现在和未来,都会受到它的影响。一个人如果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掌握自己的信念。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在自己的想法和别人的意见之间,有一个坚定的判断。否则,我们就很可能会失去自我。

诚然,思嘉的婚姻在很多人看来是失败的。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她深爱的人,深爱她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原来我一直深爱着的只是那套衣服而已。”

她在瑞德要离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他曾经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尽管有时说得那么轻松,她明白这些,是因为她感觉到了他身上那种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品质……所有这些品质她都从艾希礼身上寻找过,但是从没找到。虽然瑞德最后离开了她,但对她而言,最可贵的是她认清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谁才是她最重要的人,这就足够了。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且思嘉是如此坚强,她在瑞德离开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打起了精神去生活,去争取她最爱的人回到自己身边。

用徐悲鸿的一句话来形容思嘉,我觉得是再贴切不过了:“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能够自拔,才不算懦弱!”强者的形象便如她般,不放弃,不后退。她是女性中的佼佼者,是光和热的天使,是温暖与希望的传播者。

坚强,是坚强者的通行证,脆弱,是脆弱者的墓志铭。也想向她一般的自信、勇敢、坚强,人生本就如花开花落般短暂,又何必重迹屏气?不妨勇敢一些,携阳光与我们同行,做新世纪的“乱世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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