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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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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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 篇1

潺潺的流水清澈见底,如一条洁白的围巾在青翠欲滴的山中缠绕着,声声鸟鸣,淳朴粗犷的山歌为流水的叮咚伴奏,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蔚蓝的天空,构成了这美丽的茶峒,孕育了朴实善良的茶峒人······

《边城》可以说是一本净化我们灵魂的书,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里我们早被城市的喧嚣所吞没,为自己繁忙的学业而奔波。虚伪,欺骗,功名利禄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主色调,此时就需要一本书来帮助我们找回人性的美丽与淳朴,找到灵魂深处那已经少的可怜的分别已久的宁静。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而如今,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迅速扩大,让《边城》中美丽的景色早已不复存在。树木被伐,围湖造田,雾霾天气,噪音不断,垃圾成堆……这一切都说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伤痕累累,而现在的人们又非常向往空气清新,宁静安适的乡村,可惜这一美好的愿望早已被工厂的滚滚浓烟所吞噬。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但当我翻开《边城》时,沈从文用笔墨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与和平。“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这一系列的描述都让我们感受到茶峒的人是美的。

读完《边城》我仿佛感到有一阵微风拂过我的脸颊,吹去我一脸的泥泞与疲惫,希望这和风继续吹拂,为更多的人带走尘世的污浊,洗刷他们的灵魂,让这世界再多一些纯真,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友爱吧!

名著读后感 篇2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它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描述了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揭露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起义的残酷镇压,揭露了他们之间各种政治、军事和外交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人民遭受的种种苦难,以及他们对反对分裂,要求统一的愿望。

这本书语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波澜曲折。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错综复杂的事件和近200个人物刻划得完整严密。在描写战争方面,构思宏伟、手法多样,仿佛是我们耳闻目睹了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描写波澜起伏、跌宕跳跃,读来惊心动魄。在人物塑造上,把人物放在现实斗争的矛盾中,通过各自的言行和周围环境,表现其思想性格。如:曹操奸诈,一举一动都似隐伏着阴谋诡计;张飞心直口快,无处不带有天真、莽撞的色彩;诸葛亮神机妙算,临事总可以得心应手,从容不迫。这本书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博大精深之才,经天纬地之气。

比如:“过五关斩六将”读来使人感到惊心动魄。

关羽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一打听到兄长刘备的下落,准备去寻找。曹操得知关于要走的消息,迟迟不肯接见关羽,关羽便写信给曹操。

一天,关羽保护着二位嫂嫂,带着二十多人冲出北门,向北方进发。曹操闻讯带着诸将前来送行,又送关羽一件战袍,关羽谢过就走了。

临近洛阳,守将孟坦抡起双刀来阻拦,打了不过三个回合,孟坦诈败,拍马逃走,引诱关羽前来追赶。另一个守将韩福在暗处,想趁关羽不注意,用暗箭射死关羽。谁知关羽马快,一下子就追上了孟坦,一刀砍于马下。关羽一行历经艰险感到了第五关——黄河渡口关隘,又杀死了守关大将秦琪。

在古城关羽见到了张飞,兄弟两人哭着诉说分手后的情况。后来刘备也赶来古城,分手多时的三兄弟终于又相见。

再如“三国归一”历史又揭开了新的一页

三国归一以后魏、蜀、吴三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魏国,掌握实权的曹爽和司马懿勾心斗角。曹爽专权,后来司马懿发动军变杀死曹爽三族。魏国政权落入司马氏手中。

不久司马昭派兵大举进攻汉中,要消灭蜀国。蜀国在公元263年被魏军攻破,刘禅当了俘虏,蜀灭亡。

公元265年,司马昭死后,司马炎就篡夺了魏国的地位建立了晋朝。孙权死后,十岁的.孙亮继位,诸葛瑾的儿子诸葛恪铺佐。孙皓很想夺取晋国的囊阳,他派将士屯兵江口,伺机进击。司马炎得到消息,派杜预为大都督,率兵伐吴。孙皓被困城中。晋军水陆并进,直攻到石头城下。吴军败退,孙皓困守城中。晋军发动进攻,人人争先,杀声震天。势不可挡,终于攻入城内。孙皓被晋军活捉,送到洛阳,见司马炎就要磕头。三国分立的局面结束了,国家进入了统一,历史又揭开了一页新的篇章。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它流传广泛,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历史上有着难以估量的影响。值得我们少年儿童利用时间去阅读。

名著读后感 篇3

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过霍金与《时间简史》这两个名字,当时只是好奇;再大些的时候,一次课本上出现了身患异症的霍金与死神一次次的搏斗故事,当时只是敬仰;时隔四五年,有一次在参考书中看到《时间简史》这个名字,意识驱动我一定要看看。趁着期末考试刚一结束,就一人匆匆忙忙感到新华书店,找了半天还询问了图书管理员才与这本书见面。

我欢乐的拿着这部精装版的《时间简史》回到了家。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时间与空间,在我看来根本是风牛马不相即是两回事,而书中将时间与空间联系在一起。

然而,从任何方向看,宇宙都是一样的。宇宙是无限的,因为他是无限的,所以画任何一条线都可以认为是中线,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是宇宙的中心,也都可以认为是宇宙的边缘。

空间和时间是一个整体,有空间的地方就有时间,有时间的地方就有空间。那么宇宙在膨胀,时间就在延续,宇宙一旦停止膨胀,时间也就停止。那就是世界末日。时间和空间只能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的夹角只能是零。因为它们在大爆炸之前交与一个奇点,所以它们不可能品行。时间和空间是一个整体意味着它们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样,必然的结论是: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那么它们有速度吗?因为空间有速度,所以时间必然存在一个速度,即空间膨胀的速度等于时间的速度。

那么时间的速度(宇宙膨胀的.速度)与光速相比呢?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我们认为是超光速。而超光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的速度等价于时间的速度,我们是无法看到光的。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或许这种更为大多数人认同。而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又有个问题,是时间速度一开始就低于光速还是后来慢慢低于光速的?

这本书中还讲到了关于时间扭曲与曲线的问题。我对黑洞很感兴趣,以前也专门看过关于黑洞的一些资料片。据我了解的,黑洞是一种物质,它的密度要比其他物质远远大的多。在初中学关于物质密度时了解到:密度最小的是宇宙空间的物质,而最大的就是黑洞了。因为黑洞的体积不足一个乒乓球大,而质量却是太阳的几万倍。它的力量足以使时间扭曲,光线无法逃脱它的魔掌。有科学家指出,广大的宇宙空间中存在上万个黑洞,而且在不停的运动中。假设在太阳附近出现一个黑洞,那么整个太阳将在3——4分钟内被撕成碎片。初看还不懂为什么要用“撕”这个动词,而在看了模拟影片后,我感触到了黑洞那种残暴的手段……

我只是一个刚刚上高一的学生,出于多次与霍金、《时间简史》的巧遇,才看了这本经典巨著。有个最大的感受就是越看到后来出现的问题越多,有越多的事情想不通,或许我学的知识还太浅薄,但我相信随着我的不断成长,我会完全看懂这部书的!

名著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不仅有趣还很刺激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是德国著名儿童文学研究者、日耳曼语言文学和文艺学教授汉斯-海诺·埃韦斯在1999年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埃米尔,他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五岁时就失去了爸爸,和女理发师蒂施拜太太——埃米尔的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来邀请埃米尔去那里度假,妈妈把攒下来的一张140马克用别针别在了埃米尔的上衣口袋里。上了火车,埃米尔碰见了一位名叫格龙德艾斯的戴硬边帽的男人男人。因为旅途遥远,埃米尔在火车上睡着了,他上衣口袋里的.140马克被偷走了,是格龙德艾斯干的。埃米尔一路跟踪着小偷,还认识了一个带喇叭的男孩——他叫古斯塔夫。埃米尔对他讲述了自己被偷的故事后,古斯塔夫很愿意帮助他,就又叫来了许多同伴,其中有教授、小礼拜二、滕茨维尔兄弟等人。他们分配了任务,小礼拜二负责守着电话,随时报告情况,尽管小礼拜二不愿意这样做,但他还是乖乖地呆在了家里。男孩们一路跟踪小偷两天,小偷第二天到银行想用换钱来掩饰证据,埃米尔阻止了他,还说出了小偷的名字叫“格龙德艾斯”小偷却谎称自己叫“米勒”。后来,埃米尔证实了钱上有别针留下的针孔。工作人员立刻报了警,警察带走了男孩们和那个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的男人来到了警察局。没想到的是:这男人真名叫“郝伯特·基斯林”,是公安局追捕了一个月的抢劫犯。埃米尔抓住了这个小偷,不仅领回了自己的钱还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金,受到了记者的采访还登上了报纸头条。

从这本书中我最佩服一个人,也许你们都已经忽略了他,因为他从头到尾只露过一两次面,文中并没有重点提到他——他就是小礼拜二。我之所以佩服小礼拜二,是因为他在电话机旁呆了两天。他知道,什么是他的任务。尽管他不乐意,但还是履行了他的职责,这很不简单,捉捕小偷的成功有一半的功劳是属于他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出去秋游。在吃饭的时候,大家选出来我当收垃圾的工作人员,我心里非常不高兴,心想:凭什么你们都去玩了,让我留下来捡垃圾?真可恶!但又转念一想:如果,让别人来捡垃圾,别人不也一样不愿意。万一又发生矛盾怎么办?不就有影响了大家的好心情,算了,我还是自己捡吧。想完,我便拿着垃圾袋,弯下腰来捡着同学们吃午餐时留下来的纸屑、果皮、包装盒、包装袋等垃圾。十分钟后,我捡完了垃圾,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十分高兴地说道:“耶!终于捡完了!”虽然因为弯着腰捡垃圾,弄得满头是汗,背还有点酸,但是看到自己捡完后干净的草坪和同学们玩耍时开心的笑脸,我也就把辛苦都跑到了脑后,心里还甜甜的呢!这就是责任,尽管你再怎么不乐意,但那也是你的任务,你要抱着为集体着想的态度完成它,那样你会感到十分快乐!

同学们,你们也要向我和小礼拜二一样,不管你喜不喜欢这项任务,只要是你要做的,你就应该去把它做好!你们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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