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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篇1
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和21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等相关的文件精神,我局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征收管理
在坚持依法治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按月分析,及时了解和把握企业所得税收入进度,抓住征管的重点和增长的潜力,强化征管措施,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认真做好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的定额核定工作,防止一刀切地降低定额,对以往核定定额不足、行业发展较好、价格上升较快、利润增长较多的企业,不仅不能降低定额,还有适当提高定额。
二、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所得税调控职能作用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抓好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国际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严格履行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对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清理越权制度的减免税政策,坚决制止违规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坚决防止乱开减免税口子。
三、分类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抓大、控中、核小”的基本思路,继续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监控的工作,密切关注其收入变化,及时分析变化和波动的原因。同时对中等规模的企业加强纳税辅导,促使企业履行所得税
预缴义务。将企业分为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两大分类。查账征收再分为重点企业、风险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对房地产企业采取五个核实:核实开发面积,核实销售单价,核实销售收入,核实决算资料,核实关联业务。
四、优化服务
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真心实意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税法、财经知识等业务学习,准确、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创新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五、核实税基,管住税源
加强税源管理,掌握纳税户的基本信息,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严格规范收入项目管理,按要求对分年度确定的收入要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实施跟踪管理。并及时通过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审核企业申报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标准进行成本费用扣除,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减免税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实现台账管理,合理确定每一年度的扣除额。准确区分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成本费用的界限,认真抓好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按比例分摊的规定。严格按照财产损失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财产损失的核实和审批管理。
六、完善汇缴,从严审核
集中抓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纳税审核,对预先确定22个预警指标和评分标准综合分析选出28户申报异常户进行仔细、认真、全面地审核,并做好纳税审核方法、工作经验的总结。整理汇算清缴系统数据,分门别类,核实属于备案类企业的情况。对于有备案类减免数据的企业,核实他们是否备案,是否符合条件,备案类减免税的数据是否正确。下决心解决汇算清缴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在做好重点异常户审核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创新审核分析方法,不断总结提高。
七、信息化建设,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方面预警信息的排查和落实反馈工作,通过组合运用涉税通中的多种审核分析方法和分析模板,充分利用各种数据源形成的综合数据,加强对企业的审核分析,有效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效能。要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加强数据录入管理,强化基础数据检测和修正,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为准确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对各类纳税人和涉税问题的全面覆盖,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持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所得税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所得税管理能力。
要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案例讲评、以考促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带头作用。要特别注重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培训,根据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分层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和选拔,把精通财务会计和反避税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中来。保持所得税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对这些人员统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领域的业务优势。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系统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高人才支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篇2
20XX年在县局县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铜地税函[20XX]84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开展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成立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筹划,制定了《征管分局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本次共检查106户,在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申报,建筑安装企业申报和规范发票管理等税收征管上实现了新突破,在组织收入、筑牢征管基础和落实税收政策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筹划
为切实加强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局长王红光为组长,副分局长张苏铜为副组长,管理股、纳税服务股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认真准备,周密部署,确保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专项检查要求各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纳税人基础资料、纳税申报等信息,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手段确定检查内容,依法查处偷、逃税收违法行为。
二、联系实际,做好步骤安排
一是准备部署阶段。分局按照要求,研究布置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报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资料。二是检查实施阶段。通过阳光检查等形式,布置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自查情况,分析梳理,确定检查重点,创新检查方法,有效实施检查。三是总结整改阶段。分局及时总结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加强检查成果利用,对纳税人和征管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议。
三、深入一线,强化检查宣传
分局为切实做好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分局分成四个组按各自管理的'行业下户积极做好宣传和摸底工作,管理一组重点放在房地产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等方面,管理二组重点放在建筑安装企业申报纳税方面,管理三组重点放在制造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方面,管理四组重点放在金融保险、水、电、所、邮政电信、典当企业申报纳税方面。分局人员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向外宣传税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分局利用QQ群、12366短信和上门宣传等方式,不断强化专机检查宣传效果。
四、创新方法,科学实施检查。
分局结合新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对所有检查对象进行初评,根据风险等级,继续推行税收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完善税收自查的相关工作制度,对被查纳税人集中开展查前辅导、查前约谈等,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检查小组深入开展阳光检查,对检查对象开展灵活的上门查前辅导,通过税收约谈,解决涉税疑点,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检查经验,举一反三指导同行业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
五、以查促管,标本兼治。
分局本着依法治税、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同时,及时总结发案规律、特点和新的动向、趋势,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促进规范征管,帮助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纳税人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篇3
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07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09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即2009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1000+2000+3000),发生计税成本42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600万元(150+200+250),应纳税所得额=6000-4200-600=12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200×25%=300(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2.5+25=37.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37.5=262.5(万元)。
实际上,该财务人员并没有领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的具体含义。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工,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50=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15%-200=100(万元)。
第三,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B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实际毛利率=(6000-4200)÷6000×100%=30%,2007年、2008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额分别为100万元[1000×(30%-20%)]和300万元[2000×(30%-15%)],毛利差额400万元(100+300)应当计入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确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0-[4200-3000×(1-30%)]-250+400=1050(万元),应纳所得税=1050×25%=262.5(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与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结果虽然一致,但两种计算过程体现的计税思路和理念是完全不同的。企业财务人员的计算思路是,未完工年度预缴,完工年度结算,多退少补。正确的计算思路是将预计毛利额与实际毛利额的差异调整,纳入完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篇4
摘要: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战略性影响的财务策划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主要对当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以及通过企业筹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财务运用
对企业进行的一切税收筹划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税收和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筹划依据清晰准确、筹划程序完备。应当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稽核与检查,及税务机关委托的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的纳税检查。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
1.节税成本最大化
以纳税成本最小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基础,认为所有的企业筹划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纳税成本展开,企业进行税务策划的动机与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税,即取得纳税成本最小化。节税筹划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以及收益分配的巧妙安排来取得。
2.企业收益最大化
以通过税务筹划取得企业最大收益为目的,将取得企业最大化收益作为衡量筹划效果的最终指标,并且将收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该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现实存在的各种因素影响,而且由于收益目标比较具体、明确、容易计量,有利于企业权衡利弊,规划预计,从而选择最佳财务方案。
3.纳税成本最优化
通过纳税人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最优化,这也就是纳税成本最优化。企业的各种税务筹划活动与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都是围绕财务结构最优进行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也是纳税成本最优化的实质,也是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目标。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站在理论的角度上讲,应该选择税收的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税种。但是与此同时,作为微观经济组织的企业,在生产活动进行时,不仅要对本身的经济利益进行考虑,还要再生产经营行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与自身尽可能保持一致,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一些产业领域要进行自觉的排除,以此来对市场的风险进行减少,增加获利能力。
(2)避开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是纳税人不属于某税种,则不需要对该项税收进行缴纳,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考虑能不能避开某税种纳税人,这样就会达到节税的目的。
(3)从计税依据和税率着手筹划。影响应纳税的两个因素,就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4)选择最好的资本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所需要的资金进行获取的一种行为,就是筹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就是筹资。资金是通过筹资方式的不同来决定的,产生的税后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异。
(5)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是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2.企业财务成本费用核算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充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从成本费用核算的角度,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条件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分摊到各期成本费用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这一规定为企业进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减轻所得税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4)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进行管理工作外,其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其他营业活动,因此,投资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弥补其发生的大量管理费用,其经营状况为亏损。而其子公司由于不承担上述管理费用,利润很高,相应的所得税税负很重。
(5)恰当运用关联企业关系。企业为了融资上的便利,常常会在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借贷款业务。但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结语
税务筹划是基于企业自身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其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与企业一般财务活动相比,税务筹划有其独特的视角,即从税收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的精细安排,达到充分行使纳税人权利、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