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欢迎阅读涉农收费自查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篇1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四德

副组长:陶社军

成员:宋新全赵霞尚羊群尚占元田梅花

二、在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三、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依照农村学校代收费标准收费,并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制作成“收费公示栏”,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

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没有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对于收取的代收费,学校及时开据了省财政厅制发的中小学专用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按时上交了财政专户。

四、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六、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假账、小金库。

七、对于代收书本费和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纳入财政账户,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篇2

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区农牧局、监察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20xx]192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9月10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财政、经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组。结合我乡实际,通过在乡、村、社三级大会上学习文件精神,分别赴乡属盈科水利水管所长安水管站、甘州区电力局长安供电所、甘州区教育局长安中心学校、乡属长安中学、7所小学、甘州区广电网络公司长安营业部、长安畜牧兽医站、长安计生站等14个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填写涉农收费摸底表登记表。并分别在13个村通过走访村干部、社长、农户,核查分摊表册、入户恳谈、查看收费票据等形式了解20xx及20xx年涉农收费实际情况。现将我乡涉农收费摸底调查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城郊,辖13个行政村,98个合作社,5663户,人口20017人,耕地面积29571亩,20xx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020元。

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情况

1、供电收费。

乡电管站分别开展的收费项目有照明电费、动力电费、供电线路维修费用共计三大项,7小类。长安供电所20xx年在照明电费、工商业动力电费、农业生产电费(饲料加工、电磨、铡草机等)、农业灌溉电费(人畜饮水、井灌农田)、非居民电费(乡政府)、动力户入户费(新架设动力电农户及村社),都严格执行省物价委、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20xx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阶梯电价。20xx年共收取照明电费1560000元;动力电费2000105元;全乡87眼机井农业灌溉电费2500000元;动力电用户入户费10500元。

2、水利收费。

河灌水费执行市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按照0、1元/立方收取,基本水费执行区政府文件规定按照4元/亩收取,水利资源费执行区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按照6元/亩收取。20xx年

河灌耕地面积13546亩,共收取基本水费27092元;井灌耕地面积15025亩,共收取基本水费60100元。

3、学杂费。

中心学校执行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标准,长安中学按照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8元,各小学生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5元。

4、畜牧费用。

畜牧站日常的牲畜就医诊治,兽医医药费、冻精配种费用都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标准采取有偿服务,并按实际收取费用。

5、收视费。

广播站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每户每年收取收视费120元。20xx年度共计收视费226800元。

6、社会扶养费。

计生办公室按照省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分别收取计划外一胎、二胎、三胎的社会扶养费。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

20xx年,我乡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相关的7个村,严格按“一事一议”程序操作。20xx涉及道路建设的`村有2个,文化广场建设的村有4个,人饮工程建设的村有1个。其中八一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总额10.2万元。河满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9.2万元。二闸村人饮工程建设,筹资7.3万元。万家墩村小区硬化绿化,筹资9.5万元。上四闸村文化广场建设,筹资5.4万元。上头闸文化广场建设,筹资4.6万元。以上道路项目建设、人饮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群众自筹资金收取。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社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分摊筹资筹劳数额,无强迫农民以资代劳、也无超村筹资筹劳现象发生。乡上对硬化道路公开招标,进一步增加了公益事业建设的民主公开。执行了村民“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和“五议两公开”的有机结合把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落到了实处。

四、乡村报刊订阅情况

20xx年度村级订阅党报党刊费用25686元,乡镇订阅党报党刊费用39428元。

五、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中,水利、电力、畜牧、广电、计生、教育等各涉农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2、少数村社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减负方面部分群众有怨气和不满情绪。今后要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减负政策培训,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减负政策,强化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

3、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收费过程中要向村委会出示有关涉农收费文件,让村社以及群众明白交费。

4、乡党委政府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属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乡属涉农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或违规收费等现象。

5、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乡镇一级,以便更好地落实减负减负政策。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关于《曲沃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伍胜

副组长:刘俊丽

组员:靳素琴、刘高芳、张淑芳

二、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特殊家庭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特殊儿童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教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学校领导小组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特殊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经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特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学校账务收支透明,收费标准张贴公示。

四、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要求,统一按时向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及贫困生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不允许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任何项目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省、州、县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意义。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根据《滕州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滕减负组字〔20xx〕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认真学习了上级的通知精神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校专门成立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相关精神,布署了自查自纠工作。

二、涉农自查情况。

我校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没有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的问题。学校没有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没有违背自愿原则强行向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校服等,不存在向学生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如商业保险费、午休管理费、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学杂费等问题。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