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自查报告

欢迎阅读物价自查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价自查报告 篇1

自接到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二乙以下下调20%的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各医技、临床科室不得划价,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监督领导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

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加价率加价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药品采购完全在有相应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并由投资人亲自参与采购,控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完全杜绝了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收费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后,于规定的加价率范围内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6.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

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的收费级别计费,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物价自查报告 篇2

一、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价格监测点建设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我局注重价格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省市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结合我县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特点,合理确定不同品种的价格监测点,加强与监测点的沟通联系,指定专人定期对监测点数据上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监测点进行动态调整,分管领导带队每半年对监测点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监测数据上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发现的因人员流动、经营品种改变、工作抵触情绪严重等造成监测数据上报不及时,难以继续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点及时调整更换,确保了价格监测工作质量。今年,我县共建立价格监测点21个,监测点数据统计上报人员23人。

(二)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执行**省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省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和省市临时通知开展的各项价格监测工作。目前,我县共承担《粮食种子销售价格监测表》、《生猪鸡蛋出厂(收购)价格监测表》、《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等9类监测报表,75个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除按时进行监测报告系统网上直报外,还按市局要求于每周每月指定日期向市局上报相关报表的电子版,为市局统计上报全市数据和省市价格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信息发布、重要价格问题调研工作情况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尤其是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提高这些商品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工作,撰写价格动态分析报告,利用县政务网站每月定期对外发布我县市场价格动态,以此指导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引导群众合理价格预期。有针对引的开展重要价格问题调研,近年来,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特点,重点开展了“菜篮子”、生猪、玉米、马玲薯、中药材市场价格调研,认真深入分析相关商品价格涨跌原因、走势,提出了一些价格监管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服务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今年开始,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价格周监测工作,每周对板蓝根、黄芪、甘草等11个品种的中药材价格进行监测,并联系成都荷花池药材市场和荷花池国际商贸城价格指数办,利用他们的价格指数网络平台,每周发布我县中药材价格,为我县中药材外销工作提供服务。

(四)价格预警应急监测及价格调查巡视工作

建立价格监测巡视制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指定专人,经常性深入市场,节假日期间开展市场巡查,强化市场调查,以便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修定完善了《**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应急工作预案》;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了重大情况、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提高了价格预警应急能力。

二、价格监测重量管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价格监测质量,我局制定了价格监测人员工作制度、监测点工作制度、监测人员ab岗工作制度、监测工作考核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将价格监测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并利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示;加强与监测点的联系,建立了与重要企业、超市的联系点制度,确保了有序、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三、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发放情况

我县价格监测任务重,监测点多,但监测经费一直缺乏。一直以来,省市未曾安排下达专项价格监测经费给我县,县级财政困难,也未曾拨付专门的价格监测经费,因此,我局无任务价格监测经费来源,也从未下发监测点补助经费,各监测点都是无偿提供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1.全省价格监测报告系统分配的部分监测任务已不符合我县实际。比如,《油料收购价格监测表》中的胡麻籽,由于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我县种植面积已经很小,仅有的一点也是仅供农户自家榨油食用,基本上无存货出售流入市场,也几乎无商贩收购,所以市场基本处于无货无价状态,价格采集难度大;再如,《涉农收费和建材价格监测表》中的'机制瓦,近年来农民建房基本都采用现浇或彩钢屋顶,机制瓦基本已退出市场,有的也是拆下的旧瓦,新瓦价格采集难度大。

2.部分监测点人员业务水平低、工作积极性差。大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已放开,价格相对灵活,而经营者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往往都是只有较低文化水平的从业人员,所以上报数据存在不准确、随意性问题。另外,由于经费缺乏,监测点人员得不到任何劳动报筹,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长期固定的监测点和监测人员难以维持。

五、几点建议

一是适时调整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品种;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人员培训,尤其是通过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价格动态分析预测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三是安排县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解决价格监测经费缺乏问题,为监测点下发一定的工作报筹,提高监测点人员工作积极性。

物价自查报告 篇3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的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确保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县级气象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全面梳理

1、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xx省气象管理条例》、《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xx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资料共享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行业管理规定》、《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专业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2、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面梳理市级气象行政权力

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对涉及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厘清县级气象行政权力32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权力6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权力事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2项。

经自查清理后,拟保留:行政权力21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权力3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2项。

二、提出调整规范意见

关于2项行政审批事项

1、保留2项

保留“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

2、取消2项

取消“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和“迁移台站初审”。

关于15项行政处罚事项

1、保留11项

保留: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处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处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大气环境评价时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审查的气象资料的处罚;违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处罚;违规使用气象资料的处罚;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通过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的处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处罚;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未按规定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或违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处罚;违规开展涉外气象探测活动或违规提供、获得、使用和管理涉外气象资料的处罚。

2、9项整合成4项

将“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处罚”、“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 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违规发布和使用气象信息的处罚” 。

将“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检测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处罚”、“从事防雷减灾活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检测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从事防雷减灾活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将“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施放活动许可的处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处罚”、“违规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的处罚” 3项行政处罚整合为“违反施放气球管理的处罚”。

将“危害气象设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危害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且逾期不按规定纠正的处罚”。

保留1项行政规划

保留“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关于3项其他权力事项

1、保留1项

保留:“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审查”;

2、5项整合成2项

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督检查”、“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施放气球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监督检查整合为“气象监管监督检查”。

将“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同意”和“传播媒体发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新闻报道同意”2项其他权利整合为“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传播媒体发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新闻报道同意”。

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情况建议

1、“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涉及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议由县气象局牵头,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

2、“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涉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实施。

物价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我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监测,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价格认证工作获得全省先进,监测工作获得全市先进单位荣誉,为促进我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目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规范医疗行业收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惠民行动政策,加强对惠民政策涉及的439种药品价格的监测及监管,确保社区居民得到实惠。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药品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指导群众消费。三是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工作,区内9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区级医院、13个民办医院均认真执行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对5个驻区医院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了清理规范,防止了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二)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物业管理、停车场、零售商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312.25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万元,罚款10.5万元;累计经济制裁总金额351.05余万元。一是根据省、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成品油价格无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规收费的医院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二是组织了“元旦”、“春节”、“5.1”“10.1”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通信、餐饮娱乐、家电零售、零售药店、美容美发、商品房销售等行业的服务和商品价格,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防止了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我区节日市场价格规范有序。三是组织人员对区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房地产企业28家,非机动车停放点56个,机动车停车场36个。限期责令整改9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罚违法单位4家,罚款4.9万余元,责令退还消费者16.2万元。

(三)转变价格管理理念,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我局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把价格诚信工作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活力。一是主动与专业市场加强联系,督导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所创建的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已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已成为全省一流的“明码标价示范市场”。二是定期对全区价格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56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社区收费公示制度,将价格监督监测网络建成了老百姓身边的全天候、全覆盖价格放心网。三是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我局将《武侯区价格公共服务手册》(20xx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印1.2万册,将涉民价格法规及收费标准送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收费的发生。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60件(其中市长信箱或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举报投诉15件,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件举报投诉10件,局长信箱交办举报投诉11件,12358电话举报投诉20件),所有举报投诉件均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投诉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65件,对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在处理政府交办的协助处理罗马假日广场、@世界和规范旅游市场收费行为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化解纠纷和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把好法律关,杜绝错案。一是继续开展整顿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认真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价格秩序;二是做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重点做好罗马假日广场、电脑城、武侯祠大街、望江公园等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边检查、边宣传,向商家散发《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范商场明码标价200余家,行政处罚26户,罚没13000元。三是查处医疗乱收费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有数据信息支撑的政策建议。一是确定成都市韵华农贸市场等12家单位为武侯区物价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药品、市场主副食品、日用工业品、房产价格等监测报告8大类460份,监测分析报告8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

(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做好落实成都市物价局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政策,协调簇桥、金花、机投片区趸售自来水价格,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成涉及全区11个收费单位33个大项623小项的涉企收费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完成我区9个部门12大类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和5个单位5大类涉农价格的审核、公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监管,审核40个学校,30余个单位财政监管票据10000余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3家单位整改规范了收费行为。

(九)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按市价调办要求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免费配送一盒学生饮用奶和一个鸡蛋政策。在市场改造方面为我区两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无偿补助40万元,改善了群众购物环境、促进了农贸市场价格稳定。配合审计部门圆满完成—xx年度我区价调基金项目使用审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完成全区公办49所中小学20xx年春季、秋季银行代收学杂费政策及标准的审核工作,涉及学生66814名;同时抓好了“免收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全部课本费、作业本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监管,办理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92件、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205件。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收费成本监审,为合理确定其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实行垄断公用行业成本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完成民办学历学校成本监审4家,幼儿园教育成本监审3家。此外,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热点工作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针对幼儿园入学难和医院护工费纠纷问题,主动深入调研,完成的《关于医院护工费问题的调查》和《幼儿园成本调查》两篇报告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一)继续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做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委托各类价格鉴定案件796件,鉴定价值1173余万元,无复核裁定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一是积极开展火灾直接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价发【20xx】8号)文件精神,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今年已完成失实价值鉴定4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得到了消防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二是认真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局已被省物价局确定为试点单位,我局进行了充分的组织,落实了人员、机构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作好了前期准备。

二、特色目标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服好务。今年,我局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已授予武侯区“女鞋之都”、伊藤洋华堂等五家明码标价示范商场,授予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蜀信物业公司等4家单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打造了“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成为“明码标价示范市场”,已走在省、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销售商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调动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许。

2、价格公共服务进院落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在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110个居民院落公示涉民收费项目标准,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规范院落收费行为。二是在电脑城、伊藤、人人乐等商场及旅游景点设置12358举报电话警示牌25个,畅通投诉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