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清欠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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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清欠进展报告 篇1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工程办,由工程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别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工程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开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催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根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催促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效劳行开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催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清收清欠进展报告 篇2

“5.12”地震造成全市12万余户农房严重损坏,为了加快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财政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农房重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帮助农户解决重建资金短缺问题。担保贷款发放3年多来,在承贷金融机构的催收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当地镇乡政府的配合下,大多数贷款农户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约偿还了贷款,但仍有近2万农户由于种种原因出现贷款逾期现象。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交存担保保证金30900万元,其中:交存市信用联社担保保证金26000万元(包括困难农户扶持基金12000万元);交存农行担保保证金4000万元;交存邮政储蓄银行保证金900万元。

全市累计农房重建贷款户数65951户,累计担保贷款额137813万元。其中:市信用联社贷款户数52865户,担保贷款额108850万元;农行贷款户数10441户,担保贷款额24027万元;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户数2645户,担保贷款额4936万元。

二、还贷欠贷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全市农房重建贷款还贷欠贷情况如下:

(一)全市农房重建贷款累计偿还户数45086户,累计偿还担保贷款额103048万元。其中:市信用联社偿还贷款户数36395户,偿还担保贷款额81650万元;农行偿还贷款户数7244户,偿还担保贷款额17729万元;邮政储蓄银行偿还贷款户数1447户,偿还担保贷款额3669万元。

(二)全市农房重建贷款累计欠贷户数20865户,累计欠贷额34765万元。其中未到期贷款户数1614户,未到期担保贷款额2354万元,包括市信用联社未到期贷款户数277户,未到期担保贷款额591万元;农行未到期贷款户数384户,未到期担保贷款额763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未到期贷款户数953户,未到期担保贷款额1000万元。

(三)逾期贷款户数19251户,逾期担保贷款额32410万元,包括市信用联社逾期贷款户数16193户,逾期担保贷款额26609万元;农行逾期贷款户数2813户,逾期担保贷款额5535万元;邮政储蓄银行逾期贷款户数245户,逾期担保贷款额266万元。

三、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

导致灾后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出现逾期,不良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农户诚信意识淡薄,存在侥幸观望心理,还款意愿低。二是少数农户由于自身原因收入来源有限,经济相对困难,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三是信用担保贷款的约束措施少,仅仅依靠农户自觉诚信和承贷金融机构催收,清收贷款的效果不够明显。四是承贷金融机构还有待增加人员、加强组织,实行常态化入户催收。五是镇乡配合承贷金融机构催收贷款的力度不强,整体催收机制还不完善。

四、几点建议

(一)各承贷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催收力度,下村入户,常态化开展贷款催收宣传,各有关镇乡、市金融生态办、财政局、民政局、担保公司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镇(乡)、村、组张贴宣传标语,营造催收氛围,提高农户还款意识。

(二)由市政府牵头,市金融生态办、财政局、民政局、各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和有关镇乡参加,组成农房贷款清欠催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农房贷款催收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逾期贷款催收措施。

1.对具备还贷能力无故拖欠的农户,可启动司法程序催收借款,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2.对还贷确有困难的农户,经催收领导小组认定,并在镇(乡)、村两级公示后,由市政府在困难农户农房重建贷款补偿基金中安排给予一定补助,帮助困难农户偿还部分借款。

(三)建议将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工作纳入对镇乡的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可按照逾期贷款回收金额的1%给予镇乡奖励。

(四)建议市政府对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工作完成好的金融机构,按照逾期贷款回收金额的1%给予奖励,并考虑在财政资金存款上给予适度倾斜。

(五)建议市政府建立困难农户农房重建贷款补偿基金,补偿基金可按照“财政安排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方式解决。

清收清欠进展报告 篇3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3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根本情况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2023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3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3年剩余欠款情况。2023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23.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工程审计决算情况来看,工程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23年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屡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局部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工程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方案,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归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工程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工程,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局部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工程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局部工程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应,“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工程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工程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工程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2023年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该工程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那么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工程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工程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开展的重要表达,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工程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工程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工程,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工程,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工程,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当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工程,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工程,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工程。

清收清欠进展报告 篇4

一、高度重视,真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灵导是具体责任人。任真组织研究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察,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真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订。要求各县根剧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讯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察

根剧《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任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察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砖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察。各县区对本区域全部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琢一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任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任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订,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也许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腹、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柿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真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工作,真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嫦亊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利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察工作的落实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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