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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篇1
县林业局根据县统计局木县统〔20xx〕54号《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的统计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验,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业局一直都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按时参加县统计局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对统计知识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
二、县林业局根据《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规定,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统计工作进行自查。经自查,20xx-20xx年每季度都能按时向统计局上报统计报表,20xx年底财政决算报表数与林业局账面数及给统计局上报的统计报表数相符(20xx年本单位全体职工34人,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数为115.63万元)。从20xx年1月开始,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安装了统计报表软件,在每月20日-22日通过网络及时上报统计月报表(20xx年1-7月本单位全体职工为35人,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数为66.8万元)。通过报表数据,真实反映了本单位职工的收入情况,不存在漏报瞒报现象,也不存在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行为。
通过自查和与其他单位统计工作相比较,感到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个别时候存在让统计局工作人员催报数据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全力配合县统计局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县纪委工作部署,对我镇这些年来特别是本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反思,现报告如下:
一、林业站现状
耽子林业站目前现状是"三无一少",即无权、无钱、无执法职能。无权表现为:林业工作由镇、村及群众自己决策,林业站只处于协助配合、服务管理,也没有向群众、集体收取任务费用的权力。无钱表现为全年工作无经费,县下拨林业经费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林业站只是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服务于林业工作,一切费用由镇政府负担。无执法职能表现为所有的.林业案件由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执行,林业站只是在发现后或接到举报后有现场制止和上报的权力。一少是林业站只有一人,全年所有工作只能是单打独斗,其工作量不言而喻。综上所述,林业站在乡镇是最"无权力"的职能单位,没有吃拿卡要和的权利,更没有滋生腐化堕落的土壤。
二、自查自纠
作为一名38年党龄的老党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到位,即始终与党员的方针、政策、县、镇工作部署保持一致。二是工作到位,35年来始终把本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林业站站长,办公室主任、镇诗词楹联分会会长),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都能保证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林业工作仅被评为模范个人就达十几次,诗联分会工作在全县独树一帜,办公室工作虽然复杂具体,但从未失误。三是纪律作风到位,多年来始终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工作日在岗,外出请假。四是服务到位。在林业工作上,因职能权力的约束,只能靠服务群众、服务领导、服务政府决策,为完成上级任务,只能在村干部、群众中讲政策,说好话,来不得半点漠视与生硬,一句话:"公事私办"。
多年来,成绩不大,但自感心中无愧。但深究问题,自感在创新工作和工作力度上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思想上缺乏主动性、前瞻性、不求上进、不求最好、满足自我。工作上,只按上级部署、领导安排办事,缺乏创新思想和创新行为,满足现状。 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力克平庸,常树争优。工作上想在前、干在前,注意给领导当好参谋、当好助手,真正做到思想上要紧跟形势,工作上要创先争优。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篇3
市人大会决定对林业局开展工作评议,是市人大重视、关心、支持林业工作的一种体现,更是让社会了解林业、理解林业、支持林业的一次大好机遇。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人大评议,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等措施,评议工作正有序进行,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两年来的林业工作情况
过去两年,是林业系统克难攻坚、奋发有为的二年,是林业发展开拓创新、重点突破的二年,是林业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二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林业”的工作思路,努力克服雨雪冰冻灾害的不利影响,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团结协作,狠抓落实,林业改革加快推进,生态建设继续加强,产业发展取得新成绩,生态文化建设出现了好势头,现代林业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我市先后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竹木强县、浙江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市、浙江省林改示范区等称号。市林业局还荣获全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科技兴林组织奖、杭州市林业工作责任状考核一等奖等荣誉。
(一)坚持依法治林,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林区秩序继续保持稳定。
过去两年,我们围绕打造“平安和谐林区”目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林业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一是林业行政执法得到加强。两年来,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强化。新建了市森警大楼暨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新设置了法制科和种苗站。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林业执法,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00多起、侦破刑事案件10多起;通过开展“禁种铲毒”、“绿剑一号”、“绿盾二号”等不同形式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林业建设成果。市森警大队被公安部授予一级派出所称号,市木检总站被列为全国一级木检站。
二是林业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坚持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五大建设,林业行政行为正朝着制度化和法制化方向稳步推进。完成了“三轮审改”回头看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将153项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执法主体明确到各执法单位和科室,并签订了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书。两年来,共审批采伐木材蓄积30万立方米、毛竹370万支;办理征占用林地213起,面积346.7公顷。
三是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形成。通过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公开执法流程、清理并公布执法依据、考评执法效果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程序等内容,实行了统一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了有关报告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
四是林业普法宣传成效明显。紧紧抓住村规模调整和“植树节”、“爱鸟周”、森林消防关键期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00多辆次,张贴标语20xx多条,散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举办培训班60余期。通过广泛宣传,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
(二)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创建,生态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按照建设生态型、惠民型、节约型森林城市的要求,以“增绿量、上水平、抓管理、出精品”为着力点,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效果卓著。20xx年5月,我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城市。森林城市的成功创建,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区位条件、林分质量、保护级别的不同,对生态公益林进行了初步分类,补偿标准由每亩12元提高到15元。目前,在建生态公益林119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总价值212.4亿元;每年发放公益林补助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涉及3.5万户农户。
二是城乡绿化一体化步伐加快。通过“封育、新造、补植、改造”等综合措施,推进杭徽高速景观林带建设,共完成杭徽高速景观林带建设8533亩。全市298个村中,拥有全国绿色小康村、省级绿化示范村、杭州市园林绿化村等荣誉称号的达58个。
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展顺利。完成山核桃生态化经营2.5万亩、退化竹林改造2.4万亩,成功申报了昌化、太湖源两个省级森林公园。目前,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总面积已达到27.7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8%,位居全省前列。林业生态系统强大的服务功能为全面建设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兴林富民,全力拓展林农增收渠道,林业产业保持快速发展。
把产业谋发展、农民得实惠作为林业建设的主要目的,不断调优林业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产品潜在市场,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0.19亿元。我市兴林富民示范村林农的人均收入达到9730元,其中林业收入5767元,占人均收入的59.3%。
一是抓示范园区建设。围绕高效竹林、山核桃、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全市新增高效生态林业示范园区(基地)183个、面积7.3万亩,有效提高了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二是抓新兴产业培育。编制实施了6亿元香榧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和引导农户转变增收渠道,全市新种香榧26万株,新发展杨桐、柃木设施栽培1350亩,新培育野生动物驯养繁繁殖企业10多家。
三是抓行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竹产业协会和山核桃产业协会信息服务作用,网上动态发布山核桃、竹笋价格行情信息。全市创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2家、各级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1家;新增国家驰名商标1个、省级名牌产品6个。
四是抓产品市场开拓。注册了“天目笋干”、“临安山核桃”2个证明商标,组织企业参加了无锡、北京竹笋推介会、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和浙江笋竹产品东北行等推介活动,进一步打响临安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四)坚持文化引领,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平台,森林文化体系不断丰富。
着眼于文化内涵挖掘和生态知识普及,借助森博会和国际示范林网络等有效载体,不断深化森林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自然和谐的森林文化。
一是打响生态文化新品牌。充分发挥我市森林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举办了首届中国杭州竹笋节、杭州竹笋产业高端论坛、20xx中国(临安)山核桃文化节等多项文化节庆活动,有效搭建起生态文化交流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是传承生态道德新理念。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了2个省级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20余次,参加生态教育10万人次,提高了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
三是倡导绿色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了“关注森林”和“省树省花”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林木绿地、古树名木的认建认养活动,全市已建义务植树基地32个,累计营造纪念林1万余亩,形成了植树护绿、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活力得到激发。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省级林改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有力促进了森林从资源管理向资产经营的转变。20xx年7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以“浙江白沙靠山吃山,25年走出现代林业新思路”为题报道了白沙村林权改革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一是配套改革制度得到健全。成立了临安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临安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与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临安市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临安市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和《临安市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等制度。
二是山林经营现状基本摸清。开展了10万亩国有林地的地籍管理调查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市山林经营现状基础调查工作。据统计,全市集体林地的经营现状为:由村统一经营管理的占40%、到户经营的承包山和自留山占50%、其他方式流转和农户自行开发经营的占10%。
三是林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组建林权管理中心,编制林改试点方案,在全市确定了板桥、乐平、岛石等3个乡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均股均利和林权信息化管理等林改试点工作。目前,林改试点工作正有序展开。林业“两金”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暂缓征收林业“两金”政策得到全面执行,每年减收500余万元,实现了山区林农“零税赋”。
(六)坚持科技兴林,不断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林业科技实力不断增强。
始终把科技兴林作为林业工作的主旋律来抓,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推广,努力推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林业科创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市校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高校和企业为主体的科技人才作用,合作创建林业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立了山核桃省级科创中心、竹产业省级科创中心等科创平台,申报实施各类林业科研推广项目32项,在生态公益林保育、山核桃园艺化栽培、雷竹退化林地改造、城市森林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
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和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了科技创新和人才激励机制。全面推行责任林技员制度,形成以首席专家、林技指导员、责任林技员为核心的新型林技推广体系。组织开展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为主题的林业科技下乡活动,落实科技人员的帮扶责任。累计举办各类林业技术培训班180余期,受训农民2万人次以上。
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可食林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加强林产品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修订完成了《雷竹笋》系列标准,颁布实施了《山核桃产品等级要求》。积极实施农产品绿色行动,推动竹笋、山核桃无公害标准化栽培的建设。到目前,全市共申报竹笋、山核桃无公害农产品32个,有64万亩森林食品基地和无公害食品基地通过省(市)认证,认证的林产品数量和基地面积均为全省第一。
(七)坚持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人大监督助推林业发展。
过去两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兴林与富民、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自觉服务工业平台建设。为缓解我市建设用地紧张矛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在全省率先组织编制了全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全市共规划10个重点开发区块,面积达36.4平方公里,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低丘缓坡林地的需求。推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现场办公、跟踪报批等服务举措,做好重点工程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林地使用指标,20xx年争取到林地使用指标319公顷,位居全省第二位。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篇4
一、领导重视,贯彻落实新条例
我局办公室工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始终将公文处理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对办公室制作的文件进行查阅,查找并解决公文处理中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七月,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关于公文处理新条例的学习培训会,也参与了全省、全市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学习,及时向全局各股室传达公布了公文处理的新规定。同时,我局领导要求全局公文处理做到零失误、高质量的标准。八月以来,我局公文处理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和新国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
我局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发文文稿由办公室附发文处理笺,规范性文件和内容涉及造林、林政、森林公安、森防、政工等股室信息内容的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再由各分管领导复核后,呈送局长签发。我局明确公文签发人,全局所有以林业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包括局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都必须由局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发出。联合发文须完成所有单位领导签字后制发文件。公文由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登记文号、审核公文格式后制作并用印,再交承办股室分发。20xx年全年我局共起草审核各类文件150余份,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层层把关,认真搞好公文审核,办公室严把公文发文关。
一是发文校核,从全局工作需要出发,坚持从严把关,做到每份文件的严格校核,克服“文山”现象的发生;
二是格式校核,通过办公室严格校核,使文件格式方面能够遵循正确的行文规定,准确恰当的选择文种,使用完整的文件格式,严防漏项、错项或多项现象的`发生;
三是内容校核,在公文审核时,依据全区林业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自身工作要求,进行认真核对,严防出现原则性失误和专业性知识错误;
四是文字校核,在保持公文原意的前提下,进行文字核对与处理,使公文的观点明确、思路清晰、结构严谨、语言简练。
四、及时办理收文,严格公文管理
办公室及时接收办理区委、区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文件和各类批办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坚持每天在区政府文件收发室和党政网上收接文件,坚持快捷、高效、保密、优质的原则,认真办理上级来文来电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各单位、部门和领导反馈办理意见,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局收发的各项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严格按照年度、部门分类归档并移交档案室,确保公文管理不出差错。认真做好公文保密工作,按规定及时清退和销毁有关公文。认真做好公文的档案管理工作,每年公文均按时存档,按时移交。
五、重视学习,增强文秘人员素质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办公室文秘素质,组织办公室人员按时、认真参加省厅、市上、区上组织的各种文秘培训会。密切保持与区直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的交流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今年7月、10月先后到、省厅参加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条例的培训学习会,使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效提高了办公室文秘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工作中的不足
林业局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在区委办、区府办和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
一是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文审核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是公文归档分类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总结,努力改进,积极借鉴,严格要求,不断完善,当好全局工作的辅助手,努力把公文处理工作推上新台阶,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