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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参考 篇1
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读《乡土中国》有感参考 篇2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读《乡土中国》有感参考 篇3
《西游记》中曰:“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此后,我知道了泥土代表着家乡,表达着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即所谓“故土难离……”今天有幸读到一本关于介绍中国乡村的书籍,提升了我对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的认识。
谈及乡土,也许对我们来说太陌生,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顾不得好好欣赏一番城市光影,更别说去感受那绘满自然与人情的乡村图画了。
于乡土,我是满含敬畏与向往的,小时候经常随父亲去探望乡下的奶奶,发自内心的喜欢那只属于乡村的犬吠和炊烟,现在对乡土的认识也便止步于此了。有幸翻开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这才对乡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乡土”,我们大概很少接触过这个词,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它和土联系在一起,我这里说的是略显贬低意味的修饰词。很多人自称“城里人”,瞧不起农村,称那些身上挂满黄土的农民是乡下佬,可他们不知道,土地,是家的情结,是中国的魂。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乡土情怀,是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失不了的。我曾看过一篇报道,在美国耶鲁大学北部的一片荒地里,却长满了韭菜。香菜等各种美国百姓未有耳闻的蔬菜,这些都是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种下的。如今在城区里,只要有一片荒地,就会有人种上蔬菜,即便没有空地,也会在阳台用一些瓶瓶罐罐精心栽培。这是中国人骨子里的精神。我们的民族,和土地是分不开的了,中国人喜欢在土地上耕种,这是一种对土地的信仰,这片广袤的的土地是我们的精神之源,民族之根,滋养着中国人的心灵。在土地上,我们种的不仅是菜,更是心中的那份情怀。
很多人说乡下人愚昧,但这并不是智力所造成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人们的交流是面对面的,因此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不需要借助文字来解决沟通上的障碍。费老说过,“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在发生变化后,文字才能下乡。”于此,便要说说文字下乡了。文字为何下乡?随着现代化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乡村关系趋向淡漠,乡土社会稳定性受到冲击,乡土社会原有的熟人间的沟通交流受到时空的阻碍,才会有文字下乡。我无法判定文字下乡有无必要,但通过费老的文字中可以得知,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换个角度来看,于费老而言,乡下人是私的。但城里人也何尝不是如此。人们以自己为中心,建立由近及远的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子丢进水面,形成一圈圈向外推出去的波纹,这便是费老所谓的“差序格局”。这也是我们与西洋的不同所在。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分明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有伸缩能力的,人们以己为中心,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我认为,《差序格局》一篇最为深刻,也最难理解,奈何才疏学浅,对其解读便暂时到此程度,还待细细品读,体味其中深意。
读罢《乡土中国》,脑海浮现出那片黄土那片天,那聚村落那淳朴的农民。费孝通先生执着的走在中华大地上,带多少背井离乡的人儿找寻回眷恋的故乡,远去的乡情,他的目光一直聚焦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和农民身上,为我们探索少为人知的——中国中的乡土,乡土化的中国。
读《乡土中国》有感参考 篇4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