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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的文章1:一支钢笔
文/杨靳葆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在省城读大学。一天,我收到一封从山西省团校寄来的信,读后得知我大妹正在团校学习,那时她不到20岁,是乡里的团干部,有机会能到省团校来学习,这是好事,我为她高兴。
那时除了写信没有别的联系方式,通过书信我们约定了一个双方都有时间的日子在湖滨会堂旁的迎泽公园东门,也就是省团校门口见面。说实在的,那时的我们老实得很,也没有什么余钱,所以除非有事,很少外出。我和妹妹见面之后,溜达着到了五一广场,进了当时太原市乃至山西省最有名的百货大楼——五一大楼,其实就是随便走走,走着走着到了文具柜台,妹妹提出要给我买一支钢笔。我们看了看,我觉得当时有钢笔用,不想让妹妹破费,可是她坚持要给我买,而且要买好一点的,最后选了一支英雄100,灰杆,短款,小巧玲珑,很好用,花了8元钱,我很高兴,她也高兴。8元钱,在今天来说实在不值一提,连一碗面都买不了,可是她那时的月工资才24元,这8元钱是她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几乎和我每月的伙食费相当,那时一般人家的子弟使用的也就是一两元的钢笔,后来想到这些我就自责,同时也十分感谢妹妹的大方和关心。
之后我一直用这支钢笔,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各种各样便捷的书写工具,这支钢笔也就用得少了,再后来用电脑打字写东西,书写就越来越少了,但是这支钢笔我一直珍藏着,直到现在。50多年过去了,它像美酒一样越来越香醇。
钢笔的文章2:钢笔的自述
文/桂晶晶
嗨,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金金”。听着这个名字可别以为我是一个漂亮的美少女或是一只可爱的动物哦。我可是一支钢笔!我浑身发“光”——身穿金灿灿的外衣,头戴黄闪闪的帽子,外衣上还印有两个正高声歌唱的金发小娃娃。小主人给我取的这名字我喜欢!
我个儿不高,只有13厘米长,细细的身材,可苗条了。小主人特喜欢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要问我肚子饿不饿,要是饿了,她就会把我肚子里的吸管插进墨水瓶里,让我喝个够。喝完后,还用纸巾轻轻地把我的小嘴擦干净,再给我穿好外衣,戴好帽子,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家里。
小主人给我安排的家很是温暖、舒适。家里面有很多朋友:铅笔、尺子、橡皮、修正贴……我们之间相处得非常和睦。我有时躺在长长的尺子上睡觉,有时和厚墩墩的橡皮调调侃,有时和铅笔来一场格斗,有时和数落我的修正贴拌拌小嘴。别提有多开心啦!
我是小主人最得力的助手。我知道为小主人写字、做习题、记笔记是我的职责。不管小主人有多忙,我都心甘情愿地为她服务,从不叫苦、叫累。而小主人呢,不管添加多少个新朋友,她都会随身带着我。这里可有个情缘哦:我是***妈当年送给她爸爸的定情信物!如今,小主人爸爸把这信物传给她,你看看,能不珍视吗!当然,两年七百多天的朝夕相处,我早已和小主人成了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妹了。
钢笔的文章3:淡蓝色墨水的钢笔
文/生茶
用淡蓝色墨水钢笔的男孩已经长大,那和蓝天一样清新干净的颜色一直鲜亮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心里,我的梦里。
上初中的时候,签字笔已悄然行走天下,转过身,我看到了他那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英雄牌,静静地躺在已生出铁锈的笔盒里。忍不住拿起它,在白纸上随便涂鸦,笔尖流淌出的淡淡的蓝色真是好看呀,纯纯的,落纸时伴有沙沙的响声,满心欢喜。想象着他用钢笔写古诗词、做数学题的样子,一定也是非常认真、非常可爱的吧!
见过他用蓝色钢笔答题的试卷,星星点点的蓝色镶嵌在黑色的铅字中,赏心悦目。男生中,他的字算是好的,遒劲中带着点清秀,加上那抹淡蓝,在我心中,便觉得是灵动了。曾经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撕了一张写满蓝色字迹和公式的草稿纸,当宝贝一样珍藏了起来。10年后,一次整理旧时物品,无意间将它翻了出来。岁月流逝,当年清澈的纯蓝颜色不复存在,有些泛黑,却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往事涌上心头。轻轻合上双眼,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傻傻的丫头羞涩地对着自己笑。
一支英雄牌很平价,我开始放弃用签字笔,学着他用淡蓝色的墨水。上大学后,我又买过几支派克,但不变的是,一定是用淡蓝色的墨水,尽管几乎已没有人会用这个颜色了,那是我的执着,我的独家记忆。
淡蓝色墨水的钢笔是我15岁那年的小清新,那纯净的颜色、欢喜的字迹,是内心永远的小美好,伴我走过了一个女孩最纯最真的年华。
用淡蓝色墨水钢笔的男孩已经长大,不知他是否曾经用这纯纯的颜色给他喜欢的女孩写过情书,不知他是否依旧还在用淡蓝色墨水的钢笔,不知他在异乡生活得可好?
钢笔的文章4:怀念钢笔
文/蒋波
儿子到了该用钢笔的年龄,先后给他买了几支钢笔,有带他去店里挑选的,有网购的。暑假的时候,还给他买了字帖,有时间,他便开始练钢笔字。
虽然,有人说,现在钢笔用的少了,很多材料靠打字就可以,可我觉得,一手好字还是大有用武之地的。比如,签字,写自己的名字,张榜的红纸黑字等等,再有,写信封,手写的字就是比打印字多了几许温情。所以,我单位对外寄出的信封,都是手写。
看着儿子爱惜地擦拭钢笔,不由想起彼时我喜欢钢笔的情景来。记忆中有许多支钢笔,印象最深的有三支。其中,一支短短的熊猫头的小钢笔十分可爱,折起来很短小,带上熊猫头的笔帽后就是一支不错的钢笔了,其实,之所以喜欢这支钢笔完全在它的造型,合上后,熊猫头,玫红色的身子,常常让我爱不释手。另外的两支钢笔都是英雄牌的,一支黑色的一支枣红色的,这两支钢笔都十分好用,一直陪我到毕业。
那支黑色的钢笔,还有失而复得的一段经历,使我对它倍加珍惜。当初我上学的学校在农村,有两个大门,有次早自习我起床晚了,近处的大门已关闭,远处的大门已然来不及,于是,和几个起晚了的同学一起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翻墙头。正好,墙头的外边是一个麦秸垛,我们登着麦秸垛上了墙头,再纵身一跃跳下去,年少的我们身子灵活,都平安跳了下去,所幸都没有迟到。可是,到了教室,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兜里的黑钢笔了,黑钢笔拿回家做作业的,红钢笔留在学校,现在,只能用红钢笔了,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满满的对黑钢笔的想念。放学的时候,我去寻找,翻来覆去的找,终于在麦秸垛里看到了静静躺着的黑钢笔,我欣喜地拾起它,把它带回家。事后,和父母说起这件事,父母把我狠狠说了一顿,说纵使迟到也不能翻墙头呀,太危险了,我意识到错误,而且,还在那时候丢了跟随我多年的钢笔,把它遗失在墙外差点丢失。此后,我吸取教训,再也没有迟到过。
钢笔伴我读书的日子,虽然我的钢笔字没有练好,但是当初父母送我钢笔,买墨水,给钢笔吸好墨水,考试前检查钢笔的快乐时光就像昨天,小熊猫钢笔让我爱上学习,黑红钢笔则是我的两位得力助手,尽心尽力为我服务,让我考出好的学习成绩。
钢笔,有我快乐的回忆。现在,我希望儿子能写出一手好字,也像我一样,喜欢钢笔,钢笔伴他快乐的学习时光,也希望他珍惜每一支钢笔,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钢笔的文章5:一支钢笔的见证
文/轻风流水程维
退休了,别人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日子平淡简单:无其他能耐爱好,又因身体及方方面面条件所限,无非以读点闲书、写点小文章打发光阴——也算是“活着,就还得做一点事”吧。我又是个恋旧的人,时常“静思往事,如在目底”——对自己人生旅途中诸多的“曾经”,都一往情深,念念不忘。比方说,手头用着电脑,心里则总喜欢回味早先那用钢笔在稿纸上写文章的“手写之乐”。就“写”而言,去年我已有《手写岁月》一文追怀;今天再来讲个“笔”的故事,聊表恋旧之情。
早年的学生时代,我曾经有过一支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上海出产的铃兰牌铱金笔。提起这支笔,如烟往事历历在目。
1976年年初,我虚岁十六。那时,我父母远在江西抚州的一个三线厂里工作;我跟着爷爷奶奶,还有阿公阿婆(爷爷的兄嫂)生活在老家安徽休宁,住在县城南街草堂巷巷口的一座徽型四合屋里。我已于寒假前在休宁海阳中学初中毕业(那个年代,毕业升学是在春季);有望寒假后升入高中。寒假里,就一边过年一边等通知。
春节前,远在合肥工作的叔叔婶婶来家过年了。他们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正在堂前扫地,婶婶在奶奶房间里喊我进去,从旅行包里取出一支崭新的钢笔,微笑着递给我:“你要上高中了,这支笔给你。”我高兴地接过钢笔跑进自己房间,一屁股坐到写字桌前,旋下笔杆吸足墨水,又重新旋上笔杆,顺手从草稿本上扒拉一张纸,“沙沙沙”划了几下,又试写了几个字——笔头出水很畅。“真好写!”我高兴极了,把这支笔捧在手心里端详着:黑里透亮的笔杆上,有一排金色小字,标明了出产厂家。薄薄的铜黄色笔帽,表面饰有很细的方格,显得大方而又精致。揭下笔帽,传统风格的“大笔头”金光闪闪。笔杆底部粗细正宜,我的手指头捉上去正合适。“开学就是高中生了,这支漂亮的钢笔——多好的般配啊!用这支笔做课堂笔记、写作业作文……在同学面前一出手,不言也是炫耀!”如此想着,我心里一连好几天都美滋滋的。
农历正月里,少不了要跟着大人下乡走亲戚。行前,叔叔拍着我的肩头说:“记着,你去,是代表你老子”。这让我似有所悟:我长大了——爸爸妈妈没回来,我可以“代表”了……
春节过后,乍暖还寒。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一定至今都不曾忘怀:不久前,周恩来总理逝世,举国同悲,举世同悼。然而报纸和广播,一边是有关周总理逝世的报道,一边又是“清华大学大辩论”的消息,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渐渐地,在人们的惶惑不安中,“大辩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矛头所向日益明了。“文革”已经十年了,人们内心自有判别和明辨。
一天晚饭后,叔叔和爷爷、阿公聚到堂前八仙桌上来了。一看这阵势,我就明白:有“小道消息”听了。——在阿公和爷爷的影响下,我从小学四年级起,就注意看报纸听广播,关心时事了。此刻,我赶忙凑了过去。八仙桌上方悬着一只30瓦的电灯——昏黄的灯光下,叔叔果然小声地讲起了一些有关周总理逝世的传闻:重新工作而又受到打压的老帅和元老,一个一个是如何的悲痛难抑。叶剑英、李先念眼睛都哭红了;王震、余秋里更是顿足捶胸,哭得泪人似的。尤其是余秋里,自己也在病中…… 头顶上那只电灯,没有灯罩,灯光四散。堂前尚有昏黄的光,但没有一丝暖意;天井那边则愈发昏暗、寒冷。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从天井上吹下来,冷飕飕的。门外街口广播喇叭里的“大批判之声”也随风飘了进来。听着那火药味越来越浓、一声强似一声的鼓噪,叔叔垂下眼皮摇了摇头:“这形势刚刚好点,就又批来批去了!” “是哦,周总理追悼会后,邓小平就一直没有出来。” 爷爷望着深黑的天井,接了一句。阿公叹了口气:“看来……靠不住了。”我忍不住插了句嘴:“不会吧,总理追悼会上,还是他致的悼词。”叔叔抬起眉头望着我,意味深长地叮嘱道:“你要注意,只听,别说。在家里听到的,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在外面,嘴一定要紧。要学会多用眼睛看,多用头脑想。”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几天之后的又一天晚上,就从广播喇叭里听到了一条国务院代总理会见外宾的消息——果然没出大人们所料,代总理并非致悼词者。
寒假将尽的一天下午,我的同学吴献民给我送来了《海阳中学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妈是海中教导处的老师。“啊,通知来了!”奶奶喜出望外,连声说道:“真是好很了,真是好很了……”。这些天她一直忐忑不安,总在念叨着我万一在这里读不上高中,父母就会把我接到江西去……这一下,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开学了,春寒料峭依然。我至今记得,那年3月里还下了几天不小的雪;坐在教室里上课,一双脚冰冷;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却如火如荼,甚嚣尘上,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到了清明节,终于爆发了“天安门事件”。人们无一不卷进“声讨”和“批判”中去——嘴上说着从广播喇叭里听来的话,笔下拼凑着从“两报一刊”上“转载”过来的文字,竞相表态“紧跟形势”。风云激荡之中,我自然也“激扬文字,口诛笔伐”——“不言也是炫耀”的铃兰钢笔大尽其用。
彼时适逢国家某部门一位领导下来视察工作——我用这支钢笔写下的诗歌被老师选中,得以展示在校园里的黑板报上接受“检阅”。受此鼓舞,我干劲倍增,笔下批判文章连篇累牍——不是在班会上发言,就是张贴到班级教室后面的宣传栏里。我还曾代表班级到学校广播室去慷慨激昂地“播送”过自己的批判文章。我日常用我的铃兰钢笔写出来的作文,老师批下来也多是“优”等;写作水平在同学中也就得到了公认。如此“成就感”,使我不禁“俨然”起来:穿上了一件爸爸“传”给我的旧中山装,在左上方口袋里插上了我的铃兰钢笔。后来觉得还不够味儿,就又买来一支铜黄笔帽的圆珠笔,与铃兰钢笔插在一起。——胸前“金笔”并排熠熠闪光,其“不足为外人道也”之心态,昭然若揭。
……仅仅几个月后,地覆天翻。郭沫若同志的《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传遍大江南北之后,姚文元就被骂作“反动文痞”了。可笑的是,我的同学们居然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文痞”,因为我也“能写”。——还有更好笑的:三十多年后,我作为母校海阳中学办公室的负责人,又因为“能写”,同时兼有若干“文字把关”的职责,就领受了同事中与我年龄相仿者的戏谑:“姚文元啊!舆论总管哪!哈哈哈哈!”真是“缘分”啊!
不过,在早先的经历之中,铃兰钢笔陪伴我的,也并非一直是顺风顺水、阳光灿烂。1978年夏天,我用这支钢笔作出的高考答卷,让我名落孙山。秋后,这支笔随我卷起行囊西行,到父母身边去寻出路,奔前途。我来到了妈妈任教的学校复读,在妹妹就读的班上插班。那个教室里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大龄”的尴尬,使我内心甚感自卑与孤独。我只有埋下头来“恶补”——铃兰钢笔与我朝夕相伴,寸步不离。卧薪尝胆十个月后,1979年高考,依然是用着这支钢笔,我终于写出了决定自己日后人生之路的合格答卷。此后,这支钢笔还伴随了我几年。何时停用的,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笔尖渐渐变粗,实在不好用了,我才将它洗得干干净净,擦拭晾干后珍藏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了。
我的铃兰钢笔,陪伴我度过了黄金般的中学时光,见证了我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成长经历——我用它写下了整整三年的日记和作文。这支钢笔也见证了年少岁月老屋里的家国情怀和亲情温馨。从小到大,叔叔婶婶一直对我关爱有加;而十六岁时那个寒春之夜叔叔对我的叮咛嘱咐,则令我尤为难忘:当时似有所悟,日后感慨良深;践行由此及彼,以至受益终身。这支钢笔还见证了我跟文字结下的不解之缘——后来会跟文字打一辈子交道,似乎先前早有伏笔和预示。
见证确乎不少,温馨如此之多,让我时常感怀在心,不断咀嚼回味,勤于行诸文字——得以在自娱自乐中获取心灵慰藉,抒发感恩情怀,丰富精神寄托。汪曾祺先生说,“人总要呆在一种什么东西里,沉溺其中。苟有所得,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切实地活出自己的价值。”所言极是。思悟人生无止境,咀嚼亲情无尽头。活到老,写到老,思悟到老,也算“活出自己的价值”吧。
钢笔的文章6:那支英雄牌钢笔
文/李庆林
小时候家住平房,有宽敞的院落,也有温暖难忘的邻居。上小学五年级时,我家旁边搬来了一个“上海阿姨”。是啊,她有白皙的面孔,齐齐的黑发以及干练的举止。母亲对我说她从上海来的,解放前从事地下工作,是个老革命。她丈夫解放前也是地下党,曾被捕,被折磨得下身瘫痪。“上海阿姨”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他们是一对恩爱的革命夫妻。他们没有子女,夫妻相濡以沫。
我曾在一个夏日中午风风火火闯进阿姨家的大院,我奉母亲之命给阿姨家端来绿豆汤。瘫痪的叔叔正在房间里午睡,“上海阿姨”静静坐在院子一角埋头写着什么。她见我端来绿豆汤,赶紧抬起头说:“李家小毛头真懂事,谢谢***妈!”我紧盯着阿姨手里的一支黑色钢笔,好奇问道:“阿姨,你在写字?”阿姨立即回应我:“是啊,我在给我的妈妈写信,你要叫她外婆的。”我调皮地凑过去看,阿姨说:“看吧,你都五年级了,这些字应该都认识的。”阿姨的钢笔字跟她人一样清秀端庄,我看入神了,并不由自主说:“阿姨的字真好看!”接着,阿姨将那支钢笔递给我,说:“你在这张信纸上写几个字给阿姨看看。”我接过那支笔,分量很重,我一笔一画写出“伟大领袖毛主席”几个字,阿姨笑了,夸奖道:“真不错!这钢笔好用吗?”我连连点头,阿姨又将笔套戴在这支钢笔上,递给我,说:“阿姨看你很喜欢,送给你吧!”我没敢接,缩着手说:“阿姨,我不能要,你还要给外婆写信的。”阿姨又笑了,说:“拿着吧,阿姨还有好几支呢。”我郑重接过这支钢笔,上面有清晰的金色“英雄”两字。
在我上初二那年,瘫痪的叔叔去世了,阿姨孤身一人要回上海去。我和母亲去送行,阿姨给了我她在上海的地址,说:“记得给阿姨写信,好好学习。”我哭了……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用这支“英雄”钢笔给阿姨写信,我对这支笔爱如珍宝……
后来长大了,我远赴大连上大学时,也不忘带着这支“英雄”钢笔。再后来,大学毕业时,我有机会去了一次上海看望她——她的确老了,用颤抖的双手抚摸我的头发,在我们共处的剩余时间里,她总是怔怔地发呆。
我还是保持给阿姨写信的习惯,阿姨的回信越来越少。有一年冬天,我收到阿姨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她的时日已不多,问我是否已有女朋友,要是有了,她祝福我们……没承想,这是阿姨的绝笔,她在那年年末与世长辞。至此后,我便将这支“英雄”钢笔放进一只小匣子里,没再用它写过字。我时常拿出来专注地凝望这支钢笔,似乎能看到那个干练的上海阿姨温和的眼神以及美丽的容颜……
钢笔的文章7:钢笔的幸福生活
文/黄韵霏
我是一支美丽的钢笔,身子是黑色的,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美极了。腰上还系着金色的腰带,笔头有钻石,像项链一样,大家都称我“笔中小美妹”。
清早,小鸟的歌声叫醒了我,我洗完脸,正美滋滋照着镜子,突然“叮呤”一声,一位小男孩和小女孩走了进来,我真希望我能被他们带走。过了一会,小女孩来了,看见我那么美丽,便带走了我,小男孩带走了我的朋友。小女孩轻轻地把我洗净,用抹布擦干我,我一看“呀!我真美,金光闪闪的!”她轻轻地捧着我,把我加满墨,放进了文具盒,我非常喜欢我的小主人。
上课时,小主人把我拿出来记笔记,看着一个个清秀端庄的字从我的笔尖流出来,我感到非常骄傲,更为我的小主人自豪!下课了,小主人把我发进文具盒。有些时候,我陪着主人画画,有线描的蓝天白云、有彩染的森林小溪、有细致入微的小花、小草,有惟妙惟肖的小猫、小狗……,看着主人一副副得奖的画,我可高兴极了。考试的时候,小主人也用我,那时我可立下了汗马功劳。老师发卷子了,我想我的心比主人还慌,考完试一听主人考了98分,我才知小主人是个好学生。
我与小主人做朋友已经有四年时间了,我们经历过开心,经历过悲伤,经历过记好笔记、画画、考好的喜悦,也经历过考差了的悲伤……如今我的生活快结束了,感谢小主人给我的快乐,给我的生命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祝小主人开开心心每一天,如果有来世,我一定再来找你。
钢笔的文章8:钢笔的自述
文/赵光晟
嗨,我是文具大家族里不可缺少的成员—钢笔。下面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出生于一个绘图加工厂,我长得特威风,头戴刀枪不入的钢盔,身穿华丽的钢甲,身披火红的披风。我有许多“族人”,比如:彩笔、毛笔、圆珠笔。我出生以后被送到了一个小商店,被一个帅气的小男孩买走了,这就是我可爱帅气的小主人。
小主人对我特别好,我只要有一点损伤,小主人立刻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使我每时每刻都完好无损。我对你们人类的要求并不高,只要给我喝点墨水,我就能在你们的手中挥洒自如地跳起舞来。
可是,小主人也很健忘,比如有一回,下课铃响了,小主人因为一时高兴,飞快地跑出了教室,忘了给我戴上笔套。一个小朋友飞快地向我跑来,把我从桌子上撞了下来,我虽然强壮,但笔尖和笔芯一旦有一点破损,我就会命归黄泉,因此我变得“五马分尸”。一位漂亮的姐姐正准备拾起我,那个小朋友冲了过来,把她撞倒在地。我怒气冲天地找到老师说了一切,老师的头上也冒起了“雄雄烈火”。
上课了,老师批评了那个同学,小主人进到教室知道了一切,惭愧地低下了头。而我再也不能恢复以前帅气的样子了,这是最令我伤心的事了。
回家以后,小主人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了。从此,小主人更加疼爱我了,健忘的毛病再也没有犯过。
钢笔的文章9:守望
文/谢严慈
外爷有一张存折,上面用钢笔端端正正地写着:“曾宪梓教育基金会1993年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奖金”,里面的钱20多年了都没有取出来。虽然我很好奇,但外爷一直笑而不答。直到有一天,外爷得知我的人生理想也是教师,开心地像个孩子一样的他立即拿出存折,郑重其事地交给我,并叮咛着我千万勤勉自励不要空度青春韶华。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哪里是个存折,这分明是外爷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教书念想,现在它终于可以传承下去了。
1934年,柿子的清香弥漫在新播种的麦田上方时,外爷出生在临潼乡野一户普通农民家里,家里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大字不识。念书时,每周去县城上学虽然比不得“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但北方的凛冬里“天大寒,砚冰坚”却是实实在在的。家里背去的供一周充饥的馒头早都冻成了冰块,只能接一缸热水,把馒头泡化了再吃。漫漫苦夏更难熬,馒头过不了两三天就都发了霉。外爷想出的法子是把长了毛的表皮扯掉,把剩下的部分掰成小块,在北方那火炽的骄阳下烤干,再就着凉水吃。“这样连咸菜都省了。”外爷如是讲。
高中,外爷留在了县城读师范,一方面是他想离家近些,好体贴勤勤俭俭一路辛苦供他念书的高祖父;一方面是他喜欢学问,当个小学老师至少总能有些教参、杂志可读。他一直笃信“苦心人,天不负”,这话在他身上实在是没错的。师范毕业那年是1954年,朝鲜战争结束,高校集体扩招,外爷揣着“上了大专就能当中学老师,中学老师可以比小学老师多几本杂志配额”这样简单的心愿,与几个同学相约参加了高考。外爷向来做什么都铆足了劲,为了复习高考,他把各科的知识都梳理成顺口溜,而且一记就是六七十年。“三皇五帝尧舜禹,夏商东周和西周……”在我还小小的、被他抱在膝头上时,他就一首首念给我听。日月推移,外爷写口诀的功夫也益发精进,四六句、三字对,每一个枯燥冷硬的地理知识点在他笔下化作灵动的音韵,仿佛是西伯利亚高压带来的寒风吹起纷繁阑叶。我读他整理出的口诀集子,实在是太动人了,像那石质山地间不含泥沙的清泉一样叮叮咚咚地敲进心里。
大学四年级的清夏,祁连山上的冰雪开始化作沁凉的泉水之时,优秀学生,我的外爷,随着导师上山考察了。这是他极为自豪的一段日子,甚至超过数年之后作为一名意气风发的青年教师参加天山考察队的经历。“有冰川的地方海拔就很高了,闪电咔嚓一下劈到我们身边的石头上,我们就把冰镐什么的全扔了,趴在冰川上一动不动,不然闪电劈的就是我们了……”外面那像是成堆成堆的集装箱被一气儿推倒的盈天沸响渐渐远去了,豆大的雨滴在玻璃上留下的水痕悄悄蒸发了,只给我留下一个清爽平和的梦境。
妈妈对地图最早的记忆来源于那成百上千个夜晚。那是被墨汁染过一样的夜晚,只有校园里传出稀稀落落一两声犬吠,外爷书房门隙透出的昏黄灯光与几点星子的清晖交织。屋内,削得尖尖的铅笔在薄薄的蒙纸上细细地勾勒,描绘着每一分每一寸大好河山。外爷独创出了一套边讲边画的“板图系统化教学法”,上课的时候分省地图、江河流域信手画来,毫厘不差。
外爷钟爱着他的教师职业和地理学科,他不仅把这份心意凝集在一本本教材上,更是把这份深情注入了工作和生活。妈妈上学的时候对外爷“怨念”极深,因为外爷总是害他们吃不上饭。一会儿是中午放学留在教室解答问题,饭菜都凉透了才回家,外婆心疼外爷,还总要等外爷回家了才热饭开饭;又一会儿呢,则是外爷和同事到家里谈工作,不是研究新型教学方法,就是一起编书,末了总要留人在家吃饭,那一天妈妈他们碗里的饭就要大打折扣,还得在厨房案边坐成一排悄悄吃,不敢笑闹。
那张存折被我仔细地夹入相框、摆在书桌上,乳白的灯光倾泻流转,在泛黄的纸上浮动,黑色墨水字迹闪烁如星。夜风吹起来,木叶微脱的窸窣声里,我愿,我在,我将永远守望。
守一怀家风渊源,望我前途堂堂;守一方华夏泱泱,望我心之矞皇!
钢笔的文章10:风波
文/胡邈
没想到,一支钢笔,一本日记,引起了一场风波。
那天,上第一节课时?,坐在我旁边的好哥们吴波向我借一支笔,平日里关系不错,我把那支舅舅从国外给我买的派克金笔借给了他,他欣然接受。
晚上,临睡前收拾书包时,发现那支钢笔不见了踪影?。慌乱之中,我忽然想起,不是借给他了吗。我奔向床头柜,撩起电话,按了号码,拨通后,还没等对方回过神儿来,我便开了口:“喂,吴波,我的笔呢?”
“什么笔啊?”他略顿了一下,“哦,是那只金笔呀!我不是用完后就还你了吗?”电话那头,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倒是我大惊小怪了。
“什么?你……”
“嘟嘟嘟嘟……”电话挂了。
“吴波,我恨你!”我大叫一声,摔下电话。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飞快地放下书包,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压抑着怒火,用指关节使劲敲了敲课桌:“喂,吴波,你跟我说实话,我的笔到底哪去了?”
“我确实还给你了!”他两手一摊,一脸无奈的样子。
你……你太过分了!我念你是我的好哥们,才将那支笔借给你的。我告诉你,那笔尖可是纯金的!在国外就得几百美元!你竞想私吞?”说着,我一手抄起他的文具盒,准备“抄家”。
可没想到,他竟一手拦住,夺过文具盒?,塞进书包,扭头看他的书去了。
我坐下来,肺都快气炸了。不过,上初中后,我们都长大了,不再会为这类事儿大打出手的。我学会了一种泄愤的方式——记日记。从书包里拿出我心爱的日记本,愤愤地写道:我可真是看走了眼,竞把一个白眼狼当作了朋友,他,他真是太过分了……
写完后,我关上日记本,塞进座位,起身去上厕所去了。
等我回来,一看,我的日记本竟然又不翼而飞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连忙翻找。座位里,书包里,就连教室墙角也不放过,就是不见它的踪影。
连发两桩悬案,太奇怪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嘴撅得能挂一个油壶,用力拍了拍吴波的肩膀:“哎,我的日记本呢?”
“关我何事?”
“哦,我明白了,”我用指头捣着他的眉头,“你一定是先拿了我的钢笔,又偷走了我的日记本,接着翻看我的日记,看我怎么在日记里骂你的,是不是?做贼心虚了吧?滋味一定不好受吧?”我撇撇嘴,讥讽地笑着。
他突然哑了,不置一词。做他的作业,上他的课,就当我是空气一样。
就在下午放学时,我收拾完书包,意外地在座位里发现了日记本。书包裹着它躺在角落里,把一个角都弄卷了。本想向他道歉,可转念一想,哼,不行,钢笔还没找到呢!
回到家里,做完作业,我打开我的“百宝箱”,找出工具,准备做我最喜欢的剪纸,竟发现了我的钢笔。我想起来了,昨天放学后做剪纸时,用钢笔画完了线,随剪刀一起放在了箱子里。
我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拿起电话,拨通吴波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吴波,我……我……”
“是不是两样东西,一样都不少,全找着了?”他顿了顿,“找到了就好,我们还是好朋友嘛!”
“嗯。”我激动地点了点头。
风波平息,我重拾了友谊。